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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通用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篇】为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会议制度,根据县有关会议工作的制度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公司会议议事规则。一、议事内容公司会议是研究部署涉及公司全局性重要事项的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1.传达上级的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2.通报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及进展情况。3.审议公司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研究并落实公司的项目工作。二、议事原则1.公司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2.公司会议讨论项目建设存在问题时,应征求所属部门的意见。3.公司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时,应充分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个人对公司会议做出的决定或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三、议事方法1.公司会议由公司领导、议事部门经理参加。2.凡是需要提交公司会议研究的议题,由职能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公共部,由公共部汇总后提交领导审定。3.公司会议的议题由董事长确定,或由董事长委托一名副总经理确定。公司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1天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4.会议由公共部安排专人记录,会后及时形成纪要,经领导审阅同意签发后,送相关领导、部门。5.公司会议决定的事项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由公共部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四、会议要求1.公司会议是研究本公司重大工作的重要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要高度重视,会前要认真准备,会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决定。2.提交的议题要力求明晰、准确、具体,材料中要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有工作措施。3.公共部要做好会前的会场准备工作和会中的保障工作。4.会议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导作补充。汇报力求精练、明晰、准确、全面,汇报时间不宜过长。5.会议期间研究的议题不得随意改变,不得临时动议。6.要严格会议纪律,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委派本部门其他人员参加。参加会议人员在开会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的声音,不得随意走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第二篇】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一、原则及规定(一)遵循原则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会议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4.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二)会议规定党委会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议确定,党委书记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二、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配合学校做好干部任免、考察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4.涉及办学方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实行党组织研究前置,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5.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三、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程序主要包括会前调查研究、沟通酝酿、确定议题,会上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会后上报、传达决议等环节。(一)会议议题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报党委书记批准。议题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涉及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经酝酿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提出的议题要进行充分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方案,准备不充分的议题或临时动议,不予研究讨论。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二)会议审议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议题的提出人报告情况或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主要领导最后发言。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发表意见要明确具体,讨论时要围绕中心,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对决策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讨论不成熟的问题,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提交审议。(三)会议表决党委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时,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同时讨论多个议题时,必须逐项表决。(四)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全面具体,建档保存。四、落实和督办经党委会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科室、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落实情况。党委会会议决议在贯彻落实中如需变更或调整,应按党委会会议制度规定的程序提请党委会会议复议。五、会议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党委委员,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执行回避制度,党委会会议讨论、审议、表决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委员本人应主动回避。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须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第三篇】一、总则(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议事规则。(二)本规则主要规范会议议事准备、人员、内容、要求、纪律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三)严格界定议事内容,分别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二、议事准备(一)议题的提出。议题可由局领导直接提出;局机关各科室建议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提出。(二)议题的审定。凡提交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研究的有关议题,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会议讨论;凡准备提交研究的议题涉及几个科室或业务分工有交叉的,主办科室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经主办科室分管领导同意,主要领导审定后,提交办公室汇总。凡应协调而未按程序协调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上会研究议题。相关科室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必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必须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对于重要决策,应在局党组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再作为议题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会议主持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三)会议通知和预期报告。局党组会原则上应提前2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党组会议的全体人员;局办公室原则上应提前1天将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短信或微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开会前,主办科室应将到会情况(可到会、请假和缺席人员)报告会议主持人。三、参会人员(一)局党组会议参会人员为局全体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党组书记确定。(二)局长办公会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局办公室主任、议题涉及部门的负责人。(三)局务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局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务会扩大会议,除上述人员外,其他相关人员也可根据会议需要参加。四、议事内容(一)局党组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集体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科技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研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2.审定需要向市局和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3.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事项,规划、部署、检查和总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事项,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4.讨论研究本单位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重点工作。5.每半年至少听取局党支部一次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局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及时提出任务、要求和建议,支持党支部工作。6.听取党组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每年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7.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8.干部职工奖惩的确定。9.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0.讨论研究局机关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1.讨论研究加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群团等重大问题。12.局机关各办公室的人事任免。13.研究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和干部监督工作。14.项目资金的划拨。15.大宗办公设施及其他重大设备的购置。16.固定资产的处置或报废以及设备等资产转让。17.审定局行政经费年度预决算,半年听取一次财务经费使用情况汇报。18.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和其他支出(单笔超过1000元)。19.其他需要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周初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内容有:1.班子成员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点评并部署当前工作。2.传达学习上级科技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讨论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及对科技工作等具体实施意见。3.讨论通过提请以市委、市政府制发的科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4.审议局财务预决算及专项经费的安排等。5.审定年度工作计划、会议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等。6.审议以局名义制发的重要文件。7.机关行政管理及干部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8.需要集体研究涉及审核、审批、行政处罚的有关事项。9.各办公室提请研究的业务工作事项。10.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三)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需要召开,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主要有: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近期应落实的各项工作。2.局年度工作思路、阶段工作重点,听取主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研究进一步落实的措施。3.局相关重大活动组织安排。4.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四)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记录。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出席(列席)人员、讨论情况和会议决定及表决情况,完整准确地反映议事决策的内容和过程,重要问题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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