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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例最新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例最新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第一篇】一、会议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二、定期向上级汇报制度。文旅局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分别向区委报送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制度。各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级党组织领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四、研判和通报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每季度研判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每半年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要建立研判机制,组织好分析研判工作,研判情况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告。五、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党组织每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有关情况,包括工作进展、突出问题、制度建设、追责问责等方面,遇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六、配合巡察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七、文件及材料归档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审批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归档有关文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第二篇】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第三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自抓。三、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一次。四、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五、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六、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流,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的渠道。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四、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任。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三、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形式编发舆情专报公开在党员活动室。五、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年在全局系统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年每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一、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三、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按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三、职责分工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第四篇】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二、各支部每月向中心学校党总支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各支部随时向中心学校党总支报告。四、各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第五篇】全面加强党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确保听党话、跟党走,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始终确保“喉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人民心声。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完备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党委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各媒体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了全台意识形态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互相支持、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台党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和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运行机制的通知》,建立了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等八个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到事,做到应对规范严谨、处置有序有效。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制订了《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三审”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采编活动和节目管理制度,确保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进口”环节的良好秩序。制订了节目重播重审制度、节目监听监评制度等一系列关于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制度,确保了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出口”环节的规范有序。针对“广电郴州”APP、南国郴州网及各媒体公众微信号等“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制订了《上网信息(视频节目)审核制度》等制度,强化监管,确保新媒体平台健康发展。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全面自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媒体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促进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通过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及其追责办法的方式,强化纪律威慑,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
本文标题: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范例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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