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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软贷款评审一、关于软贷款(一)定义软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面向高端客户,贷给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和大型企业集团用于项目资本金的贷款。软贷款作为资本金使用主要用于国家批准建设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重点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二)作用软贷款主要从满足客户中长期发展中降低负债率的需求出发,通过数量和期限搭配发挥其真正降低负债率的独特作用。同时,软贷款还可以促进客户关系稳定与升级、有利于开发优质行业的优质客户。(三)使用对象软贷款的使用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2、已进入资本市场或具有资本市场前景的高端客户;3、信用发展度达到“构造”级,预计可升级到“成型”级及以上,或客户关系达到“共识”并可进一步升级的客户。(四)其他1、为借款人用于参股控股发放的软贷款,应根据借款人的总体实力和财务状况,在信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确定软贷款的发放数额;为借款人用于单个项目资本金的软贷款,由借款人自有资金或其它投-2-资性现金流入的可靠水平确定开发银行提供软贷款的数额。2、软贷款的贷款期限按中长期贷款执行,可以采取循环贷款的方式调整还款期。3、软贷款的利率按中长期贷款同档次利率执行,根据客户的需要可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不得超过10%。4、软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包括:客户新增的投资性现金流;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产生的现金流;通过组织信托产品等方式置换;通过组织再融资。二、评审要点(一)借款人参股控股发放的软贷款,还款资金来源大部分为借款人现有综合效益时,应:1、评审报告中将第二章“项目风险评审”改为“软贷款用途”,详细说明贷款的用途,包括参股、控股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规模等内容,必要时列表说明。2、“贷款风险度量和贡献度评价”以软贷款借款人相关信息为依据测算,包括信用等级、从事行业、信用结构覆盖等。(二)借款人用于参股控股发放的软贷款,借款人综合效益无法满足偿还要求,必须依靠软贷款投资项目分红时,应:(1)在分析软贷款借款人的同时,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简要分析,重点分析借款人与其参股控股公司的“责、权、利”相互关系,特别是分配关系。-3-(2)以软贷款投资项目为主线,对“项目风险评审”、“偿债能力评审”、“信用结构评审”、“贷款风险度量和贡献度评价”进行分析论述。投资项目较多时,采取“打捆评审”的方式。(3)强化“市场信用”分析,论述市场退出机制的可行性。(三)借款人既向我行申请硬贷款,又申请软贷款用于同一项目时,应:1、以硬贷款为主按本手册“第四章贷款评审报告”的要求进行评审。2、在“财务风险”、“偿债能力评审”、“信用结构评审”、“贷款风险度量和贡献度评价”中,将软贷款一并进行分析。3、在“评审结论与建议”中,对软贷款、硬贷款分别描述。
本文标题:7篇4章--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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