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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标准Assessmentstandardforgreenandeco-residentialdistrict2023-02-21发布2023-05-21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学兔兔—2023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宁夏中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川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宁夏永和光福新能源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润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丛笑、张爱民、薛艳青、赵鹏、张倩倩、周立、张鑫、胡英朴、袁慧萍、慈强、韩利钧、刘新奕、冯琥、张立成、张靖梓、许凡、孙晓阳、韩向农、马中贵、贾建军、张晓、孔青、何春永、何永仁。学兔兔—20232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标准1范围本文件提供了绿色生态居住区的评价方法,明确了绿色生态居住区在绿色生态、资源节约、低碳生活方面的综合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的整体绿色评价,既有居住区改建工程可参考本文件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5626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501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8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55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GB/T51345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55015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6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9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JGJ/T163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DB64/T1587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T/CABEE003近零能耗建筑测评标准T/ASC02健康建筑评价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学兔兔—20233绿色生态居住区greenecologicalresidentialarea以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推进城镇人居环境质量的绿色协调发展,通过建设模式创新和技术与管理创新,在规划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管理等全寿命期内,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减少污染,建设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康宜居的居住生活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城镇居住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captureratioofannualrainfall通过自然与人工强化的渗透、滞蓄、净化等方式控制城市建设下垫面的降雨径流,得到控制的年均降雨量与年均降雨总量的比值。绿色运行greenoperations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技术改造和行为引导,有效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致力构建节能低碳生活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4基本规定基本要求4.1.1绿色生态居住区的评价应在竣工并运行一年后进行评价,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可进行预评价。4.1.2绿色生态居住区的评价应具备下列条件:——建筑工程已竣工验收;——所有配套设施建成并达到使用条件,完成物业承接查验;——住宅单体建筑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评价方法4.2.1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由绿色规划、环境宜居、绿色建筑、资源节约、绿色运行、人文关怀6大类指标组成,为鼓励绿色生态居住区的技术提高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提高与创新项。4.2.2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得分值。4.2.3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按总得分确定等级,总分值设定见如表1。表1绿色生态居住区评价分值绿色规划𝑄1环境宜居𝑄2绿色建筑𝑄3资源节约𝑄4绿色运行𝑄5人文关怀𝑄6提高与创新加分项满分值𝑄𝐴预评价权重ω0.170.170.240.20——0.221评价权重ω0.140.140.20.160.180.181预评价分值Q100100100100——10010评价分值Q100100100100100100104.2.4绿色生态居住区总得分应按式(1)进行计算:=𝜔1𝑄1+𝜔2𝑄2+𝜔3𝑄3+𝜔4𝑄4+𝜔5𝑄5+𝜔6𝑄6+𝑄𝐴·····································(1)学兔兔—20234式中:Q——总得分;𝜔1~𝜔6——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六类指标的评分权重;𝑄1~𝑄6——分别为评价指标体系六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𝑄𝐴——提高和创新加分项得分。4.2.5绿色生态居住区划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4.2.6绿色生态居住区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当每类指标评分项得分不小于30分,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70分时,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5绿色规划土地集约利用5.1.1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按表2的规则评分。表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评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指标得分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5%≤Rr<20%520%≤Rr<35%7Rr≥35%且Rp<60%105.1.2采用地下停车库、机械式停车设施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使得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占住宅总套数的比例不大于10%,得8分。绿色交通5.2.1采用人车分行的交通组织,并应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a)采用部分人车分行的交通组织,得5分;并采取交通稳静化措施,得5分。b)采用完全人车分行的交通组织,得10分。5.2.2居住区出入口设置合理,保障行人安全,同时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出入口位置及间距合理。主要出入口远离城市干路等车流量较多的交通性道路,人行出入口间距不超过200m,得6分;b)出入口设计保障行人及自行车安全,得4分。5.2.3居住区内应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设施,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应选择方便居民使用的位置集中设置,按照配建指标配建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得2分;b)居住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学校、幼儿园、卫生服务站、商业网点、活动站)出入口宜50m范围内设置专门的自行车停车区域,宜满足人流量5%~10%的停车需求,得3分;学兔兔—20235c)新建居住区应分区分片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服务半径不大于150m,并按非机动车停车位的10%配置充电控制设施,得5分。5.2.4居住区建立完善的慢行系统,与外部城市慢行系统合理衔接,与周边景观及空间结合,具备完备的配套设施,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慢行系统连续、安全,并满足无障碍设计,得3分;b)与周边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室外场地连通,可达性好,得3分;c)道路照明设施、交通导向标识、休息设施、垃圾分类设施等配套设施完善,得3分;d)慢行系统铺装满足防滑、透水要求(湿陷性黄土地区不做透水性要求),得3分。5.2.5合理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及电动车充电设施,并提升停车智慧管理,提供车位对外开放服务水平。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新建居住区应按标准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配建比例达到10%及以上,得3分;达到20%及以上,得6分;b)公共停车位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达到10%且不少于1个,得3分;c)建立车位共享机制,实现车位对外开放,得3分。公共服务设施5.3.1居住区与周边区域教育服务设施共享和互补,根据GB50180的要求规划,评价总分值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内或出入口300m内设有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5240m2,得2分;b)居住区内或出入口500m内设有小学,得3分;c)居住区内或出入口1000m内设有中学,得5分。5.3.2居住区与周边区域的商业服务设置共享和互补,评价总分值为10分,满足下列要求5项,得6分;满足6项,得8分;满足7项,得10分。a)便民超市服务半径不大于300m;b)餐饮设施服务半径不大于300m;c)商场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m2;d)菜市场或生鲜超市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建筑面积不小于750m2或2000m2;e)健身房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m,建筑面积不小于600m2;f)金融网点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g)电信网点服务半径不大于500m。5.3.3居住区与周边区域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共享和互补,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服务半径不大于300m,功能包含预防、医疗、计生服务,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20m2,得3分;b)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的服务半径不大于1000m,功能包含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服务,且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m2,得5分。6环境宜居自然生态6.1.1城市绿地、广场及公共运动场地等公共开放空间,步行可达,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学兔兔—20236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居住区出入口到达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公园、广场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得3分;b)居住区出入口到达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3分。6.1.2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得2分;绿地率达到规划指标105%及以上,得4分;b)集中绿地宽度不小于8m,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少于1/3,并设置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人均集中绿地面积按表3的规则评分。表3住宅建筑人均集中绿地面积评分规则人均集中绿地面积Ag(m2/人)得分新区建设旧区改造Ag=0.5Ag=0.3520.50Ag0.600.35Ag0.454Ag≥0.60Ag≥0.4566.1.3绿化物种应选择适宜宁夏回族自治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并累计:a)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60%及以上,得2分;b)植物种类根据当地季节选择搭配,保证绿植色彩丰富、存在常绿植物,得3分;c)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按表4的规则评分。表4木本植物种类丰富度要求居住区规模(万m2)居住区应达到的木本植物种数得分≤525种35~1035种3≥1040种36.1.4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a)种植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乔、灌木种植面积占总绿地面积不少于70%,得4分;b)绿地配置乔木不少于7株/100m²,且灌木不少于6株/100m²,得4分。6.1.5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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