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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办法范例精编20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工作办法范例精编20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工作办法【第一篇】根据自治区国家保密局通知精神,农业厅安排部署,xx认真对照《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标准》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检,按照《自评标准》中实有项目计算分值,总的得分达到总分值96%,考评结果为符合要求,现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汇报如下: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一)我站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它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保密工作做到了分管领导负责抓,经办人员具体抓,且能熟练掌握保密法规和保密技术基础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况。并按照保密法规和有关规定建立了保密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从而使各岗位人员职责清晰,任务明确,为我单位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组织基础。(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办公室保密制度》,具体包括《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网络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修订完善了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既保办公系统正常运行,又不发生泄密事件。二、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和涉密人员管理情况我单位把保密工作作为内部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严格执行上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保密工作建设,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法规。经常性的进行保密教育使干部职工增强了保密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树立责任意识,提高思想觉悟,为我站保密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可靠的思想基础。档案工作人员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三、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我单位的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防止病毒入侵。制定电脑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处理。安排专人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加强对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管理加维护,对软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的借阅、使用、保管、销毁实行严格管理制度,确保电子文档安全。近年来,我单位的保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没有出现过涉密事故,今后将继续努力,积极探索研究新时期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保密工作再上新台阶。工作办法【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保密检查,规范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是指对本机关、单位内部保密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防范措施等日常工作情况的自我检查和自我评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单位开展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和保密行政部门对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情况开展的督查工作。第四条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坚持突出重点、立足防范、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的原则,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第五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第六条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在机关、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所属内设部门、下属单位和境内外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内设机构)分级实施。第二章自查自评内容第七条保密自查自评内容包括基本项目、附加项目和自选项目,分为机关、单位,内设机构,人员3个层次。人员一般指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涉密人员和其他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第八条基本项目是机关、单位日常保密管理需要落实的普遍性要求,各级机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基本项目一般包括以下自查内容: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涉密人员管理,国家秘密定密管理,工作秘密管理,涉密文件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涉密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密采购保密管理,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涉外保密管理,涉密科研项目保密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以及保密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第九条附加项目是根据不同时期保密工作重点或者专项任务要求增加,由指定机关、单位在限定时间内执行的自查内容。第十条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自查内容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以目录要点形式制发。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进行修订,并制定工作指南。第十一条自选项目是机关、单位在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以外,结合自身保密管理需求和行业领域特点自行制定的内容,一般限定在本机关、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执行。第十二条机关、单位及内设机构自查内容应当明确评价分值及扣分标准,自查结果应当采取量化方式进行评价。基本项目和附加项目的评价分值及扣分标准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自选项目的评价分值及扣分标准由机关、单位自行确定。第三章自查自评程序和方法第十三条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工作部署,实有自查内容确定,内设机构和人员自查自评,机关、单位综合自查自评,上报情况。第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将保密自查自评纳入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部署。在部署时,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对照自查自评目录要点和年度自选项目,明确本机关、单位年度保密自查自评总体内容。第十五条机关、单位内设部门应当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对照本机关、单位年度保密自查自评总体内容,确定本部门实有自查内容,并报本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实施。机关、单位所属单位和境内外分支机构的实有自查内容,应当报上级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第十六条机关、单位内设机构和人员应当对照确定的实有自查内容开展经常性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保密风险和失泄密隐患及时整改。第十七条内设机构应当根据自评标准打分,自评打分每年至少1次。人员自查后,根据自查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要求,不打分。第十八条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对内设机构和人员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效果进行检查核验。第十九条内设机构自查自评结果应当报本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核。机关、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结合检查情况和内设机构日常保密管理情况,对内设机构报送的年度自查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报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第二十条机关、单位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综合文秘、信息化、人事等有关部门,对照年度总体自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打分,结合内设机构自查自评结果和人员落实保密工作要求情况,形成本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第二十一条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由本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承担,本机关、单位以外人员不得参与。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同级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指导,定期或者结合其他专项保密检查,对同级机关、单位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全覆盖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督查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批报备。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下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工作进行指导。第二十三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结合保密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督查内容,一般包括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日常保密管理情况等。第二十四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应当对机关、单位进行结果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每次督查重点制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密自查自评督查中发现机关、单位或者内设机构自评结果与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查结果存在较大差距的,应当在评价结果中予以考虑。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本行政区域内保密自查自评督查单位、督查结果、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相关工作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第五章奖惩第二十六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长期开展保密自评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机关、单位和个人,在保密工作系统评优评先中可以予以优先考虑;对保密自查自评督查结果连续两次为“不合格”的机关、单位,可以建议取消当次保密工作系统评优评先资格。第二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将内设机构和人员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对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到位的可以予以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并导致长期存在严重安全保密风险和失泄密隐患的,应当做出处理。第二十八条机关、单位对保密自查自评中发现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在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对造成泄密的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工作办法【第三篇】为加强和规范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开展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二、工作原则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三、工作要求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并将有关情况列入年度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四、自查内容(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1.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本机关、本单位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坚持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并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及时组织查处泄密事件和违规行为;3.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支持保密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4.内设机构负责人掌握本部门保密工作情况,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1.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管理、涉密人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涉外活动管理、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等各项保密制度;2.保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明确具体;3.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保密制度。(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1.对年度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安排并组织落实;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有关法规制度;3.组织涉密人员保密知识技能培训,或者按要求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四)涉密人员管理情况1.准确界定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2.涉密人员上岗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涉密人员进行审查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并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3.涉密人员在岗期间,所在部门督促其熟悉相关保密事项范围,履行本岗位保密职责,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履行审批手续;4.涉密人员离岗前,机关、单位及其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其清退涉密载体,确定脱密期管理措施。(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1.依法明确定密责任人及其定密权限;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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