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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局党组关于召开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就《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工作的反馈意见》有关问题对照检查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做到学用结合方面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表皮化、碎片化学习较多。虽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学习二十大的原文,但学习不全面不持续不深入,如20**年在学习二十大报告是只重点学了关于民政事业发展的相关内容,对其他内容的学习浅藏辄止甚至没学,存在学习“挑食”现象。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制定了学习计划,但是却没有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想起啥子学啥子,存在学习“碎片化”;同时,在学习时多是读文件、传达讲话精神,没有带头围绕学习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交流发言,学就学了,却没有理解到、理解透学习内容的精神实质。二是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上有差距。学习,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工作。我虽然也在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但还是存在不少差距。如在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时,我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扶贫要坚持精准方略,但我在指导全局低保兜底工作时,仍未做到精准兜底,“漏兜”“错兜”的现象仍有存在,多次检查整治后,效果仍不十分明显。三是督促指导干部职工学习不够。我自己能够做到坚持学习,但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监督指导不够,想着我学了、懂了就够了,没有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如我们班子对一些民政政策掌握不熟,就是我在带头学业务政策这块的作用还没发挥出来;如部分职工出现“学习耽误了业务工作”的错误认知,就是我对学习教育管理比较宽松而导致的,单方面的以为大家工作学习都做的不错,实则就是我监督管理的责任缺位。(二)在规范组织建设方面一是支部建设不够规范。作为局党组书记,我一贯让支部书记统筹机关支部建设管理工作,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导致支部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如,机关支部党小组分组随意,没有按照便于开展党小组活动的原则划分;机关支部工作开展也不规范,一些规定动作未按制度要求落实,党费收缴不及时,党员大会、职工会混为一谈,会议记录界线不清等。二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我虽然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机关支部的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但我对机关支部未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监督指导缺失,看到过一些问题,也没有及时指出来。如局机关支部的党小组会议召开不及时,退休职工党小组几乎没有开展活动,党小组工作记录还存在一些造假情况等。如在上党课方面,有时存在一定完成任务的想法,没有利用党课去激发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课的内容也是老旧一套,讲党风廉政建设、将党章,对一些创新性的内容讲的少,未能做到与时俱进。(三)在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方面总体上讲,本人能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能够努力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作风,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能自觉按照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人民。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整改问题上作为不够。20**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发现了民政系统特别是乡镇民政部门一些问题,但是面对问题,我却产生了保护干部的思想,对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通报批评,没有严格斗真碰硬,近几年都没有处理1个人。二是在工作推进中担当不够。20**年市民政局就下拨了专款用于殡葬火化车间建设,但我们至今未启动项目建设;中心敬老院历经多年终于建成,但至今仍未投入运营,招商引资工作推进十分缓慢,等等。这些重点难点工作的落实不力,都是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我重视不够、能力不住、措施不多,担当作为有差距的直接表现。(四)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我主要存在监督管理机关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全局的党风廉政工作方面,我对干部虽然经常提醒嘱咐,但是真正的红脸出汗、追责问责却是少之又少,管理干部宽松软,做得多、做得少。二是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整治“四风”问题方面,县纪委在20**年出台《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的工作方案》,要求对“四风”问题存量进行清理和整改,但我在落实《方案》上不力,对下属事业单位“四风”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三是管理下属事业单位方面。下属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民政局管理的国有资产老年公寓,多年来只有资产无员工,我却没有将其资产纳入机关统一管理,而是分列两个账户,用于列支相关费用,我作为主要领导,对这一不符合规定的现象,既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也没有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五)在健全内控制度方面本人在主持民政工作以来,虽然对民政局的科室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但从实际效果来看,机关科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仍然不高,工作效率和水平上仍有差距。例如:20**年实施的老年公寓消防工程项目未按照合同规定扣除城口县建筑工程公司质保金**元。基层政权科未履行相关手续直接发包给“扬光社会服务中心”,申报的**万元资金原用途为购买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却调项为乡镇扶贫社会工作服务。救助站所支付的资金、安排的住宿没有建立专门台账、有的救助事项没有经办人签字等等。这些方面都说明本人在主持民政工作时对具体工作的开展缺乏制度的约束,建了制度却未落实。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通过认真剖析,我深刻认识到,查摆出来的这些问题,主要还是根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视不够,认为主要对大政方针上关于民政方面的学好就行了,其他与民政关联度较小的就进行跳跃式学习或走马观花的学习,因此,对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不够系统。二是总是以工作繁忙为原由,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三是由于年龄的增长,对学习的开展有畏难情绪。四是存在经验主义,认为学习是理论方面的东西,看看记记就好了,工作还是得靠经验,存在因循守旧的情况。(二)未能充分发挥党性修养的表率作用。做了三十多年的领导干部,自认为党性修养已经炉火纯青了,没有意识到党性修养要坚持不断地自觉加强,对党性锻炼要求不高,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强,言行举止率先垂范做得不够,对一些不良作风缺乏坚决抵制和纠正的勇气。(三)敢于担当的精神不够。随着退休时间的临近,惰性心理也有所萌发,加上几十年来工作经验的积累,习惯用以往的经验解决今天的问题,遇到困难时,寻求的不是逢山开道而是迂回绕道,工作按部就班、求稳怕变;在实上级决策部署时,常已完成达标自喜,不能以高标准自励;有时做工作顾虑太多,导致好的思路和想法没有充分实践,这些在实质上都是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够、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四)执行纪律不够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我的纪律意识还是树得还不够牢固,自认为一些小事不必上纲上线,存在一些“好人主义”,致使一些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对党员干部在严明责任、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上有所放松,对执行纪律和规矩的落实情况缺乏比较严格的督促检查。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一)强化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本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并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上下狠功夫,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深化“民政工作是党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精神内涵,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从政治表态中、从工作实际中时刻体现“两个维护”。(二)强化政治担当,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实功。本人将从忠诚履职、服务全局的政治高度,再次深刻认识做好当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抓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工作,下决心、花大力气开展“人情保”“关系保”等低保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低保进出双向考核机制,以更全面的指导、更严格的督导抓好动态管理,切实让低保制度在民生领域发挥更好的作用,努力使困难群众更有幸福感。(三)强化队伍建设,紧跟新时代的建设总要求。本人将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化制度执行,着力解决“三会一课”不规范、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以更积极的姿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对单位职工严格管理、真心关怀,不断激发单位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和信心。并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高效合理地开展组织生活,充分发挥老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的作用,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敢担当的新时代民政干部队伍。(四)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本人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原则带领局党组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抓敢管,全面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民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强对民政系统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的防控,对腐败行为始终采取高压的态势,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四风”反弹,防止回弹反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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