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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会计学基础》第十章第6—7节ppt
第十章第6—7节本讲主要内容1、第十章第六节日记总账核算形式2、第十章第七节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3、第十一章会计工作的组织第十章第六节日记总账核算形式一、日记总账核算形式的特点日记总账核算形式的特点是:设置日记总账,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日记总账。日记总账的格式和内容见表10—9。日记总账的登记方法:分别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对每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各个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都应分别登记在同一行的不同账户的借方栏和贷方栏内,并将借方发生额合计数记在“发生额”栏内。月终时,分别结出各栏次的合计数,计算各账户的月末借方或贷方余额,并进行账簿记录的核对工作。二、日记总账核算形式设置的凭证和账簿在日记总账核算形式下,除需特别开设日记总账外,设置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采用三栏式;设置各种明细账,根据需要可采用三栏式、数量金额式或多栏式。三、日记总账核算形式的账务处理程序日记总账核算形式账务处理程序见图10—5。四、日记总账核算形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1、日记总账核算形式的优点:由于日记总账是按全部总账科目分借方和贷方设置的,并且是根据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的,因此可以全面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有利于对会计核算资料的分析和使用;其账务处理程序也较简单。2、日记总账核算形式的缺点:◊总分类账的账页就过长,记账容易出错,也不便于分工和查阅。3、日记总账核算形式适用范围:◊日记总账核算形式适用于规模小,经济业务简单、使用会计科目少的单位。第七节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一、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的特点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的特点是将所有经济业务按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以分录的形式记入通用日记账,月末根据通用日记账记录的会计分录登记总分类账。二、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设置的凭证和账簿◊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不填制记账凭证,而是根据原始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直接登记通用日记账。这种作法实际上是用订本式账簿代替记账凭证,是记账凭证与日记账的结合。◊通用日记账又称为分录簿,它是会计分录的载体。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需设置通用日记账,其格式和内容见表10—10。通用日记账的登记方法:1、经济业务发生后,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登记通用日记账,将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登记在“日期栏”内;2、在“摘要栏”内填写经济业务内容;3、将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记入“会计科目”栏内,先填写借方科目,后填写贷方科目;4、将应借方金额记入“借方”栏内,将应贷方金额记入“贷方”栏内。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总分类账是根据通用日记账逐笔登记的。总分类账一般采用不反映对应科目的借贷余三栏式,不登记对应科目。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一般不设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对现金的每日收付金额和余额,需要根据总账“现金”科目的记录进行了解,或者根据通用日记账的相应记录计算求出。单位与开户银行之间有关银行存款收付金额和余额的对账,也要根据总账“银行存款”科目的记录或者通用日记账的记录进行。三、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的账务处理程序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账务处理程序见图10—6。三、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1、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的优点:◊减少了编制记账凭证的大量工作,便于了解各单位每日每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便于按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查阅资料。2、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的缺点:(1)只设一本通用日记账,不便于会计核算工作分工;(2)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登记日记账,账簿记录容易发生差错;(3)根据通用日记账逐笔登记总分类账,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较大。3、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适用范围:◊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适用于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单位。第十一章会计工作的组织会计工作的组织工作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法规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第一节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一、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1、有利于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2、有利于确保会计工作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协调一致;3、有利于加强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制4、有利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第二节会计机构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机构是指由专职会计人员组成,直接从事和组织领导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机构的意义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是保证会计工作正常进行,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条件。建立会计机构应考虑的因素:1、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规模大小;2、经济业务繁简程度3、管理体制的要求。◊凡实行独立核算的大、中型企业,都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在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会计工作。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此外,在没有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根据《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二、会计工作的组织方式◊以企业为例,会计工作的组织方式一般有: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一)集中核算◊集中核算是指将企业会计工作主要集中在厂(公司)级会计部门进行的一种核算组织方式。◊采用集中核算组织方式,企业经济业务的明细核算、总分类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各有关项目的考核分析等会计工作,都集中由厂(公司)级会计部门进行。实行集中核算的优点:实行集中核算可以减少核算环节,精简会计人员。实行集中核算的缺点:实行集中核算不便于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及时利用核算资料进行考核与分析。(二)分散核算分散核算也称非集中核算,是指将与企业内部各部门、车间、仓库业务相关的明细分类核算,分散在各部门、车间、仓库进行的一种核算组织方式。例如,材料的明细核算由所属的仓库进行;但总分类核算、全厂(公司)性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仍由厂(公司)级会计部门集中进行。分散核算的优点:实行分散核算,有利于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及时利用核算资料进行考核与分析。分散核算的缺点实行分散核算会增加会计人员数量,对厂(公司)及会计部门集中掌握和监督企业内部各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也有一定影响。注意:无论采用哪种形式,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的结算都应由厂(公司)级会计部门集中办理。第三节会计人员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职责: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编制预算和财务计划,并考核、分析其执行情况;办理其他会计事项。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一)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法规制度;认真执行本单位的计划、预算,对于内部有关部门违反国家法规的情况,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二)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订定额、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业务会议;有权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三)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三、会计人员的任免和奖惩(一)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1.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一般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简称会计证。会计证的取得途径:(1)会计证可以通过规定的学历教育,如具备大学专科(含大学专科)以上会计专业学历的,可直接通过申办获得;(2)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可通过考试取得会计证。(二)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包括: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注意: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不是专业技术职务。总会计师是行政职务,也不是会计专业技术职务。1、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2、会计中级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经济法、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3、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考试:①高等专科以上学历;②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校大学三年级学生可以参加考试)。(2)考试课程:会计、审计、经济法、税法、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方式为闭卷。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每科考试通过后可获得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在以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通过全部科目后可持成绩合格证书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3)注册登记: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全科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四、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爱业敬岗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不伪造账目,不弄虚作假,如实地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事项。◊注意: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会计人员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限制无关人员对会计信息的接触。商业秘密包括: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商品进价、产品成本、分红预案、分立或合并信息等。◊会计人员严格划分公私界限,做到不贪、不沾、不收礼、不同流合污,正确处理会计职业权利与职业义务的关系,增强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能力。◊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会计实务能力以及职业判断能力、自动更新知识的能力、提供会计信息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职业经验。五、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应完成下列工作:1、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对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3、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内容。5、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等内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最重要的环节是移交和监交。对监交的具体要求: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对移交清册妥善保管;4、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第四节会计的法规制度◊我国企业会计法规制度,是一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为中心形成的较为完备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一、会计法《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也是我国进行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它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居于最高层次地位。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共7章52条,包括总则、会计核算、公司与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法律责任及附则。新修订《会计法》主要取得了以下方面成果:1.明确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与会计机构中各成员的工作责任关系及正确处理这些关系的法定性原则。2.新《会计法》中专门设定了较为具体的禁则和罚则,即实行或不实行某种行为的界限。3.新《会计法》明确了执法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二、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它是我国会计制度制定的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两个层次: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关于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规定。2.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规定。3.关于会计要素准则的规定。4.关于财务会计报告体系的规定。(二)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是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业务作出的规定。具体会计准则按照内容分为三类:共同性业务会计准则会计报表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会计准则l目前,财政部已经发布并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有:“收入”“无形资产”“借款费用”“存货”“固定资产”“投资”“建造合同”“租赁”“债务重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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