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纺织服装 > 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号
1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号:AQ7002-2007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前言为了加强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纺织工业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T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GB/T4200-1997高温作业分级GB4064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5025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Z2-2002职业安全卫生标准FJJ117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主要负责人Personchieflyincharge纺织工业企业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第一责任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厂长、经理以及其他直接领导。3.2管理人员Maneger纺织工业企业内的危险品保管员、仓库管理员、压力容器管理员、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等。3.3特种作业人员Specialtypeoperator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2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家规定。3.4危险岗位Dangerousstation指棉纺的清梳操作工、保全保养工、修理工;印染及染整的高温、高压操作工等。3.5高处作业High-placeoperation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3.6安全评价Safetyevaluation指运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纺织工业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危险源识别、分析和评估等过程。3.7三同时Threeatthesametime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8特种设备Specialtypeequipment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3.9六个必有Sixnecessary指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联锁、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3.10纺织工业企业Textileindustryenterprise纺织工业企业是指棉、麻、毛、丝、化纤等各种原料,以及与纺织相关的生产加工作业和经营,主要包括国资、合资、集资和民营、私营、联营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的纺织企业。3.11临边Neartheedge指在施工过程中,未安装栏杆的扶梯、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屋面,井架、人货两用梯通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框架建筑的楼层边。3.12机动车辆单位Machineunit指非从事道路客运和货物运输,但拥有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的企业。3.13专业运输单位Specialtransportationunit指专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的经营企业。3.14五双制度Fivebothsystem指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门锁、双本台账。3.15十不烧Tencan’tweld指焊工没有操作证的,不准焊割作业;属于一、二、三级动火,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准焊割作业;不了解现场周围情况的,不准焊割作业;不了解焊割构件内部情况的,不准焊割作业;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未经洗尽的容器,不准焊割作业;用可燃材料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不准焊割作业;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作业;附近堆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未作彻底清理或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不准焊割作业;与外单位相连,又未弄清是否有危险的部位,不准焊割作业;与附近其他工种互相有抵触的,不准焊割作业。4安全工作目标管理4.1安全目标的确定4.1.1纺织工业企业应当将无因工死亡、无因工重伤、无火灾事故以及无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纳入本企业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中。4.1.2企业安全目标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等组织形式的讨论确定。4.2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实施34.2.1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应当贯穿于纺织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化。4.2.2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实施应当做到与生产经营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4.3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4.3.1安全管理目标应当以科学的手段,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落实资金、人员和措施,健全组织网络和管理体系,实施责任承诺和奖惩考核制度。4.3.2企业应当对以下对象进行奖励;——带领本企业努力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四无”目标,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纺织的调整、发展作出贡献的责任人;——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以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和维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为己任,工作兢兢业业的监督管理人员;——对危险源、重点口子采取监控预防措施,防止重大因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取得显著成绩者;——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安全检查等活动,采取安全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取得显著成绩者;——在危急时刻,能临危不惧,奋不顾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有功者;——坚持原则,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危险源、重点口子监控预防措施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敢于制止,维护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保护国有财产安全,为群众所推崇者;——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积极技术革新,有发明创造、科研成果或重大合理化建议采纳者。4.3.3安全生产奖励考核由行政部门、管理职能部门、生产车间和工会组织结合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年度总结评比等活动进行操作。4.3.4企业应当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考核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5.1安全生产委员会5.1.1企业应当组建由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和从业人员代表等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5.1.2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审查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奖惩考核工作;——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确保各项安全所必需的投入和组织保障;——研究和审查本企业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5.1.3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遇到较重大的安全问题,应当随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5.2工会组织5.2.1企业工会应当依法参与监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5.2.2工会在安全生产方面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参与讨论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参与和监督本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监督本企业各项安全所必需的投入;4——监督本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与行政部门共同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劳动保护措施,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参与本企业安全检查话动,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事故隐患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参加本企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事故主要责任人的责任。5.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5.3.1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5.3.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本企业备部门、各工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讨论和审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奖惩考核工作;——管理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督促管理、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措施的落实;——协助或者负责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和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按时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落实整改防范措施;——落实管理本企业其他安全工作。5.3.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会议内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5.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5.4.1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20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至少配备1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4.2企业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和本企业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以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落实、检查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深入现场,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督促、协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落实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施工、投产、使用的安全管理;——总结、计划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督促管理安全投入的执行、管理工作;——执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协助、参与伤亡事故和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如实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整改防范措施;——检查、管理各项安全审批制度的执行和实施审批项目的操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交办任务。5.5安全员的配置55.5.1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安全员。5.5.2安全员应当由部门或班组主要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担任。安全员应当根据本部门或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具体做好安全工作。5.5.3安全员应当定期在本部门(车间)或班组的会议中,具体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反馈安全落实工作。6安全生产责任制6.1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6.1.1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符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要求。6.1.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本企业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决策本企业“三同时”重大安全建设工程项目;——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总结、分析事故教训,落实事故以及隐患的整改措施。6.1.3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做好所分管生产经营活动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6.2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2.1企业安全
本文标题: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号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049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