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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10-06-04公墓管理员(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定说 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和等级认定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民政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能力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公墓管理员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和附录五个方面的内容。本《标准》是在《墓地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06年版)》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依据本职业活动特点,结合市场需求定位,将原墓地管理员拓展为公墓管理员,本职业经科学规划,细分为墓地管理员和骨灰管理员2个工种。———增加了一级/高级技师。———增加了“5.附录”。———本《标准》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进行了科学规划、突出时代特色,既体现了职业活动的全国平均先进水平,也体现了职业发展趋势;知识要求强调系统性,促进从业人员向知识技能型转换,提升行业发展质量。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央民族大学、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福建省民政学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河南省民政1职业编码:4-10-06-04学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长青生命纪念园、广西殡葬行业协会、天津市第一殡仪馆、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北京市万安公墓、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湖北省襄阳市殡仪馆。主要起草人有:马金生、肖成龙、林福同、翟媛媛、朱小红、王国华、徐颖、张超曼、周世强、覃荣亮、隋明晓、吕莹、蔡畅、张璐、芦宇微。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民民政职业能力建设中心、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民政厅、福寿园国际集团、识水知生工作室、安徽省合肥市殡葬管理处、安徽省肥西县红土山公墓、上海汇龙园陵园有限公司、江西省殡葬协会、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邹城市朱山公墓管理处、张家口市殡葬管理处、南京市殡葬管理处、嘉兴市公墓、广西壮族自治区烈士陵园、成都樊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赤峰市红山区南山公墓管理处、南宁市崇善颐养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民政职业学院。主要审定人员有:葛恒双、贾成千、张家宽、赵红岗、周世强、张超曼、魏超、刘凤鸣、杨根来、张汉平、董立波、赵小虎、杨宝祥、姜笑、丁启河、解云峰、丁国钧、范军、章小槟、戚雁杰、贺永生、陶四海、蒋志明、肖志龙、俞敏、王立军、陈福联、齐鹏飞。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批准,自颁布之日①起施行。2职业编码:4-10-06-04①2021年10月15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殡仪服务员等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2号)公布。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公墓管理员①1.2 职业编码4-10-06-041.3 职业定义从事公共墓园和墓地维护管理、墓穴施工,并提供骨灰寄存、安葬和祭奠等殡葬服务工作的人员。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其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分墓地管理员、骨灰管理员2个工种,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分工种。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常温。1.6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动手、计算、观察、分析、判断、语言和文字表达以及人际沟通能力;身心健康,视觉、嗅觉、听觉正常。1职业编码:4-10-06-04①本职业包含墓地管理员和骨灰管理员两个工种。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1.8 职业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8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6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4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20标准学时。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①或相关职业②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含)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④或相关专业⑤毕业证书(含尚未取2职业编码:4-10-06-04①②③④⑤本职业:公墓管理员,下同。相关职业:墓地管理员、殡仪服务员、园林绿化工、草坪园艺师、盆景工、假山工、插花花艺师,下同。相关专业:技工院校:园林技术、物业管理、环境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应用、石材工艺,下同。本专业:中职:殡葬服务与管理;高职高专:陵园服务与管理,下同。相关专业:中职:民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园林工程;高职高专: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民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园林工程;普通高校: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园林,下同。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含)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相关专业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3)取得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并在服务一线从事技能工作3年(含)以上。(4)取得相关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相关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并在服务一线从事技能工作3年(含)以上。(3)取得相关系列(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3职业编码:4-10-06-041.9.2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1.9.4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1.9.5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机房进行;技能考核在专业实操考核教室、公墓业务或骨灰寄存场所进行,各技能考核场所考核工位不少于3个,配备必需的设备、用具和相关材料。4职业编码:4-10-06-042.基本要求2.1 职业道德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 职业守则(1)解客户难,热忱勤勉。(2)做惠民事,生态节俭。(3)怀敬畏心,事死如生。(4)行文明礼,慎终追远。2.2 基础知识2.2.1 殡葬改革基本知识(1)殡葬事业发展概况。(2)殡葬的社会功能与作用。(3)殡葬管理的方针和基本任务。(4)殡葬改革的主要政策和基本经验。2.2.2 公墓管理基本知识(1)墓葬制度的形成与发展。(2)公墓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3)公墓管理规范与服务质量标准。(4)建墓主要材料及其使用特点。(5)公墓主要园林植物特性及其养护要点。(6)公墓档案建设与管理知识。2.2.3 骨灰管理基本知识(1)骨灰寄存和安放知识。5职业编码:4-10-06-04(2)骨灰保管和查验知识。(3)骨灰安葬和防护知识。(4)骨灰祭奠和档案知识。2.2.4 接待咨询基本知识(1)接待客户常识。(2)咨询洽谈知识。(3)服务引导常识。(4)悲伤辅导知识。2.2.5 殡葬礼仪基本知识(1)传统葬祭礼仪知识。(2)主要民族和宗教信仰者葬祭礼仪。(3)现代安葬礼仪知识。(4)现代祭奠礼仪知识。2.2.6 公墓安全防护常识(1)公墓防火常识。(2)公墓防盗常识。(3)公墓卫生防疫常识。2.2.7 生命教育基本知识(1)殡葬文化策划与传播知识。(2)网络祭奠与计算机应用知识。(3)人文殡葬内涵。(4)生命教育要点。2.2.8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6职业编码:4-10-06-04(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8)《殡葬管理条例》相关知识。(9)殡葬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相关知识。7职业编码:4-10-06-04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公墓管理员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 五级/初级工3.1.1 墓地管理员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接待引导 1.1接洽咨询 1.1.1能根据岗位需求做好自身工作准备 1.1.2能根据岗位需求做好工作环境准备 1.1.3能根据岗位需求做好岗前设备用品准备 1.1.4能使用行业用语及规范行为接待客户 1.1.5能介绍墓地概况 1.1.6能通过询问了解客户的基本需求 1.1.1墓地管理员服饰、仪容、仪表要求 1.1.2岗位工作环境准备要求 1.1.3岗前设备用品准备要点 1.1.4殡葬行业文明用语和规范行为要求 1.1.5墓地基本情况 1.1.6咨询沟通的基本方法 1.2引导订墓 1.2.1能审核客户订墓资格 1.2.2能向客户介绍样品墓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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