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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新版理财01-06-知识点1
P1个人理财广东省邮政培训中心张梅华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财富管理师初级辅导培训P2第一章个人理财概述P3一、个人理财相关定义1.个人理财:在了解、分析客户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其人生、财务目标和风险偏好,通过综合有效地管理其资产、债务、收入和支出,实现理财目标的过程。2.投资与财富管理:财富管理包含了投资管理,简单把个人理财等同于投资的观点是片面的。3.个人理财与财富管理本质上是一致的。4.个人理财业务: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5.财富管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范围包含了财富管理业务甚至私人银行业务。P4二、个人理财业务相关主体1.个人客户: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方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供给方,是个人理财服务的提供商之一。3.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投资理财公司。除了通过自身渠道外,还可利用商业银行渠道向客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4.监管机构:制定行业规范,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P5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类按是否接受客户委托和授权对客户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业务(财务分析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综合理财服务(理财计划:特定目标客户/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按客户类型(主要是资产规模)理财业务财富管理业务私人银行业务P6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类1.理财顾问服务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不同于为销售储蓄存款、信贷产品进行的产品介绍、宣传和推介等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客户接受服务后,自行管理和运用资金,并获取和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2.综合理财服务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P7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类重要区别综合理财服务: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承担或根据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综合理财服务更突出个性化服务。•理财计划:特定目标客户群体•私人银行:高净值客户,业务范围更广,与理财计划相比,个性化服务的特色相对强一些。综合理财服务P8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类3.理财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与私人银行业务银行理财业务分类(按客户分)示意图P9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类4、私人银行业务介绍–向高净值客户提供的综合理财业务,不仅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产品,还包括为客户进行个人理财,利用信托、保险、基金等金融工具维护客户资产在风险、收益和流动性之间进行平衡,同时还包括为客户进行与个人理财相关的法律、财务、税务、财产继承、子女教育等专业顾问服务。–特征有:①准入门槛高:高净值客户②综合化服务:年均利润率高于其他金融服务。③重视客户关系–2007年3月,中国银行首开私人银行业务。P10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一)国外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最早在美国兴起,并且首先在美国发展成熟,其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个人理财业务萌芽时期: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服务的重心是共同基金和保险产品的销售。•2、个人理财业务形成与发展时期: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内容就是合理避税、提供年金系列产品、参与有限合伙以及投资于另类资产(如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等)。首届42人获得注册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CFP),标志着专业理财师诞生。•3、个人理财业务成熟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P11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二)国内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与状况1、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萌芽阶段。2、从21世纪初到2005年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形成时期,银监会于2005年9月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界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范畴,规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同时下发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指导意见。3、《办法》《指引》下发后,个人理财业务进入迅速扩展时期。4、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理财产品出理零收益甚至负收益现象,银监会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投资管理进行规范。5、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P12五、国内个人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的原因1.居民财富积累:奠定了财务基础2.居民理财需求上升:不断提升的理财意识和不断增加的理财需求是发展的重要动力3.居民理财技能欠缺–投资理财工具日趋丰富1.金融机构转型的客观需要–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促使商业银行业务的转型,而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的优势。P13六、理财师队伍状况(一)理财师与理财从业人员1.理财师又名理财规划师或财富管理师,一般指经过专业资格认证,即持有相关从业资格牌照、代表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专业服务的专业人士。2.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是指那些能够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的业务人员,以及其他与个人理财业务销售和管理活动相关的专业人员,而非一般性业务咨询活动。3.专业化服务活动表现了两种性质:顾问性质和受托性质。4.个人理财业务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之上的银行业务,是一种个性化、综合化的服务活动。P14六、理财师队伍状况(二)理财师队伍发展状况•近年国内理财师队伍状况发展有如下特征:1、理财师队伍扩张迅速•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理财师队伍将迅速增长,素质不断提高,因为:(1)理财服务需求大(2)理财师培养工作推动(3)行业自理和规范管理(4)收入稳定、受人尊敬(5)合格理财师的职场选择多、提升空间大(6)终身的职业,越老越吃香2、理财师素质水平参差不齐3、市场认可度有待提高P15七、理财师的职业特征1.顾问性:不涉及客户财产资源的具体操作,只提供建议,最终决策权在客户。2.专业性:涉及业务范围广、专业性强3.综合性:不仅限于财务、法律、投资和债务管理、保险、税务,还兼顾客户家庭财务、非财务状况4.规范性:具有标准的服务流程、健全的管理体系及明确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5.长期性:帮助客户实现长期理财目标6.动态性:需根据各种变化提供动态性的方案建议P16八、理财师的执业资格(一)4E执业资格1、教育(Education)教育是理财师资格认证的首要环节。获得理财师资格必须通过规定的基本课程的学习。2、考试(Examination)教育的效果必须通过考试才能体现出来。3、工作经验(Experience)理财师资格申请者需具备适当的金融理财实际从业经验。4、职业道德(Ethics)P17八、理财师的执业资格职业道德(1)职业道德的重要性①职业道德是获得理财师资格认证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②职业道德要求是理财行业和理财师职业发展的有力保证。③严格的职业道德标准要求有利于树立理财师专业人士良好品牌形象,取得大众信任。(2)职业道德准则•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正直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职、专业胜任P18八、理财师的执业资格(二)合格理财师的标准1、合格理财师的标准有三点:品德、服务和专业能力(1)品德:做人先做事,以德服人(2)服务:理财师不仅要有全面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同时必须拥有较强的以客户为中心、提供超预期令客户十分满意的服务意识和本领。(3)专业能力2、国外把合格理财师综合素质概括为5Cs: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沟通交流能力协调能力、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P19八、理财师的执业资格(三)理财师的社会责任1.理财师是国家金融政策和金融法规的重要传导者2.理财师是正确的投资理念的重要宣导者3.理财师是理财风险的揭示者4.理财师是客户声音的反馈者P20第二章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P21一、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理财师顺利开展业务的保障:①法律将人们按照一定依据划分为具有特定属性的主体,如国家、组织、个人②法律规定人们对物的财产权利,如共有、公有和私有③法律规范人们处理物权的行为,如占有、使用、收益④法律使人们的社会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即法定权利和义务关系⑤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即假定、处理和制裁⑥法律规范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P22二、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在理财师的实际工作中主要涉及法律体系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两部分。P23三、民事法律关系介绍1.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中法律关系的主体:金融机构和客户。2.民事主体之间进行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民法通则》。3.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中最核心、最基本的原则。5.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6.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概念。(掌握)7.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P24三、民事法律关系介绍1.法人成立的要件:(4条)2.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3.在个人理财业务,特别是私人银行业务中,最常见的法人客户是企业法人。4.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在我国,公司法人是最重要的企业法人形式。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P25三、民事法律关系介绍民事代理制度1、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的特征第一,代理人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第二,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第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第四,代理行为须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五,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P26三、民事法律关系介绍3、代理的分类①代理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②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③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④指定代理人按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4、委托代理①委托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一般是委托合同关系。②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③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P27三、民事法律关系介绍5、代理的法律责任①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②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③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④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⑤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P28三、民事法律关系介绍6、代理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⑤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P29四、合同法律关系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的订立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③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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