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例【热选5篇】
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例【热选5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例【热选5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一篇】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教职工、幼儿的健康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订本制度。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要成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疫情报告人)保健医生各班主任二、疫情报告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2.负责园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3.协助医疗单位对幼儿园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疾控中心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4.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园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5.卫生保健主管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报告人,执行园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三、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及工作要求(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1.监测报告流程2.处置措施幼儿晨午检严格晨午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传染病缺勤等情况时,由班主任及时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及时上报。(1)保健医生把好第一道晨检关。对早晨入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应当立即告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2)班级教师把好第二道晨检关。对进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及时报告医务室。保健医生进行进一步排查,根据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带幼儿去医院确诊。在家长来接之前,由保健医生带幼儿在隔离室隔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3)各班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患病情况,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4)保健医生及各班班主任,应当全日观察幼儿健康状况,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午检时要对全体幼儿加测一次体温,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时,按照处置措施(2)的监测要求执行。教职工晨检与健康日报告(1)建立教职工晨检制度,早晨在门口对教职工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异常者建议就诊,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正常者可上岗。(2)教职工自行利用钉钉进行健康情况日报告。(二)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突发事件报告流程2.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例(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2)当发现师生中出现NCP或疑似NCP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应立即逐级上报幼儿园所在社区、区(县)教育局、总园长,并配合疾控人员做好人员隔离与卫生消毒。(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4)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即刻报告执行园长,执行园长排查并批示后,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3.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或执行园长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微信、QQ等)向长师附幼总园长、区(县)教育局、区疾控中心、所在社区报告。如果出现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则还需同时报告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二篇】3月13日,针对当前疫情变化特殊形势,浙江省教育厅迅速激活应急响应机制,统筹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全面强化疫情防控应急举措,进一步指导督促各地各校从严从紧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13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疫情防控应急会议。会议强调,全省教育系统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明察暗访,落实问责机制,完善督察检查方案和核酸检测专项方案,全面提升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阵以待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各级各类校园安全稳定。下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从严从紧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决遏制疫情向学校扩散蔓延。必须全员绷紧校园防疫之弦,全面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校园防疫全流程、全环节、全闭环的责任分工、责任人和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追责问责。必须全程把好校园防疫之门,守住关键卡口和重点环节,管好学校人、物、环境,进校门要坚持师生同策,重点人群要按属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涉及校内外活动必须报备并控制规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防控监管,同时做好人物并防和环境消杀。必须全面落实校园预警之策,提高师生日常健康监测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根据防控需要实施核酸检测,各校师生外出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必须全力维护校园安全之基,完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应急体系和网格化工作制度,优化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随时做好服务供给、隔离管控、舆情处置、心理疏导等保障工作。晚上,省教育厅召开在杭高校疫情防控部署会。会议强调,各高校要压实责任、迅速行动、有序组织,从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关心关爱,加强师生核酸检测,;一校一策;明确工作方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三篇】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流行,确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二、幼儿园疫情报告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教育局报告。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痛病或其它发生公共卫生事例,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三、学校疫情人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传染病防治法、应急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第三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鼓励、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国际交流合作。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二)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标本的实验室检测检验及报告。(三)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四)对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管理和检查指导。(五)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院和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第九条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监测体系,构建覆盖国家、省、市(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信息网络系统,并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延伸。国家建立公共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基础卫生资源数据库和管理应用软件,适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定传染病、公共卫生和专病监测的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报告等工作的需要。第十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包括报告卡和总登记簿、疫情收报、核对、自查、奖惩。(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通讯方式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片邮寄信封应当印有明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标志及写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的字样。(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第十一条流动人员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报告、处理、疫情登记、统计,由诊治地负责。第十二条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第十三条军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军人中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直接报告。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第十四条医疗卫生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传染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
本文标题: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范例【热选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0587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