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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6-05-01-03缝 纫 工(202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说 明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缝纫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纺织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湖北比帆制衣有限公司、安徽红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鲁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服装协会、北京麦斯达夫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有:刘华、杨爽、聂友海、夏爱珍、洪清粉、张庆华、聂雅渊、刘政钦、杜岩冰。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及主要审定人员有:东华大学张文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孙晓音、鲁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张建祥、北京服装学院姜蕾、武汉纺织大学钟安华、河北格雷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龚立超、江苏蓝天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森、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黄景莹、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叶兆蓓、中国皮革和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王忠英、浙江中辉皮草有限公司马建标、中国针织工业协会。1职业编码:6-05-01-03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葛恒双、张灵芝等专家及纺织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在此一并感谢。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①起施行。2职业编码:6-05-01-03①2021年12月2日,本《标准》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网约配送员等18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2号)公布。缝纫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缝纫工1.2 职业编码6-05-01-031.3 职业定义使用缝纫设备或工具,将纺织品、皮革等主、辅料裁片缝纫成半成品或成品的人员。1.4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1.5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6 职业能力特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分析、推理、判断、表达及计算能力,左右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1.0),无色盲、色弱,并有较强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1职业编码:6-05-01-031.7 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1.8 培训参考学时五级/初级工20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160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10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100标准学时。1.9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1.9.1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职业编码:6-05-01-03①②相关职业:服装制版师、裁缝、裁剪工、缝纫品整型工、皮革及皮革制品加工工,下同。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服装设计与制作、服装制作与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下同。(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1.9.2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3职业编码:6-05-01-031.9.3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5人(含)以上单数。1.9.4 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min,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15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min。1.9.5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能进行缝纫实际生产的场地或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场地进行。4职业编码:6-05-01-032.基本要求2.1 职业道德2.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 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3)质量为本,效率为先。(4)团结协作,文明生产。2.2 基础知识2.2.1 纺织材料和皮革知识(1)经纬向识别知识。(2)倒顺毛识别知识。(3)阴阳条格和倒顺花识别知识。(4)正反面识别知识。(5)衬料基础知识。(6)缝纫线基础知识。(7)纺织和皮革材料物理性能基础知识。(8)针织面料基础知识。2.2.2 服装、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产品结构基础知识(1)服装、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的基础样版知识。(2)服装、家用纺织品和产业用纺织品的工业样版知识。2.2.3 缝纫基础知识(1)线迹和缝型基础知识。5职业编码:6-05-01-03(2)线迹密度基础知识。(3)缝制符号基础知识。(4)产品缝制顺序基础知识。2.2.4 测量基础知识(1)号型基础知识。(2)成品和半成品测量基础知识。2.2.5 电工和常用缝纫及熨烫设备基础知识(1)电工基础知识。(2)常用缝纫及熨烫设备基础知识。(3)计算机控制缝纫及熨烫设备基础知识。2.2.6 安全文明生产与环境保护知识(1)作业场所文明生产要求。(2)安全操作与劳动保护知识。(3)环境保护知识。2.2.7 质量管理知识(1)质量管理基本知识。(2)质量控制基本方法。2.2.8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知识。(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知识。6职业编码:6-05-01-03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 五级/初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缝纫准备1.1缝前准备1.1.1能按生产通知单要求,领取并保管各种面料、辅料1.1.2能核对物料清单1.1.3能识别裁片正反面及纱向1.1.4能识别纱疵、毛粒、条印、折痕,油污、色斑、水渍、破洞、磨损等疵点1.1.5能核对裁片编码1.1.6能识别工艺指导书的手缝线迹和缝型,以及机缝平缝直线线迹和缝型要求1.1.7能完成生产记录1.1.1物料清单读识知识1.1.2纺织品面料知识1.1.3纺织品面料疵点识别知识1.1.4工艺指导书中手缝和机缝平缝直线线迹和缝型要求读识知识1.1.5生产记录知识7职业编码:6-05-01-03续表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缝纫准备1.2设备准备1.2.1能对所使用的缝纫、熨烫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保洁1.2.2能对单针锁式或链式平缝缝纫机、电熨斗、基础熨烫工作台设备进行基础保养1.2.3能完成开机、穿线、上梭芯等操作1.2.4能根据面料的特性判断并调节机器线迹的松紧1.2.1锁式或链式平缝缝纫机的构造知识以及使用和保养方法1.2.2电熨斗的构造知识以及使用和保养方法1.2.3基础熨烫工作台的构造知识以及使用和保养方法2.缝纫操作2.1缝合2.1.1能用手缝针缝制短缝针、长短缝针、回针、斜针、纳针、拱针、缲针、三角针等手缝线迹2.1.2能完成套结针、拉线襻、锁扣眼、钉纽扣、包扣等手缝操作2.1.3能根据工艺指导书的要求留出缝份,将两片以上的裁片上部、中部、下部对齐,做记号,进行缝纫2.1.4能在130~280g/m2的面料上缝纫,50cm长的直线平缝线迹,偏差控制在±0.2cm以内,工时在45s以内,裁片首、尾打倒针固定,无跳线、断线2.1.1常用手缝工艺2.1.2线迹和缝型知识2.1.3直线平缝线迹的基本缝纫工艺8职业编码:6-05-01-03续表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2.缝纫操作2.2熨烫2.2.1能启动、调节电熨斗和基础熨烫工作台2.2.2能使用电熨斗在基础熨烫工作台上完成缝型的劈缝、倒缝、扣缝和部件定型等基础熨烫2.2.1电熨斗使用方法2.2.2基础熨烫工作台使用方法2.2.3直线线迹熨烫的基本方法3.缝纫管理3.1缝纫后处理3.1.1能拆解缝型,不损伤原料,并按原针迹重新缝纫3.1.2能在平缝线迹断线后按原针迹重叠缝,线迹平整,不断线3.1.3能修剪线头3.1.1直线缝型的拆解方法3.1.2直线缝型重新缝纫的方法3.1.3修剪线头的方法3.2质量控制3.2.1能根据工艺单的要求检验直线缝型线迹密度与顺直程度3.2.2能根据工艺指导书的要求检验直线缝型的劈缝、倒缝、扣缝等基础熨烫的熨烫效果3.2.1直线缝型的缝纫检验知识3.2.2直线缝型的熨烫检验知识9职业编码:6-05-01-033.2 四级/中级工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要求1.缝纫准备1.1缝前准备1.1.1能核对曲度较大及相关工序缝型的物料清单1.1.2能识别工艺指导书中的曲度较大缝型及相关工序工艺要求1.1.3能理解并执行工艺指导书中单明线、双明线、省道和三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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