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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犐犆犛65.020犆犆犛犅60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犔犢/犜3265—2021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要求 通则犙狌犪犾犻狋狔狋狉犪犮犲犪犫犻犾犻狋狔狉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犳狅狉犲犱犻犫犾犲犳狅狉犲狊狋狆狉狅犱狌犮狋狊—犌犲狀犲狉犪犾20210630发布20220101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国家林业与草原局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5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湖南省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毅华、汤富彬、莫润宏、沈丹玉、倪张林、屈明华、钟冬莲、佘佳荣、喻宁华、赵一鹤、冯武、李正翔。Ⅰ犔犢/犜3265—2021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要求 通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的追溯原则、编码方法、信息采集、信息管理、追溯标识、追溯内部审核、外部监管和质量问题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用林产品初级生产阶段(不包括深加工阶段)的质量追溯,追溯体系和标准的设计、制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12905 条码术语GB/T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NY/T1430 农产品产地编码规则NY/T1431 农产品追溯编码导则3 术语和定义GB/T12905、GB/T22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食用林产品 犲犱犻犫犾犲犳狅狉犲狊狋狆狉狅犱狌犮狋用作木材以外的树木直接产出、以食用为目的的初级林产品或原料,如果品、食用油料、香调料等。3.2内部追溯 犻狀狋犲狉狀犪犾狋狉犪犮犲犪犫犻犾犻狋狔以食用林产品生产者内部生产流程为线索的产品跟踪、记录行为。3.3外部追溯 犲狓狋犲狉狀犪犾狋狉犪犮犲犪犫犻犾犻狋狔以食用林产品在离开生产者进入供应链流程为线索的产品跟踪、记录行为。3.4追溯标识 狋狉犪犮犲犪犫犻犾犻狋狔狋犪犵食用林产品经过生产、粗加工、包装等过程后形成产品时形成的标签,包括产品追溯码、信息查询渠道、追溯标志等,其载体可由生产者自行决定。1犔犢/犜3265—20214 追溯原则4.1 合法性对食用林产品质量的追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4.2 完整性追溯信息应覆盖食用林产品生产、粗加工、流通、储藏等过程;信息内容应覆盖上述环节的时间、地点、责任主体、产品批次和质量安全等相关内容。4.3 唯一性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信息与产品具有唯一对应性,且追溯信息与产品自身具有唯一性编码标识。4.4 识别性产品追溯中所有信息采用编码化管理,为保证产品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可追溯性,编码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4.5 先进性在追溯信息记录、识别、传递、查询的各个阶段,应优先采用最新的网络、通讯、二维码等电子信息技术等,建立高效、精准、快捷的质量追溯系统。4.6 期限性食用林产品的生产者应记录生产环节的追溯信息,追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2个月;若产品进一步进行深加工,则追溯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比产品的保存期限长12个月。5 编码方法5.1 生产者编码采用组合码对食用林产品生产者进行分级分类编码管理。合作社或企业应记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种植户记录公民身份证号。5.2 产地编码产地编码方法按NY/T1430执行。5.3 产品编码产品编码方法按NY/T1431执行。5.4 追溯信息编码溯源信息编码方法按NY/T1431执行。2犔犢/犜3265—20216 追溯信息采集6.1 基本信息包括产地位置信息、种苗信息、产量、种植地规模、生产者及其资质等。6.2 种植过程信息包括农事操作(水肥管理、抚育措施、树体管理等)、病虫害发生信息、农资投入品(农药、化肥、挂袋等)的品名(商品名)、生产厂家、使用量、时间、次数、负责人等。6.3 产地环境信息包括产地气候条件、附近污染源等,以及生产者对产地环境(土壤、大气、水)基本理化信息进行的动态监控(各种传感器)或定时定点抽样检测结果;抽检可由生产者根据相应标准自检或委托其他机构检测;需要将检测时间、检测人(机构)、检测结果等记录。6.4 产品品质信息生产者应提供产品的品质指标(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等)的检测信息或检测报告;相应检测指标由生产者根据产品标准自行确定,自检或委托代检;检测方法应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记录检测时间、检测人(机构)、检测指标、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6.5 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生产者应依据GB2761、GB2762、GB2763对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指标(毒素、重金属、农药等)的检测信息或检测报告;相应质量安全指标可自检或委托代检;检测方法应采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记录检测时间、检测人(机构)、检测指标、检测结果等相关信息。6.6 采收及采后处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收日期、采收人、采收量、采后处理方式等信息。6.7 贮藏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贮藏地点、贮藏方式、时间、温湿度等信息。6.8 运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方式、运输条件、时间、人员等信息。7 追溯标识可由生产者按照产品类型和特征,自行设计追溯标识;但相关标识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方便用于质量追溯。3犔犢/犜3265—20218 追溯信息管理8.1 内部追溯信息采集在各个操作阶段需要由各操作人或专职人员对采集的信息及时、准确汇总,并归入档案或信息化平台。8.2 内部追溯信息存储在各个操作阶段应及时、定期对采集信息进行电子化存储与备份,保证信息能长期、安全存放,以备后续使用。8.3 内部追溯信息传输生产者内部各环节之间应建立简便、快速、安全的信息传输渠道或电子化平台,保证信息能及时、准确地在各个环节之间传输。8.4 内部追溯信息查询生产者对内应建立信息查询平台与相应管理机制以实现内部追溯。8.5 外部追溯信息查询生产者对外建立能用于各项追溯信息传输和查询的电子化信息平台以实现外部追溯。8.6 内部和外部追溯信息反馈生产者应建立内部和外部信息反馈平台与相应管理机制,能实现追溯信息从产生、传递、存贮、查验、反馈等完整体系。9 追溯内部审核生产者内部应建立追溯体系的自查制度,定期对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检查追溯信息的真实与有效性;检查结果应形成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相关生产环节负责人;收到整改意见后需要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10 追溯外部监管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相关生产者的质量追溯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生产者质量追溯体系的运行情况,并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生产者在收到整改意见后需要及时对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4犔犢/犜3265—202111 质量问题处置内部和外部检查中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依据追溯体系,迅速界定产品来源、数量并启动销毁或召回程序;并根据相关记录信息的追溯,确定质量问题发生的环节、时间、责任主体,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5犔犢/犜3265—2021书书书1202—5623犜/犢犔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要求 通则LY/T3265—2021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29)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www.spc.net.cn总编室:(010)68533533 发行中心:(010)51780238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字数14千字2022年1月第一版 2022年1月第一次印刷书号:155066·236273 定价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文标题:LYT 3265-2021 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要求 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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