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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隐名股东协议篇合同范本网栏目推荐您参考下载“有关隐名股东协议篇”等专题内容。隐名股东协议1隐名投资,是相对显名投资而言。所谓隐名投资,是指不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认购出资,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上记载的投资人为他人(显名投资人)的,实际向公司认购出资但隐去自己名义的投资。所谓显名投资,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认购出资,并在公隐名投资,是相对显名投资而言。所谓隐名投资,是指不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认购出资,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上记载的投资人为他人(显名投资人)的,实际向公司认购出资但隐去自己名义的投资。所谓显名投资,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认购出资,并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上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上记载的投资人为其本人的投资。之所以要研究隐名投资,是因为律师担任企业改制非诉讼业务中,在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对于股东的设置,由于受限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规定,为规避法律,在改制企业职工拟向公司投资的人数超过50人,或虽不超过50人,但因改制企业拟设公司的需要,需将股东人数设定在50人以下时,带来的实际问题,即是一部分职工或其他投资人将以自己的名义(显名)向公司认购出资,一部分职工或其他投资人以隐名投资的方式以显名投资人的名义,通过显名投资人向公司投资,这样的结果,显明投资人将记载进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上,而隐名投资人却不能。隐名投资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不同,隐名投资是投资而非借贷。因此,隐名投资人并不享受固定利益。隐名投资与代理投资的法律关系不同,显名投资人系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代理投资是代理人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公司投资。隐名或显名投资,是出于投资人的不同动机或实际情况,他表现为:有的显名投资人的实际投资与隐名投资人的实际投资统统均以显名投资人名义向公司投资;有的显名投资人不向公司实际投资,由隐名投资人全部实际投资,但以显名投资人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还有的表现为虚拟的人名,或冒用他人名义隐名实际投资,这些情况带来在法律上需要确认显名投资人与隐名投资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隐名投资人和显名投资与公司以及第三人的法律关系等问题。为解决在律师实务企业改制中为规避法律需设计隐名投资问题,以及确认因隐名投资产生的法律关系问题。笔者在律师实务中对此问题解决的体会是:由显名投资人与隐名投资人签订隐名投资协议书,将两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两者与公司的法律关系,以及公司在处理实际问题上的法律关系,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消除因约定不明带来不尽纠纷的重大隐患,有利于企业改制成果的稳定。隐名投资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显名投资人、隐名投资人二、显名投资人向公司实际投资数额,隐名投资人向公司实际投资数额。三、隐名投资人的对公司的股份认购出资,交由显名投资人以显名投资人的名义对公司投资.四、显名投资人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记资料,以其名下的投资,在公司享受股东权利,承担义务。五、隐名投资人不是公司股东。六、显名投资人和隐名投资人均以自己的实际出资通过显名投资人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七、显名投资人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资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显名投资人与隐名投资人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分配。八、显名投资人、隐名投资人在公司的增资扩股、配股权,按显名投资人与隐名投资人在投资总额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显名投资人的名义与公司产生法律关系。九、显名投资人、隐名投资人转让股权时,投资人中的显名投资人和隐名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受让权,显名投资人转让股权全部的,由隐名投资人与显名投资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的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股东。十、显名投资人或隐名投资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在投资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十一、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内容显名投资人授权公司,对隐名投资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由公司直接分配给隐名投资人。分享到:上1篇:直销销售方式下1篇:特许加盟合同纠纷返回首页回顶部收藏本页打印投稿投诉建议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相关阅读有关隐名股东协议有关隐名股东协议甲方: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显名股东”】丙方:(身份证号码:)【“隐名股东”】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确认1、甲方注册资本为万元整,实际投资额为万元。乙、丙方为甲方的实际股东,具体股权情况详见下表: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实际投资额持股比例显或隐名1:2:3:4:5:第二条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1、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丙方作为有限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有限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2、丙方以对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权。3、乙方接受丙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丙方占有的有限公司%股份的显名股东。乙方不享有丙方投资的%股份的利润分配权。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时将公司分红款打入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分红款产生的税费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缴纳的其他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2、乙方同意丙方所持股权的分红款直接由甲方向丙方支付。3、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出资、增资,及时履行继续投资的义务。4、丙方根据自身情况需要,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变更为显名股东。5、丙方根据股东会决议,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享有一切股东的权利,包括翻阅财务报表等。6、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义务和责任。第四条盈亏分担乙、丙双方确认有限公司所产生的盈利、亏损按照乙、丙双方所持股比例进行内部分配、承担。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三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1、有限公司解散、注销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3、因情况发生变化,经乙、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经甲方股东会通过,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第六条争议的解决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第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丙股东各执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签):丙方(签):签约地点:签约时间:二○一年月日隐名股东协议范本隐名股东协议隐名投资人(甲方):张X显名投资人(乙方):王X、赵X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XX市XX有限公司全额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XX路XX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即名隐名股东协议隐名投资人(甲方):张X显名投资人(乙方):王X、赵X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XX市XX有限公司全额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XX市XX路XX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即名义股东王X、赵X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的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乙方并不实际出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20xx年3月10日前全部到位;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张X。2、甲方的实际出资挂在乙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乙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王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赵X,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3、XX市XX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4、XX市XX有限公司内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5、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6、乙方作为显名股东,应提供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当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时,乙方须承担责任,具体方式如下:7、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XX市XX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甲方支付给乙方固定报酬年薪为元,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8、若XX市XX有限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9、其他条款。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分享到:上1篇:整合企业后的债权债务下1篇:公司解散的因素特别推荐·合作协议书样本·股东贷款协议·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一)·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样式二)·干股协议书(范本)相关文章·股东协议书范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合伙协议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如何处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合同(二)返回首页回顶部收藏本页打印投稿投诉建议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隐名股东投资协议隐名股东协议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隐名股东协议隐名合伙人xx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第一条甲方开设xx商行专营x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x元整外,余人民币x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x元整后,即为x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第七条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出名营业人(甲方):xxx商行名称:商行地址:负责人:住址:隐名合伙人(乙方):xxx住址:xxxx年x月x日分享到:上1篇:特许加盟合同下1篇:美国电视直销中的归责原则特别推荐·合作协议书样本·股东贷款协议·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一)·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样式二)·干股协议书(范本)相关文章·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一)·出资协议(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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