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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一、存货成本的构成内容存货成本应当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而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关于上述加工成本中所包含的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的,其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二、存货成本的初始计量需要区分清楚一般情况下的普遍做法与特殊情况下的具体应用:通常情况下,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三类情况则不得计入存货成本,需要直接计入损益。这三类情况分别是:企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不能归属于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特殊情况下,存货成本的选择需要分别处理:其一,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其二,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其三,收获时农产品的成本,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确定;其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成本、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五,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成本、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六,企业合并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其七,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三、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方法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未列入固定资产目录周转材料等存货,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四、存货的期末计量1.计量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分别选择采用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资产负债表日,企业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是指未来净现金流入,而不是指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企业销售存货预计取得的现金流入,并不完全构成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相关税费和销售费用,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进一步的加工成本,这些相关税费、销售费用和成本支出,均构成存货销售产生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只有在扣除这些现金流出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企业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因素等,按照相关规定分别选择以合同价格、一般销售价格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确定的方法也不同:(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通常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少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其会计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3)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则该材料仍然应当按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此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下列情况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要求。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五、存货成本的结转1.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2.企业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3.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企业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六、“披露”部分“披露”部分规定了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存货相关信息内容,具体包括:1.各类存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价值2.确定发出存货成本所采用的方法3.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的有关信息4.当期计提或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信息5.用于债务担保的存货账面价值。存货准则和新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比较存货准则新会计制度比较结论定义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基本一致确认条件(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无该内容存货的初始计量1.购入的存货存货的采购成本一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商品流通企业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基本一致2.自制的存货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可选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福利费之和)、按产成品产量等。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商品流通企业加工的商品,以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基本一致货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如果同时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如联产品、主产品和副产品,并且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直接区分,则这些加工成本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联产品的加工成本可选用的分配方法通常有售价法、实物数量法等。在分配主产品和副产品的加工成本时,通常先确定副产品的加工成本,将其差额确定为主产品的加工成本。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基本一致5.接受捐赠的存货(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应当参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①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②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所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基本一致,制度比准则多一个“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的情况6.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基本一致7.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基本一致8.盘盈的存货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基本一致其他成本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如为特定客户设计产品所发生的设计费用等。见于购入的存货那条,未明确指出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一般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应在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基本一致(删除后进先出法)计划成本或售价无该内容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存货盘点无该内容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这属于财务管理的内容,准则未收入(如果金额重要,应作为前期差错调整)期末计量存货在会计期末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企业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本一致,但准则比较详细存货成本的结转已售存货的账面价值应当在确认其相关收入的当期确认为费用。将存货减记至可变现净值而形成的减记金额,应当在减记的当期确认为费用。企业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可选散见于以上各条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等。盘亏或毁损的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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