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家电行业 > 浙电监发〔XXXX〕81号-国家电监会浙江省电力监管专员
―1―国家电监会浙江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文件浙电监发〔2010〕81号浙江省电力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浙江分公司,华电浙江分公司,国电浙江分公司,国华浙江分公司,各地市供电企业,各省统调发电企业:近期,我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认真组―2―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和春运安全。目前,我省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火灾事故隐患增多,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各项工作。一、各单位要结合电力生产实际,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施和火灾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重点做好燃供油系统、易燃易爆化学品、电缆沟、线路走廊、生产及办公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可控在控。二、各单位要针对燃供油系统、电缆沟、高层办公场所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消防人员技战术训练,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三、各单位要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宣传手段,积极主动地做好用电安全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和防火常识,提高社会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电力职工和电力用户自防―3―自救能力。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4―主题词:抄送: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华东电监局,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电监办综合处2010年11月29日印发
本文标题:浙电监发〔XXXX〕81号-国家电监会浙江省电力监管专员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4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