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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非经正当程序,国家不得剥夺私有财产”的表达方式是欧美国家宪法中常见的措词。我国在走过一些历史的弯路之后,终于意识到社会主义也必须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表决,以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将宪法部分条款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并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非经正当程序,国家不得剥夺私有财产”的表达方式是欧美国家宪法中常见的措词。我国在走过一些历史的弯路之后,终于意识到社会主义也必须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表决,以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建议将宪法部分条款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并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就是要保护私有产权。所谓产权,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个人和组织的一组受保护的权利,它们使所有者能通过收购、使用、抵押和转让资产的方式持有或处置某些资产,并占有在这些资产的运用中所产生的收益。如果产权不明确、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将会出现怎样的情况?在人们理性有限且会机会主义行事的前提下,“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将无法避免,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行为,将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行为,给社会带来悲剧。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有一块公共的牧场,最佳的放牧量是100头羊,由于草地的产权是不明晰的(归谁所有、由谁负责、谁来受益等问题没有得到明确界定),那么在人人可以自由放牧的情形下,每个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都会尽力放牧更多的羊,这样做的结果也许会出现1000头羊,大大超过了牧场的承载能力,导致牧场遭到破坏。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公地灾难”,我国内蒙古大草原的沙化问题,与此有很大的关系。产权不仅能附着于有形资产,而且能够附着于可识别的知识上,这就是知识产权。现代经济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技术知识和组织知识,如果人们预期,通过付出努力和承担风险,会获得恰当的收益,那么新知识就会被生产出来。这意味着,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明确和保护知识产权,使知识的所有者从与人分享其知识中获取物质利益。正是伴随着产权的逐步明晰与保护(劳动所有权资本所有权知识产权),社会生产力获得了解放和发展,人类社会逐渐由原始的蒙昧状态走向文明和进步。对私有产权的明确和保护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本质上是利益和权利的互换,只有在所有权是明确且受到保护的情况下,人们才能自由的签订契约,达成交易。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产权的明晰是契约得以签订、履行的基础,如果私有产权是模糊的,没有受到有效的保护,那么经济主体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证,也就不能履行相应的义务,交易成本就会极大的增加,在极端情形下就会导致市场的消失。一个基本的常识性问题是,人们不会花钱去购买归属不明的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要充分发展民营经济,就必须明确和保护私有产权:一方面,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另一方面,在实践上必须放宽民营资本的准入领域,最终做到民营资本的平等进入。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进入和有效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真谛,是私有产权得到明确和保护的最终体现。明确和保护私有产权,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相一致的。对私有产权的明确和保护,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发展,增加社会财富。私有产权的一个决定性的特征是排他性,即一项财产的所有者有权不让他人拥有和使用该项资产,并有权独自占有在使用该财产时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成本。正是由于排他性的存在,财产的所有者才会拥有自主权,受到激励,从而努力工作,在增进个人收益的同时,增加社会财富。在一个产权混乱,收益无法确保归自己所有的社会,人们是愿意选择偷懒、休闲,而不是积极工作。改革开放前的大锅饭现象(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极大的抑止了职工生产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大跃进时期的“一大二公”,使社会生产力遭受极大的破坏,其根本原因正在于此。在把“蛋糕”做大的同时,是否会导致分配不公,出现两极分化?保护私有产权,关注的是程序公正、起点平等,而非社会公正、终点平等。“人不患寡而患不均”、“汝嫉贫富不均,故吾为汝等均之”,正是追求社会公正、终点平等的表现,最终结果只能是“蛋糕”越做越小,导致共同的贫穷、落后(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保护私有产权,做大“蛋糕”的同时,实现的是程序公正、起点平等,却无法克服自然因素(天赋、出身等)所导致的不平等。对此,国家(政府)可以运用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进行调节,避免两极分化的出现,社会保障体系的指导思想正在于此。孟子曾经说过:“有恒产者有恒心”。防止或消弭物质冲突,增进社会的平安与和谐,同样要求对私有产权的明确和保护。当人们没有财产可以丧失的时候,更易于投入对抗的、非建设性的冲突;对于一个有产者来说,在一个混乱的社会,所经受的风险要大的多。如果社会中私有财产得到明确界定和保护,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拥有财产,那么人们就会养成靠投资和学习增进其财产的习惯,社会就更加易于处于和平状态。“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如果顺利入宪,必将对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全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本文标题:必须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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