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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最新4篇】在当今这个注重法律意识的时代,签订合法的合同是保护我们权益的基石,但该如何书写一份全面的合同呢?以下是关于“土地承包合同【最新4篇】”的几个知识点,或许您会感兴趣,欢迎分享!土地承包合同【第一篇】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和硕县乃仁克乡乌勒泽特村的集体土地40亩红枣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承包期限:xx年3月12日到2029提3月12日共xx,协议如下:一、土地承包费每亩400元(肆佰元整),合计每年16000元整(壹万陆仟元整),xx年及xx年的承包费于该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xx年之后的承包费改为每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一年承包费,甲方出具相应收条。二、承包期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承包费如数付给甲方。三、不得用激素过量的促成长的药物,也不可用对枣树正常生长有害的药物,所用的药物及肥料需甲方许可后才能使用。四、合同期间,如有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拾万元整)。五、合同期间乙方如遇不可抗拒因素的种植困难,甲方应当将给予相应的帮助。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受法律保护。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第二篇】甲方(流出土地方):镇村组农户住所:联系电话:乙方(流入土地方):住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以方式(包括转包、出租、入股、互换、转让)流转土地,就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一、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镇村组的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采取入股方式流转土地的,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为股或折合金额元。二、流转期限土地流转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三、流转土地的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年月日。四、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互换方式无此项)1、流转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1以实物方式支付的,每亩每年支付公斤(双方议定的实物名称),共公斤。2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大写:)元。3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2、流转价款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分期支付:第一年支付流转价款公斤(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约定不递增的填写“无”),流转价款于每年月日前支付。2一次性支付: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3其他支付方式:。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收取流转费用。2、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的,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3、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的,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时,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自己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4、甲方在土地流转后,应报发包方备案。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6、其他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依法享有流转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2、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的,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时,乙方有权获得自种的青苗补偿费及自己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3、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流转价款。4、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5、其他权利和义务的约定:。七、转让的特别约定1、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的,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发包方代表签字并盖发包方公章)后才可签订转让合同。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3、转让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与发包方就转让土地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经依法登记获得转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4、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补偿费的分配双方约定如下:。5、其他约定:。八、互换的特别约定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2、互换土地后,甲乙双方均应报发包方备案,可以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3、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4、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补偿费的分配双方约定如下:。5、其他约定:。九、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流转价款的,按以下双方约定方式支付违约金:。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流转土地的,按以下双方约定方式支付违约金:。3、采取互换方式的,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4、因变更或解除本流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5、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经济损失的,还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依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十、其他约定1、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的享受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由双方约定如下:。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经协商,决定(是或否)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甲方(签字):身份证号:年月日乙方(签字):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身份证号):年月日鉴证单位(签章):鉴证人(签章):年月日采取转让方式的:发包方(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土地承包合同【第三篇】裁判要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为方便耕种管理,对其取得的承包土地进行互换,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因未签订书面协议、未向发包方报备而无效。互换协议履行后,一方不得以未约定互换期限为由主张随时解除互换协议。案情1999年,原告陈绍良以户的名义承包水田30年。20xx年,他与同村村民李荣仔口头商定互换承包地。之后,在交换的土地上,陈绍良挖塘养鱼,李荣仔种植水稻。20xx年初,李荣仔又改种茶树。同年底,陈绍良提出换回原承包地,被李荣仔拒绝。陈绍良认为,二人互换承包地既未签订书面协议又未向发包方备案,且李荣仔改变用途种茶,因此互换协议无效。并且双方互换承包地未约定期限,属不定期合同,故自己可随时要求收回土地。20xx年8月,陈绍良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荣仔将互换的承包地恢复原状并返还。裁判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互换土地不违反法律规定,口头互换协议有效。互换土地向发包方备案仅为公示,不是互换协议的生效要件。互换后的土地均为农业用途,原告主张改变了土地用途与事实不符。互换未约定期限,互换期限应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原告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协议。遂判决驳回了陈绍良的诉讼请求。陈绍良不服,上诉至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陈绍良与李荣仔之弟李小俤达成新的土地互换协议,申请撤回上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评析承包地互换是一种小规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本案所涉及的未订书面协议、未备案、改变土地用途、互换合同解除等问题比较常见。1.承包地互换的效力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互换是经营权权利主体发生变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即为有效。实践中互换土地大都以口头方式进行。合同法明确可以口头或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关于“互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励、引导承包方订立书面合同以防范纠纷,不是互换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据此认定非书面互换合同无效。2.承包地互换未备案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互换等方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立法目的在于发包方及时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动情况。作为行政管理手段,备案的性质仅为公示,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当前农村土地互换备案制度不完备,以未经备案为由否定互换协议的效力,不符合农村客观实际,不利于维护正常的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基于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4条明确规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3.承包地互换后改变用途问题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是法律对于流转土地的禁止性规定。改变农业用途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窑、建坟等建设行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土壤、植被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互换土地后,前期种植水稻,后改种茶树,均为农业用途,不能认定为改变农业用途而导致互换无效。4.承包地互换合同的解除问题互换中,当事人往往未对互换期限进行约定,当一方提出解除互换合同时如何处理,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互换合同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租期不明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的规定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来确定互换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内不得主张解除互换合同。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互换不同于转包、出租,转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的流转,而互换属于承包经营权的相互转让,即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丧失对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而对换得的土地取得了经营权。正是由于流转方式性质的不同,《解释》第十七条仅规定承包地“转包、出租”未约定期限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而不包括“互换”这一流转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并实际履行后,不能以未约定期限为由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第四篇】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为加快新乡村建设,按照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在规划乡村道路时,路的两侧剩余了部分土地,现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一、土地位置及面积:本地位于村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东西宽米,南北长米。计亩。二、承包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年。三、承包费按每亩每年元计算。本次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元,承包期为年。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必须在承包到期以前2个月向甲方交纳下一年度的承包费。乙方到期不交纳承包费,甲方依据有关法律依法终止合同,乙方负责清除干净地上附属物。四、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间如果在该土地上建设临时性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经土地、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1、建设临时性设施,不得建设永久性设施。2、禁止破坏土地,施工不得损坏原地貌。否则,甲方依法终止合同。五、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土地承包权。六、乙方在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工伤、事故、用水、用电等费用自负。七、甲方帮助乙方协调在承包期内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各种相关手续。八、甲、乙双方必须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定实施,不得违约。九、乙方的地理位置是按照法定程序公开竞标的方式取得。十、本合同成立不能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自双方签名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如有争议,到当地人民法院诉讼。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见证机关存档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年月日
本文标题:土地承包合同【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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