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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通知样例【实用4篇】资料可以指人事物的相关多类信息、情报。在平日里的学习中,我们时常会使用到某些资料。有了资料的协助我们的工作会变得更加顺利!那么,您知道优秀的资料是怎样的呢?下面是网友帮大家整理的调研报告通知范文通用,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浏览本站。调研报告通知模板篇【第一篇】一、前旗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1、基本情况我旗境内国道2条公里(省际通道、乌兰浩特至白城)、省道3条公里(乌霍路、乌兰浩特至阿尔山、五岔沟-乌里雅斯太)、县道10条公里、乡道30条公里(xx年新增通乡公路公里)、村道140条公里,分别占全旗公路总里程的%、%、%、%、和%。截止xx年底,全旗21个苏木乡镇(办事处)已通油路(水泥路)的20个,占全旗的%;全旗苏木乡镇(办事处)通公路率达100%;全旗263个建制村(嘎查)和国营农牧场连队,其中已通公路的达252个,占全旗村行政村(嘎查)的96%。全旗532个自然屯,已通公路的413个,占全旗自然屯的78%。2、存在问题1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大,配套资金额度大,由于我旗属区级贫困旗,财政收入十分有限,致使地区政府无力投入建设资金,资金瓶颈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影响工程进度。2##旗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相对较低(多以砂土路为主),并且桥涵等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缺桥少涵现象十分普遍,公路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断头路十有发生,加之近年车辆超载超限现象愈加严重,对原本承载能力较差的农村公路的破坏作用不断增大,因此公路网整体上呈现农村公路比重大、等级低、硬化里程少,桥涵设施不配套,路网等级较低的现象。3由于原材料价格逐年提高,征占用永久性用地和临时性用地费用较大,致使公路建设成本提高。另外,部分农牧民对公路用地不支持,拒绝征用承包土地,给公路建设带来极大障碍。4配套资金比例较大,地方财政困难无力投入建设资金。5办理征占土地和林地手续繁琐,费用较大,困难较多。6由于近年来前旗各项工程建设规模加大,致使天然筑路材料(中砂、砂砾等)相对紧缺,外加,前旗境内砂砾等料场数量和储量有限,开采材料的质量也呈下降趋势,已无法满足现有工程建设质量要求,急需开发新产品、新工艺代替原有筑路材料。二、xx年公路建设情况1、计划##旗xx年计划新建通乡水泥路80公里,其中索伦至索伦牧场22公里,额尔格图至图木吉33公里,哈拉黑至古迹25公里。2、存在问题1国家投资部分不足50%,地方配套资金压力较大。2征占公路用地受到村民阻拦,困难较多,需要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和给予政策支持。3筑路材料缺乏,个别项目或路段需购买,而且需要远距离运输,额外增加了施工难度和造价。三、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建议1、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做好征占房屋和土地工作,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2、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严把施工设计质量关。3、通过招投标选聘实际经验丰富,施工人员和设备配备齐全,资金力量雄厚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四、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问题1、养护资金少。养护资金缺口非常大,小额养路费自国家燃油税费改革后被取消,日常养护工作只能依靠上级单位拨付的少量养护资金维持,无法进行正常养护。2、基础条件差。我旗现有养路设备少,机构陈旧,无法适应沥青等高级路面的养护要求。此外,养路道班配备不够,按照公路里程、养路定员、机械化程度等多方面考虑,全旗仅县级公路就需要设立养路道班18-20处,到目前为止只有三个养路道班,根本无法满足养路工作需求,更无法保障养路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3、养路取料难。目前,各乡、镇(苏木)、办事处的荒山大部份已经由集体或个人承包,导致养路取料困难,为养护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和争议。五、执行国家各项制度方面严格执行公路建设“四项基本制度”对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施工管理都有重要意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个别单位或企业借资质投标的现象。2、招投标工作虽然按程序、按要求进行,但其结果不能完全达到标准要求,大多数中标单位承诺进场的人员和设备与实际不相符。为了制约和杜绝类似现象发生,先后推行了履约保证金制度、从业单位信誉登记制度和工程进度、质量末位淘汰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对完善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六、新农村建设环境下通村公路建设机制的探讨1、结合国家新农村建设,跟据国家和地区公路建设规划,各苏木乡镇(办事处)、国营农牧场等对本辖区的通村公路建设做出可行实施规划。2、由村民“一事一议”确定年度实施计划,筹集配套资金,解决征用公路用地等问题。3、计划、配套资金和用地问题落实后,将计划上报交通主管部门按公路建设基本程序实施。七、农村公路养护的几点建议针对我旗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农村公路路况总体水平较低,区域间差异较大;农村公路养护治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地方政府重建轻养现象比较突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资金缺少来源,资金筹措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正常养护无法维持等实际困难。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尽快深入推进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成立专业化养护机构,对全旗农村公路实行规范化、专业化养护。二是继续推广“一事一议”有偿养护农村公路新方法,根据公路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养护任务,切实提高公路养护水平。三是加大养护资金筹集力度,制定明确的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从而保障养护资金有可靠的来源。四、前旗路政大队仅有4个路政人员编制,远远不能满足路政工作的实际需求,为更有效的维护路产路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文件〔1995〕77号《关于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专职路政员配备标准及着装规定”的通过》精神,需增设25-30名路政编制。五、由于没有超载卸载点,所以对超载超限车辆无法治理,需在重点路段增设卸载点,以更好的完善前旗路政工作。“三分建,七分养”,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如何解决农村公路的管养问题,地方政府及沿线群众都应高度重视。调研报告通知模板篇【第二篇】民工维权问题总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府及有关部门、省公路投资公司、建设指挥部,年年加大整治力度,然而社会上拖欠民工工资、侵犯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总是存在。在公路建设领域,农民工已成为了公路建设的重要力量,民工维权、工资纠纷的调处工作任务艰巨、情况复杂。就拿国道213线小勐养至磨憨公路建项目来说,从20__年1月至今,各参建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已超过4万人次,民工维权事件就有多起。诸如上访维权、堵门维权及威逼维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人说民工维权难,难在民工缺乏法律意识以及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劳动监察,减少管理成本、少交税款及保险费用等非法目的故意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所导致。笔者认为,民工维权难不但有制度法律方面的原因,还有施工单位用工机制的原因。尽管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各级政府对此也是三令五申,但现实中,民工仍难以达到全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劳务承包负责人,俗称包工头签订劳动分包合同,再由包工头雇用民工实施劳务,以至于发生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难以界定(如分不清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等)。同时,也造成劳动者无从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导致他们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管理机构及司法机关的支持。出现这种结果,往往把责任完全归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认为用人单位是出于逃避劳动监察,少交税款及保险费用的目的,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来规避法律;更为重要的因素是施工单位以包代管,而劳动者是因自身迫于生活压力或缺乏法律意识,或者是身居外乡,不占天时、地利、人和,从心理上存在胆怯,往往对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予以足够的重视。以上这些当然也是造成民工维权难的原因之一。此外,由于各参建的施工单位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往往不是单一的劳务分包合同,还带有如砂石料采购、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等的条款,实际上是一个综合性质的经济合同。合同实际上只约定了施工单位与包工头的权力义务关系,没有明确到每一个参建民工的权力义务的关系,事实上,民工是由包工头雇用。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包工头与项目部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均会导致民工无法拿到工资。而且,包工头只要与施工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均会以为民工索要工资为名义与施工单位发生纠纷。20__年7月3日,__指挥部驻地来了11名民工,声称为____某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桥梁3队的民工,反映其从20__年2月至20__年6月一直未能领到工资。____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随即对此事进行了专门调查,先后向____某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及全体诉求民工了解情况,并取得了相关资料。经调查,20__年2月,____某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与包工头邓某签订了《桥梁桩基开挖协议》。按协议约定:开挖桥梁桩基根据不同孔径与米计价,承包方式由乙方(劳务队)实行包工、包料(除业主统供)、包机械使用费的方式施工。乙方需先向甲方支付履约担保金20万元,并约定了工期目标及违约责任等。该施工队于20__年2月20日进场施工,20__年6月20日,项目部以劳务队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生产任务为由决定更换施工队,终止与邓某签订的合同。由于合同终止导致桥梁施工队十一名民工无法拿到工资,包工头邓某本人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纠纷由此产生。指挥部相关人员在事件的调查处理中,对上述11名民工身份的认定就出现了困难,施工单位提供的农民工名册上没有记录,而邓某提供的劳务人员名册可以查到,并与邓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工资是由邓某支付。调查人员不得不采取证人证言的方式取证,最后才确认其民工身份和在施工工地工作期间、担负的工种等情况。____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根据调查结果做出了如下的处决定。一、根据指挥部的调查结果,认定提出诉求的十一名民工(包括包工头邓某)应认定为项目部有雇用关系的民工,依法应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对邓某等人的工资发放标准首先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__省西双版纳州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参照项目部同类工种的工资标准妥善处理,具体标准由项目部与这十一名民工协商确定。二、提请项目部接到本意见5个工作日后对此事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指挥部,逾期未能处理,指挥部将依据《项目管理办法》之规定由指挥部直接发放上述民工的劳动报酬,并在计量工程款中扣回,施工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请项目部对劳务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____高速公路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劳务外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劳务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完善用工制度,对于自聘民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对于与劳务承包负责人签订的集体劳务承包合同,必须附有所有民工的签名与手印,并及时记录变更情况。项目部取得上报工资发放签名表,采取措施监督工资发放。经指挥部的调查处理,上述民工拿到了合理的劳动报酬,对于包工头邓某与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纠纷已在事后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通过这件事的处理,我们认识到,指挥部作为项目法人与各参建施工单位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的权力义务通过合同约定(包括管理权限),因此应进一步强化合同中约定的指挥部对于劳务分包及民工工资监管的权限,赋予项目法人与其职责相匹配的强制性的手段,如明确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应确定为严重违约行为,指挥部可直接发放民工工资等。同时,指挥部应全面掌握合同段的用工情况,并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建立经常的联系机制,积极配合对各施工合同段的检查与调查,对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提请劳动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手段。及时有效地制止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侵犯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的行为,改变现行的施工单位用工机制,是维护农民工权利的重要一环。现行的民工用工机制有必要改变,民工个人必须要与用工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劳务合同,这样农民的利益才可得到有效保障,劳务纠纷的调处才不会面临复杂与困难的局面。但现在改变施工单位用工机制仍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就国道213线小勐养至磨憨公路建项目而言,全线22个土建施工合同段,劳务分包合同绝大部分是施工单位与包工头签订,再由包工头雇用民工进行劳务,且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单一的劳务分包合同,实际上是一个综合性质的经济合同。包工头所雇用的劳务队伍成员一般是老乡、亲友等,有的还是包工的合伙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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