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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与报关实务财经学院胡勇•从国际贸易活动的总体来看,单证在贸易过程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从每一次国际贸易活动的过程来看,贸易单证有发挥着什么作用?主要内容•概述——特点、作用、使用(当事人及使用过程)•内容•缮制目录•绪论•托收与信用证•出口单证工作的一般程序•出口单据•出口货物通关与单据•出口收汇核销与退税•进口单证第一章绪论一、单证的概念单证(DOCUMENTS),指外贸结算中应用的单据、证书与文件,一般简称为“单证”。包括信用证和国际结算中使用的其它有关单据和证书,用以处理货物的交付、保险、运输、商检、结汇等。狭义的单证指单据和信用证。广义的则指各种文件和凭证。•到底外贸单证二、单证的作用1.单证是外贸结算的基本工具(单证质量是能否顺利结汇的前提)2.单证是履约的凭据3.单证可作为物权凭证4.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标志5.单证是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6.单证是政策性很强的涉外工作7.单证是企业业务和素质的体现三、单证的分类①依贸易双方所涉及的单证,分•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信用证、进口报关单、FOB项下的保单等。•出口单证:出口许可证、出口报关单、包装单据、出口货运单据、商品发票、保单、汇票、商检证、产地证等。②依单证的性质,分金融单据:汇票、本票、支票或其它类似用以取得款项的凭证。商业单据:发票、运输单据、契约或其它类似单据及任何非金融单据的单据。③依单证的用途,分资金单据:汇票、本票、支票商业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货运单据:海运提单、空运单、多式联运单等保险单据:保险单、预保单、保险证明等官方单据:产地证、商检证、许可证等附属单据:受益人证明、装运通知、有关运输方面的证明等四、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1.单据制作的要求正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整洁2.单据协调的要求单同相符、单货相符、单证相符、单单相符这16字是企业单据工作的协调准则。单证的制作的基本要求•正确–各种单据必须做到六个“一致”•证同一致•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内一致•单货一致单同一致–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有关法令与规定。§1.2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二、完整单证完整的一种意义是指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单证在通过银行议付或托收时,一般都是成套、齐全而不是单一的。单证完整的另一意义是要求每一种单据的本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完整还要求出口人所提供的各种单据的份数要如数交齐,不能短缺。§1.2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三、及时一方面是指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也就是说,每一种单据的出单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及时出单还反映在交单议付上。这里主要是指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注意21天)单证的制作的基本要求•及时–出单及时•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之首。•提单日期不得迟于或早于装运期。•保单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不早于发票日期。•装箱单必须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商检证不晚于提单日期。•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但不迟于提单日期。–交单及时§1.2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四、简洁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指出:“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细节的内容。”简化单证不仅可以减少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单证的质量和减少单证的差错。§1.2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五、清晰单证的外观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如果说正确和完整是单证的内在质量,那么清晰则是单证的外观质量。清晰是指:单证的表面是否清洁、美观大方各项内容是否清楚、易认各项内容的记载是否简洁、明了单证的制作的基本要求•确保单证相符–应按照信用证条款文义,贯彻“单证相符”的原则。–应按照信用证条款严格制单。–注意信用证多次修改–注意信用证中对单据和货物无特殊规定。•确保单单相符–各种单据签发应合理,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逻辑。–各种单据以商业发票为基础进行缮制。•确保单货相符§1.3国际贸易单证的分类根据贸易双方涉及的单证划分(进口单证、出口单证)根据单证的性质划分(金融单据、商业单据)根据单证的用途划分(资金单据、商业单据、货运单据、保险单据,官方单据、附属单据)根据业务环节划分(托运单证、结汇单证、进口单证)审单、改单、交单•审单的原则–严格一致–实质一致•审单德方法–先数字后文字审单法–纵横审单法•审单要则–速审–总审五、外贸单证工作的发展1.标准化(1)格式趋向标准化:减少重复制作及审核,提高效率(2)推广使用国际标准代号和代码①唛头代码:收货人简称、目的地、参考号、件号②两个英文字母的国家和地区代码:US、GE、JP③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货币代码:CNY、HKD、EUR④地名代码:伦敦GBLON、纽约USNYC⑤用数字表示的日期代码:02-10-03外贸单证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单证员:在对外贸易业务中,根据销售合约和信用证条款缮制、出具对外贸易结算单据和证书,提交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或委托银行收款的人员素质要求包括: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2.专业知识3.工作能力2.电子化运用计算机技术、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网络技术、外贸软件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外贸单证处理,提高准确度和效率。如:FAX、TELEX(SWIFT)、EDI等。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正确正确是单证工作的前提,单证不正确就不能安全结汇。正确就是指:一方面是要求各种单据必须做到“三相符”,即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另一方面则要求各种单据必须符合有关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有关法令和规定。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二、完整单证完整的一种意义是指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单证在通过银行议付或托收时,一般都是成套、齐全而不是单一的。单证完整的另一意义是要求每一种单据的本身内容必须完备齐全。完整还要求出口人所提供的各种单据的份数要如数交齐,不能短缺。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三、及时一方面是指各种单据的出单日期必须合理、可行,也就是说,每一种单据的出单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限或按商业习惯的合理日期。及时出单还反映在交单议付上。这里主要是指向银行交单的日期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注意21天)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四、简洁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指出:“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细节的内容。”简化单证不仅可以减少工作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单证的质量和减少单证的差错。国贸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五、清晰单证的外观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国家、一个企业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如果说正确和完整是单证的内在质量,那么清晰则是单证的外观质量。清晰是指:单证的表面是否清洁、美观大方各项内容是否清楚、易认各项内容的记载是否简洁、明了第二章托收与信用证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收付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问题,所以,采用何种支付方式是买卖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有汇款、托收和信用证。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严格强调单单、单证的相符,所以这种结算方式对单证的要求最为严格。汇款并不以交单为条件,相对信用证与托收方式来说,对单证的要求最为简单。托收(COLLECTION)是出口商通过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分为:•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无货运单据,主要用于货款的尾数、贸易从属费用(佣金、样品费)和索赔款的收取、收回超付款项。•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多数情况下都采用。一、托收的概念2.1托收提示行(PRESENTINGBANK)需要时的代理(PRINCIPAL’SREPRESENTATIVEINCASEOFNEED二、托收方式的当事人1.委托人(PRINCIPAL)出口人2.托收行(REMITTINGBANK)出口地银行3.代收行(COLLECTINGBANK)进口地银行4.付款人(DRAWEE/PAYER)进口人有时还有D/P:D/PATSIGHTD/PAFTERSIGHTD/A三、跟单托收的种类四、与托收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即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简称URC522,其主要规定如下:•1.跟单托收中使用远期汇票,托收指示应列明是否凭承兑或凭付款向付款人交出商业单据,如未列明,则作为付款交单,代收行对交单延误而产生的后果不负责任。•2.未经银行同意,货物不得直接发给该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货物的风险和责任由发货方承担。•3.银行只须确定收到的单据与托收指示书中所列表面相符。•4.托收行在收到代收行发来的“汇票被拒付”的通知后,应在一定时期内(60天)作出进一步处理单据的指示,否则代收行可将单据退回并不再担责。充分了解进口人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掌握有关商品的市场信息。成交额要控制在交易对方的信用程度之内,除非确有把握,一般应使用D/P。出口商尽可能在进口地有必要时的代理,以尽快地处理货物,国外代收行的费用,必须由付款人支付。五、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熟悉了解进口国的商业惯例及贸易政策,以免货到后不准进口、不准付汇或因对托收的特殊习惯作法而造成损失。尽量争取以CIF或CIP成交,由出口人办理货运险,也可投保出口信用险;在买方办理保险时,可投保卖方利益险。运输单据收货人抬头的写法要因运输方式的不同而有差异。跟单托收,在某种程度上对单据的要求要比信用证更严格,故单据的制作要特别仔细。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和检查制度,加强催收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货款。六、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与填写•出口人向银行办理托收,应事先领取并填写托收申请书2份,一份在办理托收时交托收行,一份留底。托收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必须明确、全面,以便托收行向代收行办理托收发生纠纷时以此为据,其内容、格式因银行而异,但基本包括三大部分的内容:•1.有关托收项下货物、金额及付款人、具体的托收方式以及是否指定代收行等。•2.托收项下提交的单据清单,包括单据的种类和份数。•3.备注。主要依托收的其它要求而定,如:寄单方式是否有要求,遭拒付时是否要作拒付证书、利息条款等。七、填制托收指示书时的注意事项•《URC522》规定,一切寄出的托收单据,均须附有托收指示书,注明该托收按《URC522》办理,并给予完全而准确的指示,银行只能按托收指示书和《URC522》的规则办理,托收指示书应注意包括:•1.托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等的全称、地址和电传、传真号等;•2.托收的金额和货币;•3.寄送单据的清单:包括单据名称及份数;•4.交单条件,即要明确是D/PATSIGHT、D/PAFTERSIGHT、D/A***DAYS中哪一种;•5.如发生付款人不付款、不承兑时的指示;•6.如有应收利息、应注明利率、付款期限及所适用的计息基础(一年360还是365天);•7.如委托人需指定一名需要时的代理,外理在遭到拒付时的善后,则应明确该代理的权限;•8.指定代收行:可由委托人指定,如委托人不指定,托收行可自行指定。2.2信用证《UCP500》明确规定:“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只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一、信用证的概念及本质概念本质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是开证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因其自身需要,向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OPENER)开证行(ISSUINGBANK/OPENINGBANK)通知行(ADVISINGBANK/NOTIFYINGBANK)受益人(BENEFICIARY)议付行(NEGOTIATINGBANK)付款行(PAYINGBANK/DRAWEEBANK)偿付行(REIMBURSINGBANK)保兑行(CONFIRMINGBANK)二、信用证的当事人不固定,无统一格式三、信用证的格式和开立方式格式本质1.信开本使用信件传递(速度慢,须有印鉴)2.电开本使用CABLE、TELEX、SWIFT等
本文标题:单证与报关实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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