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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推】借款合同整理精选4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精推】借款合同整理精选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借款合同【第一篇】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方)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贷款种类:二、借款金额(大写)三、借款用途: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五、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七、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八、违约责任: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九、其它:除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份,报送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贷款方(公章):法人代表(盖章):借款方(公章):法人代表(盖章):保证方(公章):法人代表(盖章):开户银行和帐号:年月日借款合同【第二篇】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1.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1.1.8“项目”指_________公路。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2.4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三条贷款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借款合同【第三篇】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经济合同法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借款合同【第四篇】借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联系电话及传真:贷款人(全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传真: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借、贷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rmb)(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借款金额内,借款人可以对借款循环使用,随借随还;贷款人对借款实行余额控制。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点上,借款人的循环借款余额均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借款余额。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凭证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提款时借款凭证上记载的日期为准。本合同项下借款凭证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借款到期日。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每次提款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本借款不得展期。第五条借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5.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年利率,利率为下列第项:5.1.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利率为%.5.1.2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上(上浮/下浮)%,利率为%.5.1.3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上(上调/下调)百分点,利率为%.5.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下列第项约定执行:5.2.1固定利率,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5.2.2随之调整,分段计息。5.2.3自实际提款之日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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