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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同最新5篇基于您的需求,编辑为您整理1篇“知识产权合同最新5篇”,本文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随着各种法律政策的逐步完善,人们逐渐越来越离不开合同了。签订合同内容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合同【第一篇】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主办方(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参展方(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1.展会名称:2.展会地址:3.展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展前审查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其他:。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年月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第三条展中投诉处理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第四条违约责任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人民法院起诉;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六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约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我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年月日),特做出如下承诺: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展位号:承诺方代表人(签字):承诺方(盖章):签署时间:附件二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第一条制定依据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第二条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第三条投诉的受理一、受理条件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三、不予受理的情况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第四条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第五条处理决定的执行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第六条其他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展会主办方(盖章)年月日附件三展会知识产权投诉书年月日投诉人填写基本信息名称展位号委托人联系方式投诉人被投诉人投诉内容□专利侵权专利号:□商标侵权商标注册号:□著作权侵权著作权登记号:□其他投诉:投诉机构填写证据材料□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侵权证明被投诉人情况调查□展品涉嫌侵权□展板涉嫌侵权□展台涉嫌侵权□条幅涉嫌侵权□具体侵权状况描述流程叙述□处理流程处理依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其他:处理结果□撤展□遮盖□调解结案□不予受理□终止处理□公证取证□出具事实证明□转由行政、司法机关处理确认签章投诉人签字被投诉人签字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人员签字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知识产权合同【第二篇】合同编号: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甲方:乙方:——鉴于乙方改制前是甲方所属单位,乙方改制前拥有的“知识产权”为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投资开发或/和其员工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形成的;——鉴于该企业当前使用的“知识产权”为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所有并许可其使用的,或为其他第三人(方)所有,但由甲方(通过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并以该企业的名义)支付许可使用费的。为保护甲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明确甲乙双方在甲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发生纠纷。经协商一致,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拥有或许可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包括本协议签订前,以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名义所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和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许可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有偿或免费使用的知识产权。2、所称“知识产权”包括:企业名称和标识、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版权、计算机软件和企业商业秘密等。3、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所有或持有,无论其是以甲方名义所有或持有,还是以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的名义所有或持有。乙方不享有改制前的原企业拥有或使用的任何“知识产权”。本协议签订前,以乙方改制前的原企业的名义所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应办理转让或变更登记手续,由甲方(或其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有或持有。4、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侵犯上述“知识产权”或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所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继续使用上述“知识产权”,更无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将上述“知识产权”作为自有知识产权对外宣传。6、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许可乙方使用其“知识产权”,双方应另行签订许可协议。许可使用的,乙方只能限于其自身使用,乙方无权转许可第三人(方)使用,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范围。特殊情况下,甲方同意转让“知识产权”的,双方另行签订转让协议。7、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含甲方的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及该集团下属的其他企业)的字号,也不得使用与上述企业名称近似的、容易引起混淆的名称。经甲方同意许可使用的,双方另行签订名称许可使用协议,约定使用费用、期限等事项,并登报公告。8、上述“知识产权”依法应当保密的(如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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