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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车辆安全协议责任书【精选4篇】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车辆安全协议责任书【第一篇】甲方:(施工队)乙方:(车主)兹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赁运输车辆,因需要考虑安全因素的影响,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一、租用车辆名称,牌照,数量,备注。二、乙方首先要保证其车辆性能上为合格车辆,无任何质量问题。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服从甲方工程人员的指挥,调度,但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指挥,有权拒绝。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协调与当地的关系。五、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六、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员的驾证、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且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七、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或者超负荷作用运转。2/15八、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九、乙方运输车辆在驾驶操作、参与的一切活动所发生交通肇事及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十、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必须停车,严禁在带电作业附近进行清洗作业。十一、在施工工程中,如违章操作、不听指挥,给甲、乙及第三方造成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十三、以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车辆安全协议责任书【第二篇】承租单位: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3/15特点,双方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项目1、工程地址:吕梁环城高速公路路基第三合同项目部2、租赁机械名称型号:混凝土罐车2台二、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2、不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以及环境影响事件。3、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三、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2、双方在未签订机械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3、双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4、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4/15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5、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责任:1、要求乙方安全行车,凭驾行车,既不准疲劳驾车,也不许酒后行车,更不能行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乙方自负。2、乙方因人为造成的一切事故,完全由车主自行处理。3、根据劳务合同,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场所内运行,如有特殊情况,应跟甲方取得联系,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责任: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运行场所,如有什么困难,应及时声明,及早改变条件。2、乙方在操作运行中有什么困难,应及时向甲方反应,不能因人为的困难造成不应有的损失。3、乙方的车辆停放,甲方应提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电话号码:年月日年月日5/15车辆安全协议责任书【第三篇】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乙方:x集团有限公司车队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相关(责任)方在我司从事的工作能够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情况。特签定本协议:一、乙方从事的车辆运输工作必须符合其车辆安全运输的相关要求,既要充分了解本工作的安全特点和性质,又要掌握其危险性质和主要危险源。二、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必须服从甲方作业人员的指挥,调度。三、要注重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尽可能的减少尾气排放,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在卸货时,应轻卸、轻放,尽量减少装卸时产生的噪声。四、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人员证件,严禁疲劳驾驶,并且严禁将车辆由无证人员驾驶。五、乙方必须重视安全工作,在运输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事故,由其自行承担。六、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6/15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规定。七、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出场车辆必须经过清洗,严禁车轮带泥出场污染城市路面。八、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运输结束之日时废止。十、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x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代表(签章):20xx年1月1日乙方:xx集团有限公司车队代表(签章):20xx年1月1日车辆安全协议责任书【第四篇】甲方:乙方:根据国家安全运输危险品的规定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甲方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为明确双方的安全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7/15力。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发放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乙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三、乙方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乙方的车辆及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四、运输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乙方应按国家要求的路线和时间运输危化学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六、乙方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七、乙方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里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必须作出赔偿。八、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xx年月日xx年月日为加强港口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完善铁路公司与各作业区(集司、股司)之间的安全协作关系,充分挖掘运输生产的潜力,增强港口集疏运能力,加速铁路车辆及港口货物的周转,确保铁路行车及货物运输安全,提高货运工作质量及运输生产效率,8/15经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铁司)与一、三作业区、股司、集司(以下简称作业区)充分协商,共同签订并遵守本运输安全协议。第一章铁司、作业区双方共同遵守下列规定第一条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调车作业标准》、《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港区《交通安全规则》等有关安全规定,严格履行本协议。第二条双方职工必须爱护机车、铁路车辆、铁道线路、道岔、通信信号设备和港口装卸机具等国家财产。第三条双方职工必须遵守《湛江港习惯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有关港口安全规定的条款。第四条行人和机动车辆、机械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注意道口的警报信号及栏杆的关闭状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没有火车来往才能通过,严禁与火车抢道。第五条严禁行人爬车和钻车底,严禁人员在火车卡底下或钢轨上坐卧。第六条机动车辆、机械在道口上发生故障不能移动时,道口工及司机必须在现场看守和在铁路来车方向设置防护信号(昼间为红旗,夜间为红灯,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通知铁司调度,铁司取送车辆不得过该道口。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第八条货码及门机巴杆下不准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车通9/15过门吊底前,门机必须按规定停止作业,禁止货码和巴杆在运行的火车上停留和越过,并执行以下协定:1、铁司机车进入码头线路作业前,铁司车站值班调度负责将调车作业计划提前三十分钟左右通知作业区调度,由作业区调度负责通知门吊司机暂停装卸作业,并将装卸机具停放在铁路限界外。2、铁司机车车辆进入门机作业现场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直至门吊停止作业为止。3、如果门吊司机不听指挥,在机车车辆通过门吊底下时仍强行作业,危及调车人员和机车车辆运行安全的,铁司立即将情况通知作业区安全部门处理。第二章铁司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第九条机车进港取送作业前,铁司必须派员对有关线路、道岔、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车站调度员,由车站调度通知作业区调度派人处理。第十条调动车辆推进运行时,调车人员应在车列前部了望,监视列车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第十一条在港区线路牵引或推进运行时,经过道口前应鸣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栏杆防护道口(当车辆进入股司石化部油库区前必须挂好防火罩,并停车接受检查)。?第十二条严禁在港区内溜放调车作业(港三区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长线除外)。第十三条港区内调车作业速度最高限制为:推进运行(车10/15辆在前机车在后部推送)不超过15km/h;单机及牵引运行不超过20km/h。第十四条送车时应按作业区的第一次要求对准货位。送好位的车辆不得堵塞道口(成组装车需要除外)。第十五条原则上不准调动正在进行装卸作业的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调动时,须遵守以下规定:1、调车人员应事先通知作业区装卸人员停止作业,撤离装卸机械;2、装卸作业人员必须下车候工,不准随车调动;3、捣勾作业后应及时将装卸未完了的车辆送回原装卸车地点;4、遇装有贵重货物的车辆,应由作业区派人随车看守;5、车辆偏载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车辆禁止调动。第十六条机车车辆不得越过防护信号,调车作业人员不得自行撤除防护信号进行车辆连挂作业。第十七条非作业区卸车的重车,不准送入港区(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除外)。第十八条装运超限、超长、集重以及危险货物,铁司应会同铁路货运人员在装车前进行检查,共同商定装运方案,装车中进行业务指导,装完车后进行验收。第十九条铁司行车、货运人员在作业区内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第三章作业区应遵守下列规定11/15第二十条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稳固。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第二十一条夜间调车取送作业时,作业区应保证作业线有足够的照明;机车车辆运行经过门吊、桥吊底之前,门吊、桥吊应主动停止作业避让机车车辆。第二十二条装载机、吊机在铁路线路旁转堆、叠堆等作业时,禁止侵入铁路限界。因作业需要必须侵入铁路限界时,应事先通知铁司货运值班员和车站调度。铁司取送车经过该线路前,应减速慢行并鸣笛警示,港区机械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至安全距离外。第二十三条搬运超长、超重货物或移动港区大型设备跨越铁路道口,应事先通知铁司安全部门采取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道口工应在机车车辆到达前下放道口栏杆,避免机动车和行人抢越道口。道口设备故障时,应派人负责道口安全防护。第二十五条道口铺板不得超过轨面25mm。道口轮缘槽,股道内铺板的轮缘槽应经常清理并符合铁路要求(宽70~100mm,深45~60mm),防止机车车辆运行时脱轨掉道。第二十六条在股道上和股道两旁作业的人员,在火车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服从调车人员、货运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妨碍行车安全的作业,人员和机具必须迅速撤离至钢轨头部外侧2米以外。12/15第二十七条除因货位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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