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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概述一、WTO的贸易政策行为守则WTO包含一整套规范其成员贸易政策基本原则,来达到GATT目标:以非歧视和渐进贸易自由化促进经济增长。WTO原则使各国政府使用贸易政策自由度受到限制,也影响各国保护主义与主张市场开放利益集团力量均衡。外贸政策制定往往受到利益集团反对及其他外部干扰。行业协会、工会、地方当局、消费者、游说集团和其他政府部门都会影响政策的结果(BernardM·HoekmanMichelM·Kostecki)1。WTO原则和体制可以纠正很多国家政治市场失灵,一个国家若背弃贸易自由化承诺,就要对受到影响国家做出赔偿。为国内集团利益而制定低效率贸易政策会增加成本。WTO体现一种多边合作规则导向方法,而且无条件适用,唯一例外是一些成员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或给予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贸易问题常常和其他政策联系在一起。许多国家通过多边贸易秩序来实现国内政策目标,这使WTO面临许多重要问题。是通过贸易政策机制实现国内政策目标并不合适,那会使国际贸易关系非法化;为实现国内政策目标而豁免贸易政策规定,往往会引起保护主义者关注,最终使政策朝着他们目标发展(FriederRoessler)2。WTO四项基本原则:非歧视;互惠;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这些原则并不总是互相联系,在非歧视和互惠之间,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之间,就存在着对立;非歧视原则有两个方面,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GATT的支柱之一,对外国产品一视同仁,首先是因为经济效率。尽管贸易壁垒是低效措施,但只要贸易政策不在外国供应商之间造成歧视,本国进口商和消费者仍愿意使用成本最低的外国产品。其次是会为较小国家提供一种保障,促使大国在经济疲软时,或在国内产业要求保护时,不通过提高关税来影响市场,或出于外交原因给某些国家优惠待遇。最惠国待遇有助于实施GATT规则,一个国家若背离其在最惠国待遇中做出的承诺,要付出代价,即如果它要增加贸易壁垒,就必须将改变的规定适用于所有WTO成员,那么这些成员就能够要求赔偿。国民待遇原则在GATT中使用也无条件,其作用是保证市场准入承诺(贸易自由化)不被国内税收和类似措施抵消掉。在GATT争端解决案件中常常引用国民待遇原则,它是一项范围很广泛的规则,涉及税收和非税收政策,即所有政策适用1BernardM.HoekmanandMichelM.Kostecki,“ThePoliticalEconomyoftheWorldTradingSystem–FromGATTtoWTO,publishedbyarrangementwithOxfordUniversityPress2《作为国际组织的WTO》【美】EditedbyAnneO.krueger上海人民出版社P299于外国产品和本国同类产品时应是非歧视性的。一项政策在多大程度上损害出口商利益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无歧视。但是,虽然国民待遇是WTO基本原则,但WTO最根本宗旨是要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这才是WTO最神圣原则,其他都服从于这一原则。但是发达国家掌握了在WTO话语权,按照自己定义拼命鼓吹国民待遇原则,久而久之,连发展中国家也相信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等都是WTO神圣原则。(韩玉军张明,2004)3。WTO协议权利与义务平衡通过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交换而取得。互惠原则是多边贸易谈判一项基本要素,以使自由化在互惠基础上进行。WTO实践中,只有平等减让交换才会使协议达成。互惠以多种形式出现,以定量或以定性形式表现,也适用于保护水平或保护变化(温特斯,1987a)4。GATT目标是达到市场准入承诺大致均衡,多边贸易谈判,特别是关税谈判则通过逐渐改变保护水平进行。贸易保护水平趋同是一个渐进过程。WTO集体行动问题来源于自由化中对互惠的需求。许多国家不愿单边贸易自由化,国家必须进行贸易妥协:一国如果期望从另一国获得某种特别自由化则必须向另一国提供某种自由,否则贸易自由就无法成功。当需要互惠时,贸易谈判便具有了囚徒困境本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合作才会实现自由化(AnneO·Krueger)5。通过互惠,各方可以把免费搭车现象降低到最少。在双边谈判中,通过适当选择某些商品减让避免搭便车;在产品关税减让大小和一个国家对其主要贸易伙伴谈判能力之间存在着一种联系(艾伦,1979)6。互惠特点在于谈判中讨价还价。在一方要求加入组织的谈判中也是如此。由于新成员可以享有所有以前达成的市场准入优惠,老成员就会一致要求新成员交纳入门费。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加入WTO后其贸易体制不仅要符合GATT、GATS和TRIPS规定,还要开放市场。因此加入本身就是一个谈判过程。自由化代价—般总是集中于某些具体产业,降低对这些产业保护会遭到利益组织反对。虽然自由化总收益可能超过其损失,但由于受益者是广大群体,没有人愿意从政治上出面组织支持自由化。在这种情况下,谈判者需要指出互惠的具体部门出口获益来换取政治上自由化(Tumlir,1985)7。从自由化受益利益集团在政治上支持谈判者,目的是降低国内贸易限制来换取外国进口壁垒的削减。对一个要谈判的国家来说,这样做比单边自由化所获得利益更大。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国家大小不同会使这种体制受到破坏。小国没有出价能力,像日本或美国这样的大国,不会接受一个开放了本国市场的小国的互惠要求,除非它认为接受这种请求会对其与3《从坎昆会议看WTO多边贸易体系存在的缺陷及改革》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韩玉军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张明《法学杂志》2004年增刊P1584BernardM.HoekmanandMichelM.Kostecki,“ThePoliticalEconomyoftheWorldTradingSystem–FromGATTtoWTO,publishedbyarrangementwithOxfordUniversityPress5《作为国际组织的WTO》EditedbyAnneO.Krueger上海人民出版社P936BernardM.HoekmanandMichelM.Kostecki,“ThePoliticalEconomyoftheWorldTradingSystem–FromGATTtoWTO,publishedbyarrangementwithOxfordUniversityPress7BernardM.HoekmanandMichelM.Kostecki,“ThePoliticalEconomyoftheWorldTradingSystem–FromGATTtoWTO,publishedbyarrangementwithOxfordUniversityPress主要贸易伙伴关系产生影响。实际上小国,也就是很多发展中国家在谈判桌上东西很少。这并不意味着参与互惠谈判与小国无关,也不意味着小国实行自由化价值会降低,其真正意义是,互惠谈判中潜在的国内政治利益变小,这些小国势必将更多依靠单边努力来对外国竞争开放市场。国家经济政策之间逐渐增强的相互作用意味着经济决策每一领域—结构、宏观经济、贸易、金融和发展—的合作对其他领域的进步都是必要的。尤其是,如果困境根源在贸易领域之外,仅通过贸易措施,困境不可能得到缓解(AnneO·krueger)8。WTO最后一个原则是“公平竞争”。GATT中公平竞争反映在若干条款中。政府出口补贴被禁止,否则进口国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出口企业采取某些行为也会引起反补贴行动。因此,出口商倾销如果损害进口国竞争部门利益,就会被进口国政府征以反倾销税来抵消。当进口商品竞争“过度”损害了国内产业时候,或者出于保障收支平衡,或者出于公共健康或国家安全需要,政府也有权干预。基本观念是,竞争应当以“平等赛场”为基础,当竞争过于激烈时政府就有权介入。公平竞争常常会直接与市场准入发生冲突,因为政府获取公平手段往往是一种贸易壁垒。然而,这样的贸易壁垒却是完全合法的。竞争是市场经济中很正常行为,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竞争理解大相径庭。发达国家认为,竞争政策要允许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上平等竞争。发展中国家看来,竞争政策主要是反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作为垄断代表,跨国公司恰恰站在竞争对立面。他们在发展中国家市场横冲直撞,极大危害到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显然,竞争提案对发达国家有利,对发展中国家却不公平(韩玉军张明,2004)9。二、WTO机制的政治经济学分析WTO决策沿用GATT作法,主张谈判和意见一致。即使在GATT规则要求正式投票表决时,谈判和磋商通常也需达成一致意见(Jackson,1994:68)10。GATT禁止谈判因一国反对而受挫,除非它是主要贸易大国。意见一致并不意味着全体一致,而是任何一国在理事会会议中都不能决定性地否决一项主要议题。通过意见一致来决策可以确保做出的决定没有主要成员反对,从而有可操作性。意见一致原则对较小国家有利,可以加强他们结成联盟时讨价还价力量。讨价还价达到意见一致是多边贸易谈判和WTO体制核心。但意见一致原则使这一体制倾向于保守,因为一项要求改变体制议案只有连极少数反对都不存在时才能被接受。WTO制度是,不能达成一致时,求助于投票表决。投票是基于“一成员一票”原则。衡量一国在WTO中的影响有以下标准:在世界贸易中份额,这决定其上缴WTO的预算会8《作为国际组织的WTO》【美】EditedbyAnneO.krueger上海人民出版社P3559《从坎昆会议看WTO多边贸易体系存在的缺陷及改革》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韩玉军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张明《法学杂志》2004年增刊P15810BernardM.HoekmanandMichelM.Kostecki,“ThePoliticalEconomyoftheWorldTradingSystem–FromGATTtoWTO,publishedbyarrangementwithOxfordUniversityPress费;贸易依存度或“开放度”11和绝对市场规模。一国贸易政策立场与此无关。因此,WTO主力是发达国家。在WTO更具体问题上,一国影响程度还取决于该问题对该国重要性。WTO给予各成员国,是参与全球经济活动游戏规则,但这些规则制定过程问题严重。WTO表面上一个成员一票,但该组织从未让所有成员就一个问题进行表决,而是发达国家起草和监督大多数提案,发达国家代表团人数众多、经费充足,各委员会由私营部门和企业顾问控制。WTO以规则为基础这一前提虚假。WTO所有规则都由私利个人制定,必定反映发展中与发达国家之间利益冲突,可以说,WTO现行规章基本上都由超级大国制定。WTO本身又缺乏透明度,在“形成一致”过程中,伴随着施加压力,制裁或报复相威胁,迫使发展中国家让步。从当前形势来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利益争斗在升级,并达到白热化(韩玉军张明,2004)12。透明度对减少国内保护主义压力和实施协议必不可少(GATT,1995)13。WTO最重要文件都公开,要求所有贸易法律和规定都应公开出版14。WTO各成员每年向秘书处提供综合通报,包括所有法律、规章、政策文件或公告变更。各成员必须建立咨询点,负责回答有关卫生和产品标准问题并提供有关文件。WTO欲变得有效、公平和可靠,就必须透明、等级更少和参与性更强。WTO必须让发展中国家全面参与,提供资金,使发展中国家有能力参与并创建实施规则所需要基础设施,以此作为能力不对称补偿。对WTO面改革,特别是对其基本原则、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透明度等方面改革已是大势所趋(韩玉军张明,2004)15。有效解决贸易争端对于贸易体制顺利运作至关重要。贸易争端不断增加,是因为比较优势变化及某些GATT含糊条款和解释使贸易冲突加剧,某些争端本质上是对现行条款的质疑和澄清。在谈判中,政治上急需又达不成协议,就选择一个含糊解释,把问题留待将来解决。适用争端解决一方常常是主要贸易国。为确保强有力多边争端解决机制,WTO对单边贸易行动实行严格约束。WTO程序将减少使用有争议国别措施,但美国贸易法301条款之下,美国政府还是单方面报复贸易伙伴。争端解决程序有缺点,即人们总试图通过双边协议解决贸易纠纷
本文标题:WTO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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