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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35.240.60A10GH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GH/T1303—2020棉花电子仓单通用要求Cottonelectronicwarehousereceiptgeneralrequirements2020-12-07发布2021-03-01实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GH/T1303—20201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棉花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棉花协会、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麻有限公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银丰棉花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同舟棉业有限公司、江阴市协丰棉麻有限公司、河南豫棉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爱芳、胡春雷、王军权、王擎明、李勇、杨雄、夏明、王瑞霞、黄红雨、桑爱春、金小平、史小伟、徐爱武、李波、李德华、谭志芳。GH/T1303—20202引言随着我国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棉花流通过程中的仓储监管、质押融资、期现交易等服务逐渐增多。棉花的仓储、运输、交易等生产活动活跃,仓单交易需求持续增长。传统的棉花纸质仓单在棉花流通过程中随货同行,流转缓慢,且易损坏、丢失或伪造、变造,难以适应活跃的仓单交易活动。互联网《电子签名法》明确了在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具备法律效力。棉花电子仓单属于合法的数据电文范畴,使用合法可靠的加密电子签名,存储安全,方便下载,有效防止伪造,查阅保存便捷,能够验证签名的真实性。本标准旨在规范棉花电子仓单的基本术语、要素、技术和管理要求,促进行业内形成标准统一的电子仓单范本。GH/T1303—20203棉花电子仓单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棉花电子仓单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以及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棉花为货物品种的电子仓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8354—2006物流术语GB/T18769—2003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30332—2013仓单要素与格式GB/T35285信息安全技术公钥基础设施基于数字证书的可靠性电子签名生成及验证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存货人customer依据仓储合同,将仓储物委托保管人储存保管,并支付仓储费的一方。[GB/T30332—2013,术语和定义3.4]3.2保管人depository依据仓储合同,验收、储存、保管与交付存货人仓储物,并收取仓储费的一方。[GB/T30332—2013,术语和定义3.3]3.3仓单warehousereceipt仓储保管人在与存货人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基础上,按照行业惯例,以表面审查、外观查验为一般原则,对存货人所交付的仓储物品进行验收之后出具的权利凭证。GH/T1303—20204[GB/T18354—2006,定义3.22]3.4仓单持有人warehousereceiptholder合法持有仓单的当事人。注:仓单持有人最初为存货人,在仓单经背书转让后,仓单持有人即为受让人。[GB/T30332—2013,术语和定义3.5]3.5棉花电子仓单cottonelectronicwarehousereceipt仓储物品为棉花且由计算机信息系统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仓单。3.6电子交易中心electronictradecenter为仓单持有人提供及时的开展现货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并能够提供配套物流服务的法人。注:改写GB/T18769—2003,术语和定义2.4。3.7电子签名electronicsignature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4基本要求4.1棉花电子仓单必备要素a)仓单编号:仓单编号在仓单应用范围内应具有唯一性;b)存货人信息:存货人信息包括存货人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或其他联系方式,存货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其他可以证明存货人身份的法定证明)记载的名称一致;c)仓单持有人信息:包括仓单持有人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或其他联系方式,仓单持有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其他可以证明存货人身份的法定证明)记载的名称一致;d)保管人信息:包括保管人名称、仓储场所(仓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或其他联系方式;e)仓单注册日期:在注册仓单时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应精确到毫秒;GH/T1303—20205f)仓单对应棉花基本信息:包括批号、产地、种类、品质级别、规格、数量、质量(或称重量);g)背书签章:背书人、被背书人在棉花电子仓单上的电子签名;h)背书日期:在背书时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应精确到毫秒。4.2棉花电子仓单可选要素a)保险信息:包括承保人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b)宜在棉花电子仓单中记载说明的要素,根据业务需要由保管人与存货人事前约定的事项。5技术要求5.1棉花电子仓单的技术要求5.1.1棉花电子仓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的条件。5.1.2电子仓单的生成、发送、接收、保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文件保存要求的条件。5.2电子签名的技术要求5.2.1用于棉花电子仓单的电子签名应符合GB/T35285中的相关规定,宜使用RSA公钥加密算法,且密钥长度不低于1024-bit。随着加密、反加密技术的升级,保管人及棉花电子仓单交易中心应提高加密级别以适应安全要求。5.2.2用于棉花电子仓单的电子签名宜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5.2.3用于棉花电子仓单的电子签名应包括精确到毫秒的、安全的、可鉴别的时间信息。6管理要求6.1棉花电子仓单的注册保管人生成棉花电子仓单后,向电子交易中心提交注册申请,由电子交易中心对棉花电子仓单进行审核、登记。6.2棉花电子仓单的背书仓单持有人对棉花电子仓单对应棉花进行转让、质押时,应按照电子交易中心规定的程序在棉花电子仓单指定位置记载背书事项并加载电子签名。6.3棉花电子仓单的保险信息GH/T1303—20206棉花电子仓单注册后,宜由保管人或棉花电子仓单交易中心针对仓单对应批次棉花向保险人投保,由保险人在棉花电子仓单指定信息位置加载电子签名。6.4棉花电子仓单的冻结和解冻电子交易中心对棉花电子仓单进行管控,限制棉花电子仓单的过户、质押、注销,限制后棉花电子仓单所对应的棉花不能办理出库。解除限制同时恢复棉花电子仓单功能。6.5棉花电子仓单的注销仓单注销时应由仓单持有人向保管人或电子交易中心申请棉花电子仓单对应棉花出库,在保管人或电子交易中心出具提货证明后,则对应棉花的棉花电子仓单视为注销。6.6棉花电子仓单的保存6.6.1棉花电子仓单应由电子交易中心保存。6.6.2电子交易中心应为棉花电子仓单提供安全可靠的保存环境。6.6.3棉花电子仓单的最低保存期限应为自注销之日起五年。GH/T1303—20207附录A(资料性附录)棉花电子仓单流转流程示例交易出库质押电子交易中心棉花电子仓单过户棉花电子仓单冻结棉花电子仓单注销棉花电子仓单持有人存货人保管人(仓库)开具棉花电子仓单棉花入库验收申请注册仓单保险人发送棉花电子仓单信息确认保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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