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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强制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湖南郴州市:强制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湖南郴州市:强制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是各级党委(党组)应负之责、应尽之责。郴州市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强化领导责任、开展述职考评、加强督查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落地。尤其是创新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岗位操作流程,让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号入座,按图索骥,挂图作战,全面夯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目前,郴州市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氛围浓厚,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履责,牢牢把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得到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肯定,中宣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研讨班推介了郴州市的做法。“一把手”带头,担负首要之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首先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担当政治之责、大局之责、安全之责、守土之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旗帜鲜明地站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做到“三带头”“三亲自”,即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将使命刻在心头、把责任落实在行动上,决不当“甩手掌柜”。按照这一要求,郴州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重大突发事件、重要敏感时期,亲自调度,组织研判,指示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工作预案。在全市组织开展的“党委(党组)书记谈意识形态工作”主题访谈活动中,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积极开展调研学习和工作思考,带头撰写署名文章,谈出了思想认识,谈出了责任担当,谈出了对策举措。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委和市直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明确任务分工,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开展述职考评,倒逼责任落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是对县市区委书记责任意识的一次检验,更是对其履行责任情况的一次考核。2015年郴州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市区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的重要内容,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县市区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一是明确述职内容,突出责任导向。县市区委书记述职的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县市区委班子“主体责任”、县市区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县市区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4种责任的总体履行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市区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县市区委和政府绩效考核,纳入执行县市区委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等“六个纳入”的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追责问责情况。二是创新述职形式,当面精准点评。全市11个县市区委书记分别就2015年履行基层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向市委述职,县市区委书记作为述职人面对面接受参会人员的检验。市委书记当场逐一点评,其他市委常委会成员作补充点评。点评既肯定成绩,又直截了当、直面问题、指出差距,提出整改要求,推动了各县市区抓落实的自觉。三是现场考核打分,确定述职等次。市委常委、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市区委书记、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有关领导、基层党代表等五类人员作为评委参加述职报告会。根据述职情况和各县市区提交的资料,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名次,并将得分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委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全市各县市区也相应组织了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倒逼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通过面对面述职、点评、测评,营造了进一步重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浓厚氛围,使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重于泰山”,意识形态责任要求不是“软要求”,而是“硬约束”,进一步提升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督查考核,责任传导末梢加强督促考核,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的有效抓手和“指挥棒”。意识形态工作有没有落实、落实得怎么样,要靠考核来评价。市委把各地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列为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内容。2015年12月,由市委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协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参与,组成5个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在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形成自查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对11个县(市、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情况和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打通了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对市直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考核,则要求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审阅书面报告,并签字盖章报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结合书面报告和平时掌握情况,做出综合评定。督查结果向市委进行专题汇报,并直接将考核成果运用到对各地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之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明确由市委办牵头,目的是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分内之责,增强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意识。2016年4月和5月,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全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情况和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先后对11个县(市、区)委和30个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党委(党组)进行了实地调研督查,下发督查通报。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通过督查考核,使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做什么”“怎么做”“什么人做”的基本问题,大大增强了履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湖南郴州市:强制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为坚决抓好贯彻执行,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工作,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维护好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特制定并印发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以进一步夯实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意识。1、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在反分裂斗争中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校园稳定。3、树立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和险恶用心,自觉抵制一切形式的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言行。4、把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到基层。5、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积极对外宣传好本单位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福祉等方面典型经验和典型人物,更好地宣传团风。6、建立本单位快速应对和网络舆情定期研判、预警处置机制,做好网络舆情报送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新闻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稳定大局。湖南郴州市:强制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湖南省郴州市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环节,把“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贯穿于意识形态工作全过程、阵地管理各方面,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建制度”:坚持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郴州市依据中央、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两大类、十八项”工作制度机制体系,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建好九项意识形态工作运行机制,即主体责任定期报告、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舆情风险评估、重大问题处置、情况通报、教育培训、督查考核、问责等九项机制。细化九项阵地管理制度,即: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媒体记者采访接待管理、新闻发布申报审批、社科理论类论坛备案审批、社科团体和资助研究项目管理、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新媒体登记备案、新媒体管理巡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等九项制度。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照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章立制,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量化、具体化。如宜章县出台了《宜章县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指南》,永兴县制定了《永兴县意识形态工作权利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汇编》等。“学制度”:创新方式手段,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入脑入心。制度要入脑入心,基础在“学”。郴州市把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党员干部教育内容和干部理论考试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督导旁听,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情况。市委党校推出《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等课程,对主体班学员进行轮训。组织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在市直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邀请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交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经验,探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对策。组织编创了《意识形态工作漫画书》和《意识形态应知应会100题》两本“口袋书”,将意识形态工作“是什么”“怎么干”“如何追责”等基本问题讲清楚,让广大党员干部方便学、看得懂、记得牢。“用制度”:坚持从严从实,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落地见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用制度管住守好阵地。健全完善新闻稿件“三审制”、采编经营“两分开”等制度,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管理统一标准,确保新闻舆论导向正确。制定《郴州市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制度》《郴州市出版物审读办法》等制度,强化文化场所、文化产品、文艺活动的监管。建立新媒体内容巡查制度,组织签订“自媒体公约”,推进依法管网治网。建立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两个流程”,做到快速发现、快速报送、快速研判、快速处置。建立社科理论类论坛登记备案审批制度,对全市280个论坛、讲座、报告会进行登记备案,进行全程监督、分级管理。用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和专项巡察,组织召开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职评议和督查巡察,压紧压实责任,倒逼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本文标题:湖南郴州市:强制度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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