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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方案【汇集4篇】为了保证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需要提前进行方案准备工作。对于这些方案,有哪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书写格式呢?考虑到大家的兴趣爱好,三一刀客推荐“具体方案【汇集4篇】”这本书,希望能帮助到需要的朋友!具体方案篇【第一篇】第一条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实行职位轮换制度。职位轮换,又称轮岗,指在同一个工作部门内对担任领导职务和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有计划地调换职位任职。轮岗的重点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第三条国家公务员轮岗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第四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国家公务员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第五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轮岗按以下办法进行:个工作部门担任司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可以在司局室内不同处之间轮岗,也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同司局室之间轮岗。省、自治区、直辖市个工作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个工作部门内部不同处室之间轮岗。地、市个工作部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个工作部门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轮岗。县乡两级个工作部门的公务员轮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员轮岗按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第六条担任某些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轮岗范围、年限及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人事部门及个各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七条国家公务员轮岗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进行离岗审计。第八条个工作部门应在每年度末,将本年度轮岗情况,报送同级个人事部门备案。第九条国家公务员应当服从轮岗的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轮岗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轮岗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第十条个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轮岗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个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方案篇【第二篇】一、目的:为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健全岗位监督机制,为事业部培养后备力量,特制定本办法。二、概念:岗位轮换是企业有计划的按照大体确定的期限,让员工轮换担任若干种不同工作的办法,从而达到考察员工适应性和开发多种能力的双重目的。三、适用范围:XX公司各车间、职能部门四、职责:1、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车间、职能部门岗位轮换工作的管理、指导与监控,跨部门轮换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批准等。2、各车间、职能部门:负责对员工轮换工作的具体安排、管理、培训和考核。五、岗位轮换说明:(一)轮换人员条件及比例1、轮换人员条件:1在采购各岗位、工程项目招标、媒介、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现金结算、关键工序等敏感、关键岗位工作满二年的员工;2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或管理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上进心,业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后备干部优先。(二)根据事业部发展情况,每年按如下比例进行轮换:1按现有专业人员数量的10%—15%的比例进行轮换;2按15%—20%的比例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轮换。(二)轮换程序1、每年12月初,各车间、职能部门针对本部门员工工作岗位和业绩情况,做好轮换计划(包括敏感岗位及后备干部),上报人事行政部备案。2、每年12月底,进行下年度的岗位轮换安排。进行轮换的员工填写《工作轮换申请表》,需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同一部门车间/内部轮换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跨部门的人员轮换报人事行政部审核,由公司长批准执行3、进行轮换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的人事专员建立《员工岗位轮换记录》,记载员工的基本情况、轮换期间的`工作、培训及考核等情况,并妥善保管。4、岗位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人员内部调动程序执行。5、人事行政部可根据工公司发展及实际情况,安排有关员工特别是后备干部进行跨部门岗位轮换。6、对安排轮换的员工,根据其工作业绩、培养方向及事业部发展需求,由人事行政部、各车间/职能部门妥善安排其相关工作,向管理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行政管理、生产管理、物流管理、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等工作为主;向技术方向发展的员工以安排产品研发、品质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等工作为主。(三)日常管理考核1、各车间/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岗位轮换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轮换人员进行指导和考核。在符合轮换条件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接收。2、各车间/职能部门应针对轮换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以适应新岗位的要求。3、跨部门轮换岗位的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部门领导,接受考核,并将绩效考评结果记录在《员工岗位轮换记录》上,作为奖惩、培训、晋升的依据。其直接上级对其考核结果负责。4、工作业绩将作为岗位轮换的基本条件,因业绩考核不达标而进行的岗位变动(转岗、离岗、降级使用等)不在岗位轮换范围内。岗位轮换人员应积极认真对待新岗位工作,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要求。5、岗位轮换三个月内,人事行政部定期会同其所在部门与轮换员工进行面谈,评价其长处和不足,商讨改进方案及提出培训建议。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对轮换记录进行抽查。6、对不适应该轮换岗位或连续两次绩效考评结果为称职以下的,结合其所在部门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调换岗位、再培训、对于确实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给二个月时间的待岗期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六、附则(一)由办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二)本办法于20xx年7月份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具体方案篇【第三篇】一、总则1为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变化,加强部门与岗位之间的横向沟通,挖掘和培养员工的潜力和技能,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51社保全体员工。二、定义指员工在同一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上进行有计划的调换职位任职的行为。三、适用范围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轮岗:1在原岗位任职满1年以上;2在原岗位绩效评定S、A级的员工才具有调岗资格(绩效级别:S/A/B/C);3符合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四、轮岗实施办法职责分工1用人部门负责:根据部门业务情况、员工情况和意愿制定年度轮岗计划并组织落实;2人力资源部负责:初审部门年度轮岗计划,判断业务和员工是否适宜落实轮岗。轮岗前沟通1沟通内容: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了解涉及轮岗的岗位和人员情况;了解轮岗人员对轮岗的接受及认知程度;理解轮岗的意义和目的;轮岗人员的优势与不足;轮岗后的发展方向和计划等;2沟通效果:让轮岗人员可以充分愉快的接受轮岗安排,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3沟通要求:沟通要求是保密,避免前期员工知道将会被轮岗而不愿意离开造成的消极配合、拖延滞后,或者在离开现有岗位前的时间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实施工作交接1工作交接清单在公布轮岗方案后,被轮岗方需要制定并提交工作交接清单、资料清单,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相关人员工作分配,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2实施并行工作制即现任人与继任者需要并行工作一段时间,时间为一个月。通过并行工作,使继任者能在现任者帮助下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人员状态,而且保证工作决策不会出现影响。3并行工作制具体内容原岗位工作负责人详细列出完成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经验与技能;由原任职者对继任者采取教授式或继任者自学等培训方式;根据工作交接清单,对岗位工作环境和作用,业务流程与目前状况,业务手册指导工作的`开展等进行培训;提供考核标准和信息,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轮岗岗位的上级对原任职者和继任者,在教授程度和效果上对其考评,作为当月绩效成绩的一部分;培训结束后,也要与原任职者保持沟通,就出现的新问题咨询原任职者。跟进并评估轮岗效果1对轮岗人员、原任职人员进行轮岗绩效评估跟踪;2轮岗绩效评估在轮岗后3~6个月进行;3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对轮岗人员进行评估分析,判断是否继续胜任。五、激励薪资1同职级轮岗:薪酬标准维持原标准,按新岗位工作考核绩效进行考核;2升职级轮岗:考虑职业生涯发展或培养需要,可执行原薪酬标准,若轮岗变成调动,在3~6个月职位胜任期后经考核合格可按照新岗位的薪酬标准;3降职级轮岗:若公司根据员工考核情况,进行降级轮岗的,一般执行新岗位的工资标准;4轮岗期间员工以新岗位工作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与工资挂钩。个人发展公司在职务职级晋升、薪资调整、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具有轮岗经历的员工,并根据轮岗员工的轮岗经历和工作表现,在晋升考核、内部竞聘时给予一定加分。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及修订。具体方案篇【第四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在业务工作和经济活动开展过程中处于关键环节且涉及风险控制点,承担较高风险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督的工作岗位。关键岗位依据岗位职责、业务处理权限、业务流程环节、发生风险概率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等因素认定。岗位轮换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第四条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工作遵循“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强监督、落实责任”的原则。第二章岗位轮换第五条岗位轮换期限(一)定期轮换。关键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三年以上工作时间达到轮换期限须实施岗位轮换。(二)不定期轮换。组织实施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地安排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位轮换。第六条岗位轮换方式(一)股室内部轮换(二)跨股室轮换第七条岗位轮换流程(一)制定轮换计划。各股室每年年初制定股室内人员的岗位轮换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轮换计划包括轮岗人员名单、轮换岗位、轮换方式、轮换时间等内容。(二)宣布轮换决定。岗位轮换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轮岗人员并由其本人签收轮岗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及时到新岗位任职。(三)落实交接手续。岗位轮换按单位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在股室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移交。第八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第九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必须符合拟任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第十条实行岗位轮换的人员1年内不得回原岗位工作。第三章管理监督第十一条制定岗位轮换计划后,办公室负责督促股室实施岗位轮换并对人员的岗位轮换资料进行维护和管理。第十二条对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岗位,应由岗位所在股室负责人作出说明,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审计局,对该岗位涉及的相关业务,参照轮岗周期,定期进行专项审计。第十三条关键岗位人员应服从并积极配合岗位轮换,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要进行说服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拒绝服从岗位轮换决定的,报分管领导,交县组织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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