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心得体会 > 企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实用3篇
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企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实用3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企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实用3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员工出入保卫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熟读“员工守则”,自觉履行各项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厂区和工作、生活场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熟人进入生产区参观和食堂就餐。不得私带公物出厂变为己有。上下班按时打卡,并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外来人员: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笑脸迎送宾客,善用文明礼貌语,树立企业第一形象,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下列接待工作。首先询问来意,填写“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回收“来访人员工作通知单”并存档备查。来访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参观、考察或学习时,应由接待部门填写“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审批单”,经审核批准后并按“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程序,由接待人陪同进出。未办上述手续的,门卫保安有权制止进入。2、公司财产保卫凡公司员工均应遵循“爱厂如家、惜财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切实做到:机开勤护理、下班必停机、机停关电源、锁门才离开等,并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火灾防护仓库、车间及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或擅自携带引火物品。危险品周转库存放的各种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品不得超出一周用量,并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各车间用于消毒和生产的酒精应控制在日用量范围。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并放在明显容易取用的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用状态。电器及线路不得使用过大的保险丝,电器设备使用后,应关闭电源。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必要时迁移。食堂使用的炉灶、煤气应防渗漏,下班时应关闭各阀门。盗窃防范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中。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各种物品出厂,否则保安人员不得放行。窃案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单位侦察。3、保安值勤保卫凡本公司保安人员,除自觉遵守“员工守则”外,均应熟悉本制度,为维护公司秩序,认真履行下列义务:服从总经办的命令,接受行政办的管理和监督。待人接物须谦恭有礼不得怠慢。值勤时态度宜严肃且精神焕发。处理各种工务必须公正廉洁。不得泄漏公司机密。不得酗酒、滋事。应明确公司的组织、环境及各级人员的姓名。公司保安人员的职责: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维护厂风厂纪和公司秩序。公司内警戒警备事项。厂区绿化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仓库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公司大门值勤。注意公司员工及外来宾客的出入。各种报刊邮件的签收登记。人员携带出厂的包裹检查。防止不良分子进厂扰乱。注意进出员工的服装是否整齐。监督打卡并协助行政办整理员工每天出、缺勤情况。饮水机护理及换水。巡逻值勤。值勤保安应坚守岗位,特别是对财务、仓库、职工食堂等重要地段,应实行24小时监控,负责维护公司安全巡逻时应认真检查不得做其他事务或与其他人闲谈。遇有意外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处理或报警。巡逻时应注意下列事项:厂区内外有无盗匪潜伏。厂内和厂房周围门窗及水电开关是否关闭或损坏。风雨雷电是否殃及公司财物。有无火种发生之迹象。有无在公司内酗酒、或在禁烟区吸烟和其他伤风化事项。分争或聚众喧哗的防止与取缔。企业安全承诺书2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作为家庭的一员,我深刻认识到安全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事故是痛苦的根源;作为企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不仅仅是家庭中的一员,也是企业的一分子,安全不仅仅是我的权利,更加是我对企业应尽的义务;作为从事线缆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企业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3、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在生产场地吸烟。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6、自觉接受企业、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7、支持企业质安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10、积极参与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承诺人:日期: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HSE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2、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安监等部门举办的:危化品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或特种设备操作资格培训,并持证上岗。精编资料,供您参考3、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以人为本、安全为天。4、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企业管理。5、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出入库管理规定》等,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6、增强自我保持意识: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7、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8、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9、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10、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承诺人(签字):工种:所属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市安监局与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一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二是严格执行《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合法、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确保安全资金投入,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四是加强生产事故防范,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五是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六是自觉接受政府及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七是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
本文标题:企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实用3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939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