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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介绍二○○八年九月说明•国家普查方案是一个科学的方案,我省将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全国方案。•一是经过较长时间的研制•二是在北京市、河南省、陕西省进行了单位清查的试点•三是在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五省开展了综合试点•四是广泛听取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方案构架和内容是比较科学和可行的•全面执行国家普查方案是制定我省普查实施方案的一个基本原则。•我省普查实施方案仅对国家方案要求的工作步骤和工作细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在实施方案中,不变动普查方法,不添加普查指标,不增加普查表式。•第一部分:安徽省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第二部分:安徽省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基本规定•第三部分:安徽省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第四部分:安徽省经济普查主要内容和表式设计•第五部分:安徽省经济普查的组织方式第一部分:安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安徽省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①我省经济普查总体实施方案•②单位划分和行业分类的有关规定•③各项普查工作细则•④专业普查实施的各项规定•说明:我省实施方案中没有明确的内容,将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的规定严格执行。(一)总体方案内容•总体实施方案包括12个方面的内容:•普查目的、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时间、普查内容、登记原则、统计标准、普查方法、两员选聘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验收、资料开发应用、工作阶段和组织实施。(二)普查工作总体规划•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1)普查准备阶段:2007年10月—2008年12月•(2)单位清查阶段:2008年9月—12月•(3)填表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2009年6月•(4)资料开发及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7月—2010年6月(三)普查总体实施办法•整个普查工作的实施分四种方式:•(1)“三上”企业:通过专业年报、按照普查的要求来进行实施•(2)“三下企业”、其他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通过填报G603、G604普查套表来进行实施•(3)军队、武警系统和铁路运输业:通过部门来实施•(4)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通过三个部门与地方普查机构共同实施第二部分:安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基本规定(一)普查对象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强调: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业)的法人单位所属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也是普查对象。(二)普查时间普查时点:2008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三)普查方法•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并将常规年度专业统计直接纳入普查(年报代普查);•个体经营户:采用以清查代普查的方式,对个体户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查清个体经营户的户数、从业人数及其行业分布。(四)普查登记原则•①法人单位:在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②建筑业企业:在法人单位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五)普查表报送原则•普查表的基层报送单位:法人单位•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填报•跨地区的产业活动单位:“双重报送”双重报送原则•跨地区的产业活动单位一方面要向法人单位报送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另一方面,向当地普查机构报送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产业活动单位所在地的普查机构不向上级普查机构报送)。•强调:单位清查时,跨地区的产业活动单位上报当地普查机构的单位清查表,应上报上级普查机构,由上级普查机构审核剔重。(六)统计标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国家统一的标准和目录。•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特别是由普查机构填写的行政区划代码和行业代码要确保准确。(行政区划代码要经国家局批准后,以省局反馈的代码为准)•要求:由普查机构填写的编码必须由县级普查机构填写或县级普查机构组织乡级普查人员填写。(七)数据处理模式•全国模式:乡级录入,县级合并转换、统一数据报送,五级数据处理。在乡级不具备录入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在县级集中手工数据录入。•安徽模式:县级录入,县级合并转换、统一数据报送,四级数据处理•“年报”企业的数据统一在县级进行数据转换合并,形成完整的经济普查数据库,分专业进行审核、编辑、联审后统一报送。(八)普查区划分•原则上按照行政村和居委会管辖的地域范围划分普查区。•在城镇情况复杂的地区要划分普查小区(工作责任区),重点明确各普查员的工作边界。•对普查区内的商品交易市场应作为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处理。(普查小区的划分专门介绍)(九)普查地图•普查地图的绘制方法有手绘地图和电子地图两种。•省普查办鼓励有条件的市进行绘图电子化操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合肥等)•其他地区一律实行手工绘制普查区示意图。(绘图工作要求专门介绍)•国务院普查办强调•普查地图上报。具体上报时间和方式,省普查办另行通知。(十)普查工作阶段•经济普查现场调查分为两个重要阶段:•一是单位清查阶段•二是普查登记阶段单位清查•单位清查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增加了农、林、牧、渔业)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标准时点:2008年9月30日,时期数为2008年全年(预计数)。•具体工作时间要求:•2008年9月:单位清查工作准备(完成普查区划分、普查地图绘制、两员选聘、清查业务培训等工作)。•2008年10月:完成“地毯式”清查•2008年11月:完成查遗补漏(与部门数据比对,并组织质量抽查)。•2008年12月5日:市级向省级上报清查数据。•2008年12月15日:省普查办向国家上报清查数据。特别强调•确保无底册进行单位清查•在地毯式清查过程中,县级普查机构不得向普查员提供单位名录和分乡镇、街道的单位数量。(在普查员地毯式清查结束后进行复查时提供)•普查登记•基本要求:普查登记以法人为起报单位,按照统一方案要求、统一与分专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实施办法:“三上”企业由县级以上普查机构结合专业年报直接发表调查;其他单位原则上由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上门普查,现场指导登记,实时审核。•工作重点:各级普查机构在重点抓好“三上”企业普查表填报同时,也要指导好其他单位填报好相关普查报表。(十一)数据质量控制•基本要求:数据质量控制要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工作思路: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检验和事后质量抽查单位清查质量控制•针对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普查方案设计了两道质量控制关口:•一是在地毯式清查结束后,县乡普查机构应用基本单位名录汇总数,对清查初步结果进行大数核对,防止单位遗漏。•二是清查数据录入计算机后,运用部门数据对清查结果进行机器比对,实施单位清查查遗补漏。第三部分安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一)扩大了普查对象和范围•除个体户外,两次普查的对象区别:•第一次经济普查对象: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对象:第一、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第二次经济普查登记对象: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含有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第一产业法人单位(二)增加了普查内容•(1)扩大能源消费调查范围。由规模以上工业扩大到全部第二、三产业单位,并采取全面调查与非全面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对规上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规下企业、服务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重点调查。•(2)增加耗能设备调查。全部工业共设计了13张能耗设备报表。•(3)增加了信息化主要指标。(三)统一了普查方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的方式。•对个体经营户采取以清查代普查的方式,统一进行全面清查,并在个体户清查表中取消了经营性指标。个体户在普查登记时不需要再填表。(四)规范了统计标准•第二次经济普查对单位界定标准,特别是对个体经营户界定标准有较大的变化。•(1)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规定,普查和今后的常规统计,企业集团不允许打捆上报,要以法人单位为起报单位。•(2)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限额由双标准改为单标准(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住宿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3)对个体经营户认定更为严格。•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规定: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都作为个体户。没有经营场所和经营时间的严格要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规定: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户。并明确下列无证的个体活动不列入本次普查范围:•(1)无个体行医证的个体医生;•(2)无固定场所的临时性早市或夜市摊贩及流动摊贩;•(3)农用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手推车运输;•(4)家庭保姆、家庭教师;•(5)农户对收获的(或有部分是收购的)农副产品进行一些季节性的简单加工(如香菇烘干、竹笋、地瓜晒干等);•(6)家庭成员在家承接企业发包的对产品、零部件的简单加工或包装,领取劳动报酬的活动。(五)表式设计一体化•第一次经济普查的方案设计:主要按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专业分别设计的普查表。•本次经济普查方案设计:按照一套表的思路进行普查表式设计。•对“三下”企业、其他服务业企业设计了一套企业普查表,包括财务、信息化、生产(业务)等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设计了一套非企业普查表,包括财务、信息化两个方面内容,以方便基层普查机构的组织实施。(六)部门协作加强•方案要求:工商、税务、编办、民政、质监等部门以及银行、保险、证券要提供普查所需的单位名录,并协助做好单位清查工作。•同时规定:金融、证券、保险的单位清查工作,单位基本情况表、能源和信息化指标的普查主要由地方负责,部门只负责财务指标的普查。(与“一普”不同)(七)统一了清查方案•第一次经济普查对单位清查的方法全国没有具体的规定。•第二次经济普查把单位清查作为控制普查数据质量的首要环节,要求更高,并对清查的方法、步骤以及数据质量控制等作出了明确和严格的规定。•我省单位清查实行“先清查后比对”的方式。先清查后比对工作步骤•①基层普查机构组织进行无底册“地毯式”清查。•②县级和乡级普查机构对清查初步结果与名录库数据进行大数核对。•③清查数据录入完毕后,将清查结果与有关部门行政登记资料逐一进行机器比对。•④根据比对情况,进行查遗补漏。(八)普查表式与年报衔接•在第二次经济普查方案设计中,将“三上”企业的常规年报直接纳入普查(年报代普查),并采用常规年报表号。•同时,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实行:“三规”以上企业报表采用专业程序,其余表式采用普查通用程序。两块数据在县级进行合并转换。第四部分:安徽经济普查的内容和表式设计(一)普查内容•普查内容:单位基本属性、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主要生产设备、信息化和科技活动情况等八个方面。•共性内容:单位基本属性、财务状况、能源消耗、信息化指标。•说明•个体户的普查方法是以清查代普查,不再在登记阶段进行普查登记。•个体户的经济总量,根据各行业个体户数量、从业人数等普查资料,再利用相关部门资料直接推算。因此,在单位清查中,个体经营户个数要确保全面,不能遗漏。(二)普查表式•通用普查表7张•专业普查表36张基层表式•部门普查表12张•普查综合表55张。﹜(三)通用普查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G60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G602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G602-1表)•《企业普查表》(G603表)•《非企业单位普查表》(G604表)•《水及能源消费情况》(G605表)•《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G606表)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G601表•由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填报•第一产业的法人单位如果有附属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单位,也要填报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G602表•由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填报,不论其法人单位所属哪个行业。3、《产业活动单位基本
本文标题:安徽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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