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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劳动合同集聚(精选5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网友分享的“通用的劳动合同集聚(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学习下载。劳动合同【第一篇】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姓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址:家庭地址:现居住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一、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若乙方实际用工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用工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a.标准工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甲方保证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四、劳动报酬(一)乙方试用期内的月工资为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试用期满后,乙方的月工资为元,工资形式为()。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岗位技能工资根据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三)乙方工资支付形式为()1.银行代发2.现金支付(四)甲方以法定货币按月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支付。(五)乙方加班工资、休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五、社会保险(一)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四)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五)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并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规定的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五)工伤职工、患职业病职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七)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八、约定事项(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双方约定的事项:1.********2.********(二)其它事项的约定: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十、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甲方:(单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合同履行起始日期:年月日劳动合同【第二篇】地址:性质:主要负责人:乙方(受聘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余江安仁学校余江县潢溪镇梁上燕民办学校邵采红甲方(用人单位)名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第一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实习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实习期满后甲方组织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二、工作岗位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工作要求:第四条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甲方形象,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乙方对外代表学校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学校授权方可,未经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服从学校的奖励和处罚方案。第七条乙方实施教育教学过程中,如果因乙方工作失职或管理不到位,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依法承担责任。第八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做好包括潜能生在内的全体学生的辅导工作,努力提高成效,严禁体罚学生。第九条乙方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全面落实教书育人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文化成绩、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第十条乙方在教学工作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研究活动、教师培训活动和师生公益活动。第十一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接受各级主管的领导,不得任意推拒学校安排的工作。第十二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不断进行教学研究,加强自身的学习,高速高效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研水平,以成为“学者型、科研型、创新型”名师为目标。第十三条乙方在聘用期间,应团结同事,发挥集体智慧,形成严谨,团结、合作、进取、创新的团队。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乙方义务:1、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2、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教师行为规范;3、爱岗敬业、务实求新、业务过硬、效果优良,实绩达到岗位目标的要求;4、尽职尽责,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5、遵守学校务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布臵的各项任务;6、团结协作,与人为善,维护学校荣誉,维护学校团结统一;7、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8、遵纪守法,开展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不赌博,不打牌,不违法乱纪。9、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寒暑假要开展招生工作。第十五条乙方权利:1、依法享有《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等所赋予的权利。2、乙方依法享有婚假、丧假,公休日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学校有重大事件除外)。具体标准按上级指示执行(即带薪休假)。五、劳动报酬:第十六条乙方实习期间工资为元/月,不享受津贴和奖励工资。实习期满正式上岗后的工资为结构工资制,按月发放。分为基础工资、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教学奖、月勤奖。1、月总工资为元左右(寒暑假除外)。2、寒暑假生活补贴:寒暑假元。3、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4、每月按两大周发放课时津贴,每学期开学和结束时不足月按实际课时发放津贴。六、劳保福利和待遇:第十七条春节、教师节、中秋节、端午节享受学校福利,第十八条教师子女就读本校,在合同期间,只收取基本费用,在校住宿或就餐按半价收取。第十九条经校领导班子同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各种会议,各种学术活动,期间的工资,培训费、差旅费的报销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县教育局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制度处理。第二十条女教师产假结束后仍到学校来工作的,可享受600元的产假补贴。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二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乙方在工作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和要求的;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学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给甲方或学生造成重大利益损害的;5、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从事第二职业,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没有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致使本合同不应继续履行的;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1、乙方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不能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乙方不能胜任本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二十五条乙方遇有本合同“乙方权利和义务”条款中所述各项权利甲方不能落实,且经乙方正式提出一个月后仍不能解决,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时,合同终止。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再与乙方续订合同:1、乙方在聘用期内,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中,没有达到学校的要求和标准
本文标题:通用的劳动合同集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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