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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收入问题调查【汇集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农民收入问题调查【汇集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农民收入问题调查【第一篇】探求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业、农民、农村“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的问题,农民问题是其核心。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转十分重要。通过对华西村进行问卷调查及访问,我们深切体会到社会华西村村民的社会保险意识非常之强!而若是我们中国各个农村人民都有较强的保险意识,那我们的国家将会有更好的发展!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制度对农村来讲是十分必要的!在华西村,当问及到他们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时,他们笑着回答说没有,当时的我有点疑惑,难道他们就不怕失业不怕年老的问题吗?原来他们每个人手持了不止一份的保险,其中就有养老和失业保险!这样看来,他们还确实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所以落实新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是不可或缺的!而如今我国目前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还存在很多缺陷: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很低,社会化程度不高;农村社会保险资金总量不足;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资结构不合理;农村社会保险与城镇社会保险业缺乏统筹协调机制;相关法制不健全;缺乏社会化的监督机制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了变化,实现了从温饱向小康社会迈进的跨越,人民群众生活得到较大的改善,老年人的老有所养已有基本保证。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越来越强烈地冲击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农民们开始期盼着,什么时候也能打破城乡二元化的藩篱,和城里人一样享受退休工资?领取退休工资,享受养老保险已经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农民们的梦想。这种梦想意味着社会的一大进步。早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在农村开展的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在构筑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暴露出许多弊端,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需要。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建立新型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筹,减轻人口老龄化高峰带来的养老压力,越来越显得急迫。要建设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必须总结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传统农保及商业保险的区别。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虽然1992年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但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制度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并已成为制约农保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适应性差。首先,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2元-20元之间,但十多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其次,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特征。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二是保障水平低。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参保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又普遍降低。同时,养老金待遇是根据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的,由此造成保障水平不高。按民政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交费领取计算表》计算,投保2元/月的农民,缴费10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元,15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元,若再考虑管理费增加和银行利率的下调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农民领到养老金会更少,农村养老保险的作用受到置疑。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小”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三是政府重视不够。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有农保的主要做法是采取个人账户、基金预筹的方式,根据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养老金待遇。农保资金的筹集尽管规定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制度设计中缺乏确保实现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变成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来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传统农保与新型农保的区别传统农保从1992年开始陆续在所有农业县(市、区)启动“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完全个人账户、储蓄积累式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称传统农保),由于传统农保没有很好地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责任不够明确,财政没有必要的投入,村集体的补贴很少,主要靠农民自我缴费,资金渠道单一,保障水平太低,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体现了解决农民养老问题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适龄农民每人每年按不低于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5%缴纳保险费。这样做考虑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具有较强的弹性和和灵活性,使更多的农民进入社会保障“安全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基本属性不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福利性、互补性、社会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行为和福利性性质是最典型的特征。而商业保险不具备政府行为和福利性。(2)目的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福利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而商业保险以盈利为目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向国家纳税,而商业保险须向国家纳税。(3)立法范畴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4)给付原则不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构成,养老保险金给付并不完全以个人所缴纳保费数量来决定。而商业保险纯属一种个人行为。(5)管理体制不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政府部门集中领导,由政府成立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单位组织管理。而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经营,是个人与公司的一种契约。为了更好地建设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还应充分了解其特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特点:1、在制度模式上,实行了“个人帐户+基础养老金”。2、在筹资机制上,强调政府的缴费补助和补贴。3、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了弹性缴费标准,在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允许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多缴费。4、在缴费方式上,可灵活选择半年缴、年缴或趸缴。5、实行普惠制补贴,即对试点前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每月每人发放基础养老金30元。6、建立约束机制,对45周岁以下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自试点开始,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且逐年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达60周岁才可以享受政府的基础养老金。7、基金管理实行纳入财政社会保障专户的办法,同时实行全省统一预决算。8、建立激励机制,即缴费每满一年,基础养老金增加一个百分点。为了建设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强调公共财政在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及设立基础养老金的重要性。公共财政投入养老保障是体现公共财政职能的需要。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政府通过对企业的税前列支给予扶持的。针对农民收入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无业居民无收入的现实,更应强调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否则,离开公共财政的支撑,就难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到二o二o年实现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目标。而实行基础养老金,既能提高公共财政投入的公平和效率,也决定了制度的可持续问题;既解决了用什么制度模式破解农民养老难题,又解决了用什么方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难题,是一条工业返哺农业、城市返哺农村的新路子,开辟了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新途径。采取基础养老金的做法,一是这样做既能减轻地方财政的负担,又便于实际操作;二是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当年预算当年发放,见效快,社会反响大,农民能看到实惠,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三是对60周岁以上老人基本上实施了直接发放基础养老金,体现了普惠原则,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农民为国家建设做出巨大奉献的一种补偿,较好地体现着社会公平以及党和政府的关怀;四是各级政府直接提供基础养老金,不需要运营增值,减少了操作环节和管理成本,简单明了,便于操作;五是基础养老金按绝对数发放易于控制,便于根据财力状况而随时调整。推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们还应注意一些具体的农民关心的问题,例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为农民朋友带来哪些实惠?一是利于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梦想;二是利于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使自己活得更有尊严;三是老人生活有了保障,有饭吃、有衣穿,还有零花钱,能和城里人一样领退休金,既减轻了儿女们的负担,又减少了很多家庭矛盾的发生,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四是参加新型农保,60周岁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会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农民领取的养老金会越来越多。新型农保的参保范围是哪些人?何时可以开始领取养老金?本省农村适龄(16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居民,均可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保。享受新型农保待遇不分男女,一律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养老金。新型农保的筹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新型农保的个人年筹资(缴费)标准,由县级政府按不低于本县(市、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5---10%的标准确定,全县执行统一标准,同时鼓励参保人多缴保费。新型农保的待遇支付是如何规定的?参加新型农保到龄领取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计发月数。现行基础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与按缴费年限增加部分之和,即(30+30×1%×缴费年限)。新旧农保制度如何衔接?1、对于已经参加农保、年满60周岁且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在原有待遇不变的同时,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2、对于已经参加农保还未达到领取年龄的人员,应按新型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型农保个人账户,按新标准进行核算。对原个人缴费部分,可按新型农保个人缴费标准折算缴费。3、参加新型农保人员跨市、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4、参保对象因身份改变或身故的,原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建立新型农保制度对农保经办机构工作有何要求?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规范业务程序,逐步推广和运用新型农保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个人账户等基本要素的完整准确。要将新型农保管理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网络为新型农保工作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做好做实账户管理、政策咨询、查绚服务、养老金支付等工作。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农民的血汗钱、养命钱,既要确保安全,又要确保合理增值。基金是资金的一种,基金的安全和增值既是资金的一般规律要求,又是确保社会保险良性循环的保证,同时也有利于刺激参保者的参保意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提高统筹层次,集中管理运营基金,改变现有县级统筹,县级管理的模式,以市或省为统筹管理单位,省或市级建立基金运营中心,国家制定基金运营管理办法,运营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并对统筹单位负责。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充分体现了中国实施公共财政政策的巨大进步。在全球经济尚未走出低谷的严峻背景下,中国政府决定着手解决亿万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让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巨大成果,这种做法表现出来的不仅仅是责任感和勇气,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理想信念。当然,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距离,把美好的梦想变为现实,不仅有很长的路要走,更有着许许多多不可预知的困难需要克服。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国人口的老龄化日益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会更高。显而易见,在中国广大农村建立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是一项长期、浩大而且困难重重的社会工程。但是无论如何,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已经起步,
本文标题:关于农民收入问题调查【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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