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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税收基础知识二、收据发票相关知识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四、房地产行业相关税务知识五、答疑解惑精品资料网一、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概念: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比重:我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一、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法律关系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为国家征税与纳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在总体上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一、税收基础知识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是缴纳税款的主体,直接同国家的税务机关发生纳税关系。如天府置信。2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就是劳动关系所在的公司。一、税收基础知识税收分类(按课税对象):1、流转税。流转税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2、所得税。所得税亦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目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3、财产税。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等。4、行为税。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目前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5、资源税。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目前主要有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国税与地税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1994年税制改革,划分为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一、税收基础知识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中央企业企业所得税;5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6、海洋石油企业企业所得税、资源税;7、印花税(证券交易部分);8、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企业所得税;9、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0、车辆购置税。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船使用税;6、房产税;7、烟叶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耕地占用税;11、企业所得税(除国税征管部分);12、印花税(除国税征管部分);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教育费附加。一、税收基础知识国税与地税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提供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普通发票的开具规定: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各类正规发票一览各类正规发票一览各类正规发票一览问题发票-后补台头问题发票-发票不盖章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收款收据一般是指除了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的经营活动以外的非经营活动中收付款项时开具的凭证,如企业职工内部借款归还、各种保证金的收讫等等。发票在性质上具有典型的双重性,它既是合法的的会计(记账)凭证,也是合法的税务凭证。而收款收据一般涉及非生产经营活动的款项收付,所以收款收据不作为税务凭证,即不能直接作为抵扣税款或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收款收据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企业的内部收据可以在内部成本核算过程中使用并以此入帐,如职工借款归还、保证金收讫等,但内部收据不能对外使用,否则不能入帐,其作用相当于“白条”。外部收据则根据监制单位的不同,可以分为财政部门监制、部队监制和税务部门监制三种。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一般是非生产经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据,这种收据往往是联合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可以入帐,如法院的诉讼费收据。有时侯同种类的单位会因为所有制的不同而在收款凭证上有所区别,如公立医疗机构就因其非营利的性质所以其收费开具的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而私立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费则必须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部队监制的收据是与部队发生非生产经营性款项往来时由部队开具的收据,该收据项下的款项是不涉及税务的,可以依法入帐。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目前只有在一些出台了相关规定的地方才有,如上海、浙江、山西等。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一般也把企业的内部收据纳入其中,企业内部收付款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往来款项,均可使用,这些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依法在非生产经营款项收付使用,也是可以入帐的。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涉及发票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法律后果:征收滞纳金;处以税务罚款;税收保全措施;追究刑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涉及发票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日前已完善了其网站“发票查询”功能,四川国税的普通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均可通过上网查询验证其信息。为了降低公司纳税风险,提高对省国税普通发票的辨识能力,现财务中心统一要求财务人员在对省国税普通发票进行审核时增加上网查询的步骤,查询后在发票背面注明“已网查。姓名日期”。具体查询方法: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查询——录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进行查询。二、收据与发票相关知识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基本概念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征税内容(11项)几项特殊规定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2、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3、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是非雇员,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征税内容(11项)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注意: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三、个人所得税相关知识征税内容(11项)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券、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8、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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