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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管理情况报告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编外人员管理情况报告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编外人员管理情况报告【第一篇】11月27日下午,我局由党支部书记-带队对局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同志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汇报,认真查阅了机关服务中心活动开展以来的文件资料、学习笔记,分别约谈了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人、普通党员代表。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活动开展的主要特点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到位。按照省局活动办总体部署,机关服务中心成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建功任组长,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活动《实施方案》,通过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确定目标,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推进。二是联系实际、注重实效。机关服务中心作为后勤服务保障单位,有经营职能,工作人员组成较为复杂,岗位相对分散。针对这种情况,该中心在组织学习的过程中,利用难得的机会,既按照局活动办要求学习规定文件和材料,又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为每位员工配备了业务学习资料,并通过组织考试奖优惩劣,激励员工自觉主动提高,同时还建立了机关服务中心学习QQ群和微信学习群。针对“四风”查摆,机关服务中心开展了“四查”活动(即查找出中心员工自身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找出为服务对象服务时应当改进的问题建议;查找出对支部书记个人的建议;查找出对中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式方法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每位员工匿名每条写出不少于3条意见和建议,调动了大家谏言献策的积极性,收到了200多条回复,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了35条加以研究解决。三是整改有力、措施到位。机关服务中心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意见,积极面对,认真整改,在较短时间内修订完善了《内部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年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工资晋升制度》7项制度和《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办法》,明确了三金、带薪休假、重大节日慰问、困难应急救助等员工关心的10项基本福利,得到广大员工的热情拥护。二、存在问题一是有部分党员的学习笔记记录较乱;二是部分整改措施尚未落实到位;三是学习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机关服务中心对局开展第三环节的建议一是希望建章立制注重实效,杜绝为建章而建章,所立制度能切实解决我省旅游业发展及机关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希望局党组加大对二级机构的关心支持力度,明确职能,增强其造血功能,减轻生存压力。三是希望局党组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注重创新,加快推进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建议每位局党组成员不仅选择优势旅游企业作为联系点,指导其发挥优势,尽快做大做强,同时,针对分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1-2家面临困难的旅游企业或项目,深入指导,助其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助其早日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编外人员管理情况报告【第二篇】根据东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编〔-〕1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实施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1.批准机构情况(历史现状):我校创办于1995年9月1日,隶属于东方市教育局,机构级别为股级,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1.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东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东编〔-〕14号)的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2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2.实有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其中:全额拨款80人、差额拨款0人、经费自理0人。(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1.领导职数核定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名,副职0名。2.实际配备情况:单位领导正职(股级)1人,副职3名。(四)编外人员情况编外聘用人员15人,其中:特岗教师4人,“4050”公益性岗位人员11人,签订合同书11人,缴纳五项保险15人。二、核查自查实施情况1.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一件,文号为东编﹝-﹞14号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装订基础档案一式三份。2.整理人员信息资料(一式三份):(1)核查信息生成表6份(包括核查自查情况公示1份);(2)干部职工花名册1件;(3)空岗卡0件、干部职工介绍信16件、招工表0件、合同书0件、顶替表0件,其中:由于学校档案室经历了几次搬迁加上以前学校档案管理制度不太完善的原因,导致从20-年7月以前进入六小教职工的介绍信全部丢失,共有65人找不到上述凭证,经到教育局档案室查找,用“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代替。我校-老师于今年6月已工作调动去海口市秀峰实验小学,-老师今年九月初正办理退休手续,职工-同志今年3月已办理退休手续,财政工资表注明为打折人员;(4)收集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免文件2件,组织人事调动手续材料等2件;(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明细表1件;(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花名册1件;(7)干部职工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和社保手续材料共0件;(8)编外聘用人员花名册1件;(9)编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11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件;(10)核查信息生成表公示1次相片22张。3.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材料2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改2件,未办结0件。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意见。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的情况:无。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无。3.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无。4.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无。5.我校没有超编。6.“吃空饷”问题0人。(二)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处理情况四、对上报核查自查信息的承诺本单位上报的核查自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审核、公示等程序,并按要求将收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材料信息全部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核查自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专此报告。编外人员管理情况报告【第三篇】20-年5月,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以来,对遏制编外用工无序过快增长、控制因人设岗随意进人、规范日常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此次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绝大多数乡镇部门都能认真对待此次编外用工专项检查,但也有少数单位未报送自查材料,如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卫生系统医疗事业单位以及交通系统事业单位。2、编外用工计划申报、审批、公开招聘相关制度执行较好,绝大多数单位能够做到先审批后使用,但也有超计划控制数使用的情况,如:县公安局核定数75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898人;县环保局核定数3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43人;县总工会核定数5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9人;县质监局核定数6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26人;县体育局核定数2人,实际聘用编外人员6人;县供销合作联社核定数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3人;县矿资办核定数2名,实际聘用编外人员6人;梅溪镇、溪龙乡、报福镇、章村镇各超计划数1名。3、人才(劳务)派遣制度未得到较好的执行,大多数行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将编外人员移交派遣机构,仍然自行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协议)存在不规范的地方,为今后劳务纠纷埋下隐患。4、检查中发现劳动报酬发放标准不一,年平均每人发放3-4万元的有24家、4-5万元的有19家,5万元以上的有6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各乡镇、部门对编外用工经费待遇相关条款的理解掌握不同,有的就高不就低,全部按照上年度我县在岗职工(含私营企业)平均工资的倍执行,有的内部平均主义、“大锅饭”,未按照岗位特点、劳动强度、难易程度、贡献大小适当拉开差距(检查中发现报酬发放高的7万多元,如皈山乡人均75000元,少的在2万元以下,如农业执法大队人均18000元);二是制度出台以前,有的单位编外用工的待遇已经比较高,特别是担心专业技术性强的岗位、专业技术水平高的人员留不住,造成待遇一时降不下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执行不一,有的部分交纳,有的全部交纳。住房公积金也没有统一的明确标准,高低不一(检查中发现单位承担部分150—600元不等),有的未交纳。5、大多数乡镇和部门没有按照制度要求制订内部编外人员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存在着内部管理随意性大、考核奖惩不明确、清退解聘不到位等现象。6、编外用工管理以及监督检查涉及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纪检监察以及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各部门、各环节之间合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整改措施(一)修订下发了《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重点重申并修改完善了以下几个方面:1、重申编外用工计划申请审批制度,严格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必须在公共媒体予以公布。2、重点完善编外用工经费待遇相关内容,具体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年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福利)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由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定期联合公布。机关事业单位须根据编外用工计划控制数和实有人数确定编外用工工资总额(实有人数少于计划控制数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报县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审核;差额拨款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核。用人单位须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根据岗位特点、劳动强度、难易程度、贡献大小等情况适当拉开差距,最高者不超过执行标准的倍,最低者不得少于当年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总额外,适当提高专业技术性较强岗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在报经县人力社保部门对岗位的匹配性以及任职资格的真实性审核确认的基础上,当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一次性发给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者,岗位津贴控制在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的20%以内;年度考核优秀者,岗位津贴控制在年平均工资执行标准的30%以内);编外驾驶员行车补贴参照正式驾驶标准发给。确实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行为,用人单位须为编外人员按企业标准交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编外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切实加强编外人员的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不超过编外人员总数的15%)给予适当奖励,对基本合格者实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编外人员以及违反机关效能被查实的及时予以解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得返聘,确因工作需要,需报联席会议审核批准。4、加强县政府同意利用国有资产或单位自行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依照本细则相关规定,由县国资部门牵头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抓好制度的落实。一是督促超计划数用人单位做好清退工作;二是下大力气推进人才(劳务)派遣工作;三是各乡镇、部门限期将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管理相关制度上报县纪委备案审核;四是各用工单位必须在4月中旬以前按有关规定报批工资总额,县财政、县人力社保以及各主管部门要把好审核关;五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编外人员工资报酬支出单据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三)县国资部门要及时牵头制定国有企业用工规范性制度,并抓好落实。编外人员管理情况报告【第四篇】时光飞逝,回首这一年的工作,紧张而又平淡,就在这一个个紧张的日子里,18年9月我来到了邹平富力城项目部,开始了我的新工作,作为一名综合管理员。在公司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同事们的团结合作关心帮助下,较好的完成了这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素质、思想、和人际交往方面都有更近一步的提高,现在把存在的成绩和不足总结如下:一、食堂管理作为一名食堂负责人来说,以让大家都吃得满意,干净
本文标题:编外人员管理情况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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