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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通用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通用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1(一)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营养健康、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结核病和皮肤病防控等工作。为全县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二)承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承担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拟订重大公共安全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县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四)指导医疗机构和乡镇(街道)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联系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五)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六)承担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工作。(七)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八)承担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九)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技术指导及监测分析、人员培训等辅助工作。(十)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2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能》、《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市、县编办的有关文件,县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领导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7、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10、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11、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改水改厕工作。12、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1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14、承担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3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中心各部门的职责如下:一、行政职能科室(一)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中心的行政和日常事务,组织对中心决议的监督和实施;2、负责拟定和起草中心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3、负责中心通讯、图书、信息、收发、文书(电子)档案、印鉴等管理工作;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5.负责健康教育和烟草控制;6.组织协调应急工作;7.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后勤保障科1、负责中心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中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2、负责中心办公用品、日用品、应急物资、仪器设备的物资采购、验收、供应及其库房管理,并且做好各类物资出、入库等相关工作;3、对仪器设备、器械、消耗性材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确定,收集相关信息和相关资质并做好记录;4、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引进论证使用效益的考核评估工作;5、负责中心车辆的调度及车辆维护工作,高效协调各科室业务用车;6、负责中心的房屋、院落、水、电、暖等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经常对中心各种仪器设备进行各项维修保养,及时发现病灶及时排除,为中心节约各项开支;7、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三)财务科1、负责中心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总结,定期提交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中心领导提供意见和建议;2、负责中心财务收支、帐目、现金、票据管理、财务报表和工资发放;3、负责中心内部财务审计监督,抓好固定资产管理;4、负责调资、转正定级、离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办理工作;5、负责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福利工作;6、负责职称评聘工作、计划生育工作;7、负责工会账目管理工作;8、负责对本中心的党员干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9、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二、业务职能科室(一)疾控科1、负责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完成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传染病及流行因素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工作;2、对我县出现的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组织调查、制订控制对策并组织实施;3、开展传染病宣传教育工作;4、负责疫情、疾病监测等业务工作报表和资料整理、统计分析和上报;5、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组织开展网络直报工作,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维护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的运转,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质量;6、执行信息分析报告制度,为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7、负责艾滋病防治政策宣传、高危人群干预、安全套推广、健康教育及艾滋病感染者关怀与治疗等具体防制措施的落实;8、开展羁押人员高危人群艾滋病检测工作;9、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10、按规定做好艾滋病防制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好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工作信息、简报和工作总结。11、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二)地慢病科1、负责执行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2、完成地方病和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开展病情及流行因素的监测和报告,负责地方病病情和寄生虫病疫情的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3、负责执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方案;4、组织指导我县基层卫生院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监测和报告;5、指导我县基层卫生院做好高危人群筛查、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考核与评价防控效果;6、负责精神卫生数据管理、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工作;7、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三)计免科1、负责中心生物制品的管理、运输、储存、发放,疫苗计划的制订,配套的一次性注射器的计划制订及发放,冷链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工作;2、负责开展全县的预防接种工作,做好计免卡册证表的建立、使用,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的查验;3、负责开展接种成功率、抗体水平监测;4、负责全县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疫苗相关疾病的调查处置工作;5、负责对乡镇计免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督导和技术指导;6、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四)、消杀科1、负责蚊、蝇、蟑螂、鼠的种群密度和消长调查;2、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托幼机构消毒技术指导、消毒效果监测工作;3、负责对农村生活饮用、环境土壤的采样和结果录入工作;4、负责传染病疫源地的消杀灭工作;5、负责消毒杀虫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6、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五)、公共卫生监测科1、负责宾馆旅店、文化娱乐、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工作;2、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采样工作;3、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样与送检工作;4、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5、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6、开展学校卫生与膳食营养调查工作;7、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六)职业卫生科1、负责全县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对接毒接害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2、负责职业病报告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3、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续展的工作,确保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4、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七)体检科1、负责对食品药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发放工作;2、负责狂犬疫苗、乙肝疫苗、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流感疫苗等疫苗的零售和接种门诊日常管理工作;3、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八)防痨科1、负责系统、完整地收集整理全县结核病疫情及防治资料工作;2、负责结核病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对大疫情上报的结核病人进行网络追踪工作;3、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对纳入项目管理的病人进行督导访视工作;4、负责对乡镇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5、负责对基层专业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6、负责全县结核病的宣传工作;7、负责做好治疗药物管理工作;8、负责资料统计、分析、上报工作;9、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九)检验科1、依据有关标准、通则、规范承担各相关科室提出的卫生检测任务;2、强化检测过程管理,对样品收验、检测过程的原始记录、结果报告的校核及试剂仪器的使用做到规范、标准,并负责相关技术资料管理、归档,保证其完整性、保密性;3、参与重大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突发疫情、疫点的调查、取样、检测等,及时、准确、快速出具检验报告;4、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标准菌株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及时向有关领导和科室反映情况,提出检定、维修、更新、报废意见;5、做好检验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完善实验室内部质控体系,纠正检验工作中的差错,使检验工作按规范进行,确保检验质量;6、承担上级部门的质控考核和认证及认可工作;7、做好菌种、毒种、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8、做好精密仪器的管理,各类记录、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贯彻实施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9、规范采样、接收、检测、报告程序;10、研究、引进、验证、开发、应用检验新技术、新方法,开展新工作;11、承担中心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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