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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清理整顿自查报告集聚精选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社会组织清理整顿自查报告集聚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社会组织清理整顿自查报告【第一篇】一、清理整顿范围本局在职和离退休干部,兼任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秘书长及以上领导职务。二、主要内容(一)本局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不符合《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即: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应与本职业务或曾经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并按以下要求从严掌握:1。在职机关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境外或境外资助的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兼任领导职务。离退休干部不得在境外或境外资助的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2。机关干部确需兼任本条第1款规定以外的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应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兼职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离退休干部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3。机关干部只能兼任1个社会组织领导职务,一般不得兼任法定代表人。4。本局一般不得有两个以上在职干部在同一个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二)兼职干部或社会团体违反《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即:兼职干部应严格自律,不得领取社会团体的任何报酬。严禁兼职干部或社会团体强行要求企业入会;严禁向企业索要赞助、乱收费、摊派、强制服务等;严禁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或侵害企业利益。(三)干部兼职未按规定履行报批、审批手续的。在职机关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离退休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由局党组审批。干部职务提拔后,或兼任的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届满后,仍需继续兼任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兼职审批手续的,不得作为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参加选举。(四)具有其他必须清理整顿情形的。三、方法步骤(一)自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局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进行摸底自查,填写上报《县处级及以上干部自查情况统计表》和《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自查情况统计表》。(二)清理整改。对新兼职干部要严格按照新要求履行审批手续。目前已经批准兼职的干部,不符合新要求的,可以辞去兼职;确因工作需要且一时物色不到接替人选的,任期届满后不得再兼任。未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兼职的干部,应即辞(免)去所兼任的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确需兼职且符合新要求的,须立即补办审批手续。凡兼职期间有违反“主要内容”第2条有关规定的应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要进行分类清理,列出清理时间表,制定整改方案。(三)督查。要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列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限期纠正整改。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顿工作涉及面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情况较为复杂,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稳妥有序抓好。要做好兼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二)明确职责分工。办公室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各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清理整顿为契机,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报批、审批、日常监管、定期报告机制。社会组织清理整顿自查报告【第二篇】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根据县委高书记在县治理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县2008年行政效能暨发展软环境调查测评情况的分析报告》(双治投领[2009]1号)上的批示和县纪委、县目督办有关会议精神,以及部、省市近期关于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于今年9月集中开展了一次全县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整顿的基本情况按照社会组织自查自纠、业务主管单位清理审查、登记管理机关整顿处理、总结验收等步骤,重点对全县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和发挥作用、自身建设与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了清理整顿。一是清理整顿的范围: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或已经同意,未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擅自以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责令停止一切活动,限期到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手续;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视为自动注销;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依法给予查处;对乱收费扰乱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社会组织,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均予以取缔。二是清理整顿的主要对象: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未建立财务、社团收费备案、内部管理体制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不健全的社会组织;只收费服务,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挂靠党政机关“政社不分”和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担任领导职务的社会组织;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社团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三是清理整顿的成效:截止2009年9月,我县共登记各类社会团体1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6家,实际参加清理整顿工作的社会组织487家,参检率达100%。其中能依法办会、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正常运作的有313家(其中民非196家,社团117家)家,占64。3%;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董)事会开展活动不经常、作用发挥不明显、要求必须限期进行整改的有92家(其中社团31家,民非61家),占18。9%;清理整顿活动中,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82家社会组织(其中民非39家,社团43家),占16。8%,根据《四川省社会组织行为失信惩戒制度(试行)》规定建议业务主管单位给予撤销许可的处理。二、整顿的主要做法(一)精心准备,广泛动员。此次社会组织的清理整顿是我县历年来最大的一次,涉及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数量众多,为此,我局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清理整顿工作,2009年9月8日,我局经请示县领导同意后,通知全县31个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召开了清理整顿社会组织的动员大会,认真传达了社会组织清理整顿通知精神。并将《双流县社会团体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县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印发给了各单位,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同时要求各单位齐心协力,通力配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指导所主管的社会组织认真、彻底地抓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二)明确整顿重点,狠抓整改落实。为确实抓好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我局安排工作组全程指导,及时收集汇总各社会组织自查整改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落实情况,并在社会组织自查和业务主管单位检查阶段进行了抽样检查整改阶段性工作的落实情况,同时我局还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共同对社会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一是重点解决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和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中兼职问题。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的且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均要求必须辞去所兼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其拟兼职的社会团体必须是在本地区、本行业和社会政治生活中起重要作用、有一定影响且社会团体的主要领导职务一时没有合适人选,而领导干部本人又无其他社会兼职,但前提必须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才能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二是对部分协会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同一地点办公的要求抓紧分离,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必须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对行业协会没有独立账号或财务由业务主管(或挂靠)机关的业务指导(联系)科室代管的,均要求必须设立独立账号。行业协会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科室合署办公,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行业协会的会员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不足的必须补足。清理整顿期间,县财政局一律暂停供应收费票据并缴销已领购的票据;县民政局一律暂停受理审批未与行政事业单位脱钩的新成立协会、学会的申请。对于违反本规定在清理整顿期间继续收取会费和以各种名义拉赞助搞捐赠的,均一律视同乱收费,由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三)加强管理,巩固整顿成果。为了巩固清理整顿的成果,我们借检查整改之机,加大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并积极探索完善相关的登记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开展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实行社团活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团职务报批等制度。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年检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力度,完善社会组织的章程,规范社会组织的业务及财务行为,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我县社会组织状况得到了较好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我县今后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完善,认真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以巩固此次清理整顿的工作成效,确保我县社会组织始终健康规范地发展。特此报告。社会组织清理整顿自查报告【第三篇】我局坚持以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州综治办的指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深入开展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推进水利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今年以来,水利建设取得可喜成绩,我局及辖区内无斗殴、无赌博、无不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夯实了综治工作基础。一是我局充分认识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把综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的综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布署,形成了有领导抓,有人员干综治工作局面。二是研究制定了《昌吉州水利局20x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内容,与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奖惩。三是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及农科社区开展工作,签订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禁毒工作、民兵应急维稳工作、与辖区单位党组织结对共建协议等多项责任书,进一步健全落实了综治领导责任制。二、狠抓平安建设,搞好治安防范我局认真贯彻区、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平安示范单位”活动,并健全了各项机关制度。严格落实平安建设责任书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加强重点部门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好各类文件及重要凭证、印章和报表等,严防失密盗窃事件的发生。三、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推动社会普法工作普法是综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州党委、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嘉祥的各项部署,我们集中时间、人员进行普法宣传,特别是“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全年出动宣传车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制作板面10块。二是积极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定期组织法制学习,利用开会、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法、知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先后学习了《水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全局人员素质,增强了工作实践的能力。四、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20xx年,我局以建设“平安水利”为目标,努力做好综治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20xx年,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科学防汛,确保安全。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建立汛情动态、洪旱灾害定期会商和紧急会商机制,先后16次召开会商会议,对季节性汛情、旱情等进行分析研判,上报专报19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按照“春汛秋防、夏汛春防”的原则,及早进行隐患治理。在春汛前,组建万人的防洪抢险应急队伍,落实防洪资金万元,投入1231万元新建防洪堤(坝)公里、疏浚河道公里、加固维修险工险段公里。在夏汛前,投资万元设计防洪应急工程方案,维修加固堤防公里,疏浚河道公里。科学抓好水库调度及病险水库运行管理,加快县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建设进度,启动昌吉州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平台会商室工程建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XX县、木垒县、XX市和XX县4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任务。同时,加强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防洪办公室坚持昼夜值班,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带班。20xx年,全州未出现大的汛情和险情。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水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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