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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稽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2023稽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2稽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1一、拟定药品稽查工作计划和药品抽验工作计划,规范药品稽查工作。根据省市局药品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药械市场实际和我局目标考核要求,给药品稽查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制定XX年药品稽查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药械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二是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稽查执法的威慑力;三是认真做好药品抽验工作,监督抽验药品质量情况,完成市局安排的抽样工作任务;四是继续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工作效能。五是抓舆论宣传,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报道稽查打假成果,今年上半年在《稽查动态》投稿7篇。二、加强对县乡两级涉药单位的日常市场监督检查,扩大监督覆盖面,减少盲点、盲区。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180人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347家次,查处案件31起(其中药品类案件14起、医疗器械类案件17起),案件标值3万余元,没收非法药械5种次,标值万余元(其中药品1种次、医疗器械4种次),罚没款实际到帐8万余元20xx年药品稽查工作总结20xx年药品稽查工作总结。三、结合市局文件精神和我局实际,认真做好市场监督专项检查。(一)3月15日起,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基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大检查行动。本次大检查行动以农村为重点地区,以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主要包括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厂矿院校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为重点环节,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狂犬疫苗和人血白蛋白药品、擅自添加药物活性成分、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药械产品、邮购假药、伪药品、虚假广告药品、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理疗器械产品等8个专项监督检查为重点内容。(二)6月18日启动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避孕套等医疗器械。突出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整顿和规范:一是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二是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三是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四是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五是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三)5月22日,开展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检查辖区内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江苏安格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购入、使用以及原料药生产销售情况20xx年药品稽查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第一阶段企业自查、上报阶段。督促江苏安格药业有限公司对XX年1月1日至XX年5月31日间生产的所有化学药品制剂原料药的购入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如实上报自查报告。2022稽查个人年度工作总结2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税法遵从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点》和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稽查、促进遵从”工作主题,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成果丰硕。今年1~10月,全市各级稽查局开展各类税收检查和辅导企业自查入库总额12018万元。其中,共立案检查201户,查补入库总额3902万元;企业自查入库总额8116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70万元,调减企业亏损13765万元;查处大要案30件,查补税款罚款6241万元。(我局共实施检查46户,入库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441万元。查处40万元以上大要案9件,查补总额3307万元)(一)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根据总局和省局20__年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开展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3个指令性项目的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团队化运转,项目化管理,绩效化考核”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精心安排实施,共立案检查18户(省级检查7户,地市级检查4户,区县级检查7户),查处税款总额1162万元,布置企业自查补税554万元。在工作中,我局实行全市统一组织部署、统一调配力量: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成立了项目检查团队,明确由参加省局专题培训人员为项目检查负责人,对全市检查项目进行指导、督查和重点企业检查。二是明确信息源案头甄别和分析要求,在进行细致案头分析的前提下,认真制作预案,结合专项检查项目要求和特点,规范检查预案格式,通过预案的初审、复核和集中点评,完善疑点分析和描述,细化检查重点、方法和取证要求,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实行案情分析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项检查专题分析会,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情况汇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督促指导工作进展,确保税收专项检查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二)扎实开展“营改增”扣额高企业检查根据省局“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运输服务扣额高企业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营改增”企业申报11%应税服务收入扣减额超过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我市共有8户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市区3户、丹阳3户、丹徒2户。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建8个专案组,明确检查时间和统一政策口径:一是及时召开动员布置会,集中“营改增”检查全体人员,传达贯彻省局稽查局会议精神,重点解读“营改增”交通运输业检查方案,详细辅导税收相关政策,提示检查的重点、案头分析的要点和预案制作的方法等。二是召开阶段性检查推进会,由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的进展和发现的疑点,领导逐户点评检查中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和取证的措施要求。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排除可疑企业1户,7户疑点较大的企业,已按省局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目前,8户企业共补缴税款640万元,缴纳罚款1万元。(其中:市区3户,补缴总额175万元)(三)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单位专项整治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要求,我局:一是及时转发文件,与市纠风办加强沟通,召开市卫生、地税等部门协作会议,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员,督促辖市(区)局认真落实。二是加强与市卫生局财务处联系,商谈布置公立医院自查工作,要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单张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发票开展自查,并将《采购药品器械明细表》、医疗物资的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经市卫生局转给我局。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上报。截止10月底,我局共核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36户,发现有问题11户,涉及违法发票1029份、金额2388万元,共立案检查11户,查补税款101万元,加收滞纳金2万元,罚款58万元。(四)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下达我市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为10户企业。对此我局集中精力,认真协调并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通知。经过企业自查,我局评估,针对省局提供的分户疑点指标,制作检查预案,有的放矢,运用稽查查账软件采集、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组织实施,保证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其中我局市区辅导4户企业自查入库344万元。(五)积极应对“3+_”规模企业风险根据市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对20__年全市所得税汇缴清缴“3+_”模式的风险应对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下降异常的规模企业进行检查。从9月初开始,抽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风险应对团队,对部分规模超大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交叉式检查。在本次规模企业中有5户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了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专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对有关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并专门设制了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模版供检查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听取检查汇报,提出应对举措,要求检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目前已完成9户规模企业的风险应对,共查补增值税38万元,查补所得税1654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45万元,出具5户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六)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在省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协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挖细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进行取证,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受托检查和受托回函质量,确保案件分拣率、回复率均为100%。今年1~10月,全市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54起56户次、598份发票,涉及金额8387万元,税款1426万元;受托协查127起158户次,526份发票,涉及金额24013万元,税款4082万元。(其中:我局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27起29户次、399份发票,涉及金额6033万元,税款1026万元;受托协查36起40户次,69份发票,涉及金额3728万元,税款633万元。)(七)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我局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根据省局《转发的通知》,成立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以省局布置的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等六个行业为重点,认真查处虚开发票和利用虚假发票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并结合交通运输业政策变化敏感期,把“营改增”虚开发票作为我市今年区域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力量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期间根据检查需要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加大对发票“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积极建立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全市1~10月共查处违法涉票企业124户,查处非法发票1926份,涉及金额14561万元,查补税款1102万元,加收滞纳金66万元,罚款279万元。(其中:市区违法涉票企业22户,查处非法发票1620份,涉及金额13544万元,查补税款762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61万元)(八)不断加强举报案件查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对举报信息认真分析,依据线索开展调查取证,落实督查督办机制,提高检举案件管理和查处质量。同时注重相关矛盾化解,对检举人适时进行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积极反馈工作进展,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今年1~10月全市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60件,已查结69户,查补税款131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81万元。(其中:我局查结13户,查补税款90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61万元。)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一)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稽查风险防范能力。2、规范稽查工作要求。以制度规范执法、以制度约束权力。对照总局、省局对稽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我局结合稽查各环节进行梳理,为推动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镇江市国税局检查预案制度》、《镇江市国税局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镇江市国税局查结办法》、《镇江市国税局项目化检查实施办法》、《镇江市国税局分类分级检查制度》,完善了《镇江市国税稽查选案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国税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稽查各环节的执法事项,为降低稽查执法风险提供了保证。3、加强执法责任监督。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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