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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汇编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总结范文【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工作总结【第一篇】本届五年来,农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中央全会精神,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上新台阶提出的三个方面的明确要求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等重点,攻坚克难,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创新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深入基层,着力提高调查研究水平;强化服务,着力发挥代表作用;提升素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为推动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开创全省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较好地完成了本届工作任务。一、攻坚克难,着力提高农业法规质量五年来,编制了农业五年立法规划建议,提出了2013-2017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11件、调研项目10件,均已列入五年立法规划。完成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水土保持、气2/23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农村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节约用水、湿地保护、农业技术推广、河道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本届内新增项目)等10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工作,是历届涉农立法数量最多、任务最重的。此外,还开展了粮食安全、海洋经济的立法调研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突出农业现代化领域的立法工作。农业综合开发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的一项重大决策。农业资源开发立法早在十届就申请立项,但由于不够成熟,搁置十年之久,通过我委努力,克服困难,于届初完成制定任务。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三农”有关农业资源开发工作的立法空白,得到国开办的充分肯定。制定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通过理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农技人员职称评聘及待遇激励、加强经营性推广的规范和指导,推进了我省农业技术创新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制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农业机械和零配件质量问题的损害赔偿、缺陷农业机械召回制度、农机安全检验、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水土保持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完善水土资源和湿地资源保护制度,提高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增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制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进一步加强气候资3/23源探测活动和管理,鼓励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制定节约用水条例,规范用水行为,建立节约用水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河道管理条例,强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河道管理的责任,规范了保护和开发利用行为,尤其是将河长制、采砂管理纳入规范内容,针对性较强,体现了江苏特色。突出维护农民根本利益领域的立法工作。顺应消除贫困、实现区域共同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制定扶贫开发条例,通过条例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措施,整合社会各项扶贫资源,实现扶贫开发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明晰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机制。五年来,农委着眼于服务大局,紧扣重大决策部署,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结合起来,攻坚克难,积极发挥立法在重点领域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一是要敢于“啃硬骨头”。水土保持、湿地、气候资源利用、节水等立法涉及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矛盾,有的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较大差距。农村集体资产、扶贫开发等立法,存在着立法主体不明确,动态的、阶段性的政策规定内容较多,有的还处于改革变化中等情况,这就给立法带来许多难题。对这么多年剩下来的“难啃的骨头”,农委牢固树立攻坚克难的思想,突出问题导向,与部门一起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深入研究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制度,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二是人4/23大要主导立法工作。在每部法规起草阶段,我委都更早介入,掌握主动权,研究确定立法的重点,了解难点,立足解决存在的问题,注意防止部门利益倾向。在审查阶段,加强调研、沟通和协商,将条例草案发给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邀请农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发挥省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坚持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通过与乡镇基层组织、农户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立法要一以贯之。一部好的法规不能一定了之,法规好不好,关键在实施。五年来,农委积极推动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强化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以增强法规实效。扶贫条例出台以后,通过办培训班、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促进条例全面贯彻实施。二、创新方式,着力增强监督效果五年来,农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湖泊保护条例、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农业机械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视察调研活动;受全国人大委托开展农业法、种子法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气象法、水法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情况、全省农田水利建设情况、全省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工作面较宽、范围广、牵涉到的部门多,5/23因此选准选好监督题目是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选择重点问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两项工作都是中央和省委的中心工作,事关全省经济的发展,具有全局性。我们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适时进行监督,也正是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的具体体现。二是围绕社会焦点,选择热点、难点问题。农田水利建设、湖泊保护、耕地质量管理、水资源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都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以点带面,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三是围绕群众愿望,选择民生问题。扶贫工作是农民增收的重点和难点,摆脱贫困更是低收入和贫困农民的迫切希望,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报告,来进一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五年来,农委抓住事关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强化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支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主要体会是:(一)创新监督方式,做到督之有法。我们在进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题询问时,进行了创新尝试。首次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参加询问并作表态发言;首次通过视频录像把基层代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声音带到省人大常委会会上;首次由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对询问作6/23了现场直播。这三个“首次”,极大地提高了专题询问的透明度和社会关注度,畅通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监督的渠道,有利于被询问部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使专题询问工作更具有影响力、推动力。询问工作得到了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我们在开展《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时,采用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赴4市进行实地检查的同时,委托5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所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专题询问方式上的创新、上下联动执法检查上的创新,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力度,不仅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也丰富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二)跟踪监督到位,做到督之有效。做好跟踪监督工作是检验监督实效的关键所在。一是及时汇总意见。会后,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会上审议发言的内容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形成质量较高、有具体工作建议的审议意见。二是严格交办程序。会议结束后及时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审议意见印送省政府,明确提出办理要求,并与承办单位保持联系,了解办理情况,掌握办理进度,提出指导意见。三是抓好跟踪督办。在政府提交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后,农委提出审查意见印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三)监督要与立法相结合,做到督之有据。近年来,我们注意将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转化为立法成果,努力形成监督和立法工作“一盘棋”的格局。在7/23对《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立法时,我们总结苏锡常地区禁止开采地下水、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深入调研,设定了切实可行、具有我省特色的法律制度。在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监督时发现的问题,如扶贫对象界定、部门职责、扶贫资产管理等,都在《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时得到了解决。今年对扶贫开发条例执行情况调研时,又将发现的问题吸收到了调研报告中,供常委会委员审议时参考。监督工作与立法工作有机结合,既增强了地方立法所规范内容的可操作性,也保证了监督工作有理有据,有很强的针对性。三、深入基层,着力提高调查研究水平五年来,开展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村电子商务、耕地质量、农民增收、新型城镇化、水利重点工程、扶贫开发、社区股份合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海洋经济、特色田园乡村等20多项专题调查研究。还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农村金融改革、新型城镇化、粮食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土地承包、农林科技创新等10项专题调研。所取得的调研成果,有的已被吸收到法规草案中,有的已转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或参考,有的以建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视察或执法检查的内容,有的在《人大调研》、《人民与权力》、《唯实》上刊登。本届以来,我们在做好调研工作中始终注重突出代表的主体性。除了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调研外,注重突出发挥8/23省人大代表的作用,加强与代表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广泛吸纳代表参加调研活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加强与农业专业组代表的联系,注重发挥他们的专业技术优势,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在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重点议案督办活动中,邀请农业专业组代表参加,请他们发表意见,向他们征求专题询问问题,并请他们到专题询问会议上向省有关部门现场提问。注重讲求形式的多样性。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拉家常话、说百姓事,真正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既要有常规的座谈、听汇报、问卷调查,还有个别走访、暗访等。比如,我们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研就有两个方面特点:一方面调研覆盖面广。农委组织了13个省辖市人大农委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门召开研讨会,期间还组织调研组赴部分市进行了调研。可以说,整个调研覆盖了全省。另一方面明查暗访相结合。调研组深入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等场所,与规模生产者、农民、农技人员倾心交流,全面了解农产品生产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准出和农产品质量监测检测等方面情况,与此同时,一部分人进行了暗访,随机抽查了部分农贸批发市场、农资市场等。我委还组织人员在深夜赴江宁批发市场进行暗访,实地了解真实情况,掌握许多第一手资料。四、强化服务,着力加强与代表联系密切与代表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农委9/23注重做好代表联系、代表活动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真正把充分发挥代表履职作用与做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有效地结合起来。(一)及时成立农业专业代表组并开展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年4月份,组建了新一届农业专业代表小组。五年来,每年召开一次农业专业代表组座谈会,每次活动围绕一个专题,分别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耕地质量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技推广、湿地保护、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和改革等展开研讨。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专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和岗位职责,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农委在开展立法、监督和调研重要活动时,也注意邀请农业专业代表参加,更多地听取代表的声音。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工作是我省人大工作的一个亮点,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之一。农委还负责做好常委会分管领导、委员会主要领导走访联系代表相关联络服务工作,组织好省直扬州组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将联系代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