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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年度工作计划3篇为了在工作中更好的管理人才和事务安排,我们可以简单的写一份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最有利于提升工作能力的工具,写工作计划要注意哪些方面呢?考虑到您的需要,网友特地编辑了“监事年度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监事年度工作计划篇1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公司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现就公司监事会工作提出如下要点: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省公司提出的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转型强体、创新强企”发展战略,立足于增强公司管控能力,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深化过程监督,创新工作方式,重视成果运用,不断提升监事会监督能力和水平,为企业转型发展的良好开局做出新贡献。一、明确职能定位,强化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监督环境(一)依法监督,切实把握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的职能定位。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监事会工作,将监事会工作融入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中,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制衡作用。保证公司的守法经营,公司资产和股东权益不受侵犯。(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合法;(2)公司董事、经理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章程的经营行为;(3)股东大会的决义事项得到较好贯彻和执行。(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监事会规范化运作。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和完善监事会议事、工作规范等各项制度,认真制订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充实完善监管工作基础信息库,促进监事会工作逐步规范化。(三)完善沟通交流机制,营造良好监督环境。积极探索创新适合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监事会监督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与企业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共同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督促公司积极配合监事会开展工作,提供所需的办公条件和各种文件、资料、信息,特别是在查看公司财务信息的权限设置上,监事会成员应享有本企业最高权限。坚持有效监督的原则,注意尊重和保护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二、深化过程监督,重视成果运用,不断提高监督有效性(一)进一步深化日常监督。按照过程监督的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注重深入公司各个层级了解和掌握情况,分析和解决问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全面落实法律赋予的检查公司财务和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履职行为的基本职责。以重大决策为重点开展事前监督,督促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以重大财务事项为重点开展事中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以督促公司整改存在问题为重点开展事后监督,促进公司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公司重大改革、重要投资项目公开、公证施实。(1)重大投资项目公开实施,无暗箱操作;(2)干部竞聘上岗等公开、公正、透明;(3)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进行全过程参与、监督;(4)员工招聘参与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过程的监督。在日常监督中要切实提高风险防范的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揭示和反映事关公司资产安全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报告职责。(二)有效开展专项检查。把握出资人监督的特质,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管控能力为根本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及时专项检查工作经验,提升检查水平,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公司制度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督促公司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三)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重视监事会监督检查的成果运用,做到对每个重大问题的处理,有建议、有落实、有反馈、有结果,环环相扣,形成监督工作闭环。加大与公司交换意见的力度,把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工作成果更有效地转化为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改善和推进工作的依据和动力。(四)跟踪监督出资人关注事项。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出资人出台的有关规定和举措,关注公司对治理“小金库”、精简管理层级、规范职工持股、规范领导人员兼职等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增强对公司领导人员兼职行为的监督,维护公司治理框架的有效运转。(五)研究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监督工作。(1)每年进行两次监督检查,写出报告,以适当方式公布;(2)每月分析收到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向股东了解情况,必要时要求经营班子作出说明;(3)通过年终审计、检查,写出监事会工作报告。(六)加强日常监督。日常监督应全面关注公司决策机制和决策行为,掌握公司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增减变动及重大异常变化,把握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动态。跟踪公司日常财务和经营运行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局内部审计、监察、法律、财务、投资和风险管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实现监事会工作横向和纵向双到位。(七)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检查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将财务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决算审计结合起来,重点验证公司资产、效益的真实性,检查公司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客观分析持公司续发展和潜在风险,评价公司负责人的工作业绩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相关建议。集中检查结束后,监事会应撰写《监督检查报告》。监事会工作要做好综合汇总和向党委、股东、董事会汇报工作。三、提升监督合力,创新工作方式,构建监督体系(一)积极推动公司监督力量整合。与局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互动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资源的作用,借助其力量,运用其成果;实现监督信息的双向沟通,及时交换意见;支持和督促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二)不断增强出资人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监事会与局职能处室工作互动协调机制,提高监事会工作的有效性。增强监事会在公司年度审计、领导人员考核、经营业绩考核中的话语权。同时,在公司投资、担保、分配、预算等重大事项的监管上,增强与局职能处室的协同和互动,提升出资人监督合力。四、勤奋学习,坚持原则,进一步提升监事会队伍综合素质(一)加强学习交流,丰富监管知识和技能。监事人员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学习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等专业知识,加强团队内和团队间的交流互动,互相学习共同研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完善监事会工作。结合公司和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逐步认识和把握监督规律,探索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注意发挥职工监事作用,促进监事会监督体制和机制的完善。(三)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团队形象。增强自律意识,保守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严守职业道德和“六要六不”行为规范,努力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勇于奉献的高素质监管队伍。监事年度工作计划篇2(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xx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xx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万元。(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9,万元。xx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xx年9月7日召开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在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计划逐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十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英科技编制的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中英科技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十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xx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xx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xx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英科技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监事年度工作计划篇3xx年度,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一)xx年4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年度报告及xx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xx年度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xx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xx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xx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共16项议案。(二)xx年5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
本文标题:监事年度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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