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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峰财政部会计司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讲解2我国高等学校财务会计法规体系现状第一层《会计法》(1999)《预算法》(1994)第二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2号)(财政部令第68号)第三层《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会〔2013〕30号)(财教〔2012〕488号)内容概要为什么要修订?是如何修订的?主要修订了什么?新旧如何衔接?问题与解答2019/9/233一、为什么要修订?修订背景驱动因素:财政改革与发展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直接原因:《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修订主要原因:原制度的缺陷与滞后性2019/9/234单独修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必要性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多元化资金来源,项目化的资金运转管理模式的需要推进教育、科研成本核算工作的需要提高高校会计信息国际可比性的需要2019/9/235二、是如何修订的?修订过程:一波三折2009年8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双轨制2010年8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修正的权责发生制2013年,第三次征求意见调研和起草阶段(2013年初至7月)征求意见和模拟测试阶段(2013年7-8月)汇总、整理和分析意见阶段(2013年9-10月)修改完善阶段(2013年11-12月)2019/9/236修订原则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和高等学校发展需要与《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相协调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基础着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反映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特点2019/9/237反映高等学校会计核算的特点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与附属单位的资金往来代管款项专用基金项目管理费用和间接费内部成本费用管理2019/9/238修订中的几个难点:1、协调财务、预算双目标权责发生制vs.收付实现制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虚提折旧,不列支出,冲“非流动资产基金”3、基建并账单独建账的同时,定期并入会计“大账”4、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并表2019/9/239三、主要修订了什么?新旧主要变化具体变化内容体例总说明科目报表2019/9/2310(一)新旧主要变化1.新增了公共财政改革涉及的会计业务;2.引入“虚提”固定资产折旧3.明确基建数据定期并入高校“大账”4.细化了事业支出科目5.明确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6.改进了与附属单位资金往来的核算2019/9/2311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学校内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或部门)具有后勤保障职能的校内独立核算单位一般指校医院、食堂、水电暖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宿舍管理中心等。附属单位(学校下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单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应向附属单位收取的垫付人员经费应转拨给附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2019/9/2312(一)新旧主要变化7.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8.进一步规范了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9.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系统改进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2019/9/2313(二)具体变化——体例旧制度新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三部分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第四部分会计报表一、会计报表编报要求二、会计报表的种类与格式三、会计报表编制说明(25000字)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及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50000字)2019/9/2314(二)具体变化——总说明一、制定依据二、适用范围三、基建会计特殊要求四、核算基础五、会计要素六、会计科目运用(38→54)七、编报财务报表的要求(五)高等学校在编制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信息纳入学校财务报表反映八、开展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九、生效时间2019/9/2315新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简称高等学校)原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2019/9/2316(二)具体变化——资产类科目新制度原制度及补充规定流动资产11001库存现金101现金121002银行存款102银行存款23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1101短期投资132其他对外投资35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61211应收票据110应收票据471212应收账款112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581213预付账款115691215其他应收款101301存货120材料72019/9/23171001—库存现金1002—银行存款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1211—应收票据1301—存货基本无变化2019/9/23181212—应收账款1213—预付账款1215—其他应收款三个新增科目核算范围与原“应收及暂付款”科目一致“应收账款”(略)“预付账款”(略)2019/9/23191215—其他应收款•新增科目•核算高等学校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拨付给校内独立核算单位用于保障其基本运行的补贴经费•应向附属单位收取的垫付的人员经费等2019/9/2320•主要变化核算向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拨付补贴经费–替代了原“借出款”科目–会计处理拨付补贴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到校内独立核算单位有关使用补贴经费实际支出金额与用途的上报信息时,借记“后勤保障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核算向附属单位收取的垫付人员经费–原制度下收回时计入“事业基金”2019/9/2321具体变化——资产类科目新制度原制度及补充规定非流动资产111401长期投资131132对校办产业投资其他对外投资8121501固定资产140固定资产9131502累计折旧141511在建工程151601无形资产150无形资产10161602累计摊销17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2019/9/23221101—短期投资1401—长期投资•新增科目•长期投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新旧变化•“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对应原“对校办产业投资”•“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对应原“其他对外投资”科目2019/9/23231701—待处置资产损益•新增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待处置资产的价值及处置损溢•包括资产的(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会计核算要求•设置“处置资产价值”、“处置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单位处置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主要账务处理(略)2019/9/2324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的会计核算,参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应科目。2019/9/2325具体变化——负债类科目新制度原制度及补充规定182001短期借款201借入款项11192401长期借款202101应缴税费222应交税金12212102应缴国库款22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221应缴财政专户款13232201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212应付及暂存款14242301应付票据211应付票据15252302应付账款212201应付及暂存款借入款项262303预收账款272305其他应付款282402长期应付款292501代管款项230代管款项162019/9/23262102——应缴国库款新增科目核算高等学校按照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2019/9/23272201——应付职工薪酬核算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新旧比较:涵盖了原“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还包括原“应付及暂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应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2019/9/23282302“应付账款”2303“预收账款”2305“其他应付款”2401“长期应付款”四个新科目核算内容与原账中“应付及暂存款”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不包括高等学校为职工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账务处理(略)2019/9/23292305——其他应付款•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如–存入保证金–取得应转拨给附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原制度通过“拨出经费”科目核算–会计处理–取得应转拨给附属单位的财政补助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向附属单位划拨财政补助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019/9/23302501——代管款项新旧制度无差异2019/9/2331具体变化——收入类科目新制度原制度及补充规定394001财政补助收入411教育经费拨款23413科研经费拨款24415其他经费拨款25404101教育事业收入431教育事业收入26414102科研事业收入432科研事业收入27424201上级补助收入421上级补助收入2843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61附属单位缴款29444401经营收入451经营收入30454501其他收入471其他收入312019/9/23324001——财政补助收入各级财政拨款(原“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科目核算内容)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通过“财政补助收入”核算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通过“科研事业收入”核算不属于科研事业收入的通过“其他收入”核算账务处理(略)4101——教育事业收入核算高等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新旧变化明细核算内容不同结账方式不同,期末无余额账务处理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教育事业收入收缴款项时,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核算收到从财政专户返还的收入时,贷记“教育事业收入”其他教育事业收入,收到款项时,即计入本科目期末结转: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原制度下收入支出类科目结转:当专项项目完成结账时,将专项项目支出转入收入科目,收支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结余”等科目。年终结账时,结转非专项收入,借记有关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将当年未完成专项项目的支出转入收入科目。年终结账后,收入类科目有贷方余额。支出类科目无余额。2019/9/23354102——科研事业收入核算高等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应单设“非同级财政拨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新旧变化结账方式不同,期末无余额期末结转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4201——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与原科目核算基本相同新旧变化结账方式不同期末无余额期末结转专项资金收入: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非专项资金收入:转入“事业结余”2019/9/2337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除期末结转不同外,与原制度“附属单位缴款”核算一致。4401——经营收入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
本文标题: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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