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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报告 > 山西证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XXXX-03-02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股票代码:002500编号:临2011-01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于2011年1月3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应由12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以下简称“股东监事”)8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以下简称“职工监事”)4名。监事在任职前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二、选举方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一)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含3%)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每3%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多可推荐1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8人(本次拟选举的除职工监事以外的监事人数)。(二)职工监事的产生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一)本次换届选举的推荐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21日止。(二)推荐人应在推荐期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因公司监事会需对股东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监事会确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需要一定的时间,推荐期满后,公司监事会不再接收各方的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三)推荐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股东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股东监事候选人应在公司监事会审议股东监事候选人名单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五)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五、监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需在任职前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1、正直诚实,品行良好;2、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3、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者经济工作5年以上;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接受调查期间的;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7、因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的;8、因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9、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11、自被中国证监会撤销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3年;12、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13、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包括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14、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一)推荐人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1、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2、推荐的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3、推荐的股东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材料。(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本次推荐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1、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推荐人应在推荐期内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2、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推荐人应在推荐期内先将相关文件传真至0351-8686667,并经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在推荐期内(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七、联系方式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A座29层邮编:030002联系人:占玉联系电话:0351-868692718603510708传真:0351-8686667附件: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表特此公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1年3月2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推荐表推荐人推荐人联系电话推荐的候选人信息姓名年龄性别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简历(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履历、兼职情况)其他说明(如适用)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交易所惩戒等推荐人:(签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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