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第一篇】1目的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3作业程序职责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仓库安全管理装卸过程安全管理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储存安全管理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电器管理参考资料,少熬夜!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火源管理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储罐安全管理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参考资料,少熬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二篇】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及格发给证件,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应随身携带各种车辆行驶的证件,以便接受有关人员检查。2、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限超速行驶,不在行驶中谈笑、吸烟、饮食。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车前要认真检查水箱、油料、轮胎气压,要保证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良好齐全,不带故障车辆行驶公路。4、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先停、先慢、先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秒”,超车时要先呜喇叭等对方减速礼让后再超车。5.汽车在起步、出入货场、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6.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10.货车载入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12.车辆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13.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三篇】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一)负责人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二)安检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参考资料,少熬夜!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三)驾驶员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4、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⑴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⑷保持车容整洁。4、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参考资料,少熬夜!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3、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5)聘用非本地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6)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五、安全例会制度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3、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4、例会内容:⑴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⑵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⑶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⑸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参考资料,少熬夜!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⑴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⑷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⑸其他安全内容。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5、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3、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4、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5、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6、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7、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通用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1363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