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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息调查统计,到2008年1月为止,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183个,专业合作社15个,会员50人以上的78个,成员50以上的仅78个,注册登记的156个,占85.2%,未注册登记的有27个,入会成员23476户,带动农户92151户,资产总额2661万元,发展主要分布在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四个领域多个产业。其中,盘县滑石乡核桃协会、盘县响水镇鲁楚蔬菜协会、水城县发耳果蔬专业协会、六枝特区岩脚镇养鸡协会、六枝特区郎岱镇养猪协会、六盘水市钟山区农牧产品联合会六家为省级试点。(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模式目前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多元化的发展特点,在组织形式上主要有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和农民自己办两种;从发展类型上:技术服务型占4.37%,生产销售兼营型占53%,单纯生产型占39.34%,单纯销售型占1.64%,加工型占1.09%;从发育程度、产权关系、组织行为、生产经营等方面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龙头带动型。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协会,采取“公司+协会+基地+农户”为主要运作形式,在稳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产销关系,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钟山区裕丰牧业有限公司与3个乡镇、6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00多户农民签订了养殖协议,公司提供部分周转资金、前期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服务、负责销售、承担市场风险,保证农户养鸡利润每只在2元以上,农户只需提供鸡舍、场地、劳动力及部分周转资金。二是流通服务型。主要是依依托市场,由协会根据市场的需求,有计划地安排和发展生产,基本做到以销定产,避免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较好地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三是生产经营型。主要是政府围绕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开发组织建立的协会。这类协会主要是政府投入扶持资金,协会组织农户生产、销售,并负责培训和技术服务。如钟山区老鹰山养猪协会。四是示范带动型。主要采取“协会+能人+农户”的组织形式,围绕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以协会为平台负责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产品销售、技术指导等服务。如六枝洒志乡茶叶协会理事会在理事会成员的示范下,带动种茶农户按统一的技术标准进行管理。五是村委指导型。一般由村级领导任会长,技术培训、质量管理、对外销售等环节都由村级组织负责,农户一般只负责生产。如六枝大用毛坡大蒜协会等。六是经济实体型。主要是由一部分加工营销大户、种植能手等经济能人,按照“自愿、民主、互利、平等”的原则组建协会,协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统一收购农产品集中销售。七是产业带动型。“产业+协会+农户”为主要运作形式。以某一农产品或加工产品为主,成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通过制订章程,明确会员的责、权、利,把分散农户连结在一起,促进了支柱产业的形成,增加了农民收入。如盘县四格乡马铃薯协会等。(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行现状从总的发展方向来看,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数量不多,规模较小,但组建方式灵活多样,区域特色初步显现,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服务领域日益广泛,为扩大产业基地规模、带动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很好地解决了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衔接问题,有效地解决了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是对农村经济体制的丰富、发展和完善。一是加快了市场流通,提高了农民的市场化组织程度和闯市场的能力。二是降低了农产品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果蔬协会与水城矿务局签订了生产和销售合同,形成“订单农业”,降低了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如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果蔬协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着力打造“一园”、“十基地”,促进结构调整,带动周边发展。一园即以前进坝子为重点,集观光、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观光园。十基地即150亩中华寿桃和艳红桃,400亩板栗,500亩花椒,1000亩华山松,200亩西瓜,200亩蔬菜,年产3000头的“三元”杂交仔猪、年出栏30000余羽的家禽,周边是1500余亩玉米和2500亩脱毒马铃薯。四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各种服务,把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联为一体,把龙头企业和农户这两个经营主体结合起来,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五是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农业的科技水平。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成员的示范引导、会员带、明白人教等形式,把农户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的先进农业科技传到广大农户,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了农业科技的普及。从内部运行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规范,还不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需要。三分之一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能正常运作,三分之一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能正常运作,三分之一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只是一个“架子”,基本上没有开展什么有效活动。普遍存在规模不大,领域窄、力量弱、功能小,发展速度不快;合作组织的章程、管理制度、土地入股、劳动力股以及经营决策和收益分配等方面还不健全;合作关系不紧密,绝大多数还处于松散型阶段;发展不平衡,质量提高较慢;成员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纽带主要是技术或服务,经济效益关系不紧密;一些合作组织一无资金,二无场所,三无专人,四无实体,综合实力普遍较弱,自我发展后劲不足。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认识不到位,合作基础薄弱。从主观上讲,一些部门和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特别是部分乡、镇领导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的了解,认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群众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组织,属于扩大了的“个体户”,不正规,没有从怎样才能依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建立农业商品基地和创建农村支柱产业的高度去支持、去帮助。同时,相当多的农户不懂什么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发展这种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知之甚少,加之我国的合作化运动曾走过弯路,一些农民对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心存疑意,积极性不高。2、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注册、管理等有法可依,有法进行规范,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没有来自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支持,使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相当一部分处于分散,自由发展的状态。许多合作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有的协会没有登记注册,有的登记没有章程,有的有章程但制定很不规范,缺乏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如管理制度、议事制度、监理制度、财务制度等,组织规范化程度不高;一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重大项目和活动中决策不民主,成员很少参与决策和管理。3、成员素质较低,发展后劲不足。人才缺乏,成员综合素质低是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一大因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大多文化素质、农技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素质和能力不强,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文化素质偏低,基本上只有中小学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也是极少数,整体素质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要和要求。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经济成分实体,合作组织服务层次低、产业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辐射带动能力差,缺乏规模扩张的动力。4、管理机制滞后,扶持力度不够。首先,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工作存在着多头管理和指导不力的现象。市虽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归市农业局农经站负责管理,但农经站由于人少事多等原因根本管不过来,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基本上难以开展。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部门有各级涉农部门、各级科协、各乡镇,这些部门都可以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立进行批复、指导,造成了管理混乱,情况不清,指导不力。其次,各级政府虽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在资金和信贷方面也给予了一定的扶持,但数额有限,力度不够;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兴办实体或开展综合服务中,信贷、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的政策支持不够;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合作思想、合作原则、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足;农业科研、推广组织及有关涉农机构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难以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系统的服务支持。三、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和建议(一)进一步深化对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农民群众为提高组织化组织程度,共同组建的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它是连接农民与市场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途径,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增加农民收入重要渠道,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凡是受市场经济支配的农业,都存在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而且这种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事关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事关“三农”问题解决,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战略的实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要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做好“三农”工作、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协调指导力度。(二)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工作我市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虽有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组织规模小,资金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这一阶段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引导、规范。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在组织指导合作经济发展上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职责不明,责任不清,手段不够,力度不大。为此,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县以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发展协调指导职责,并成立由市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仍设在市农业局,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协调工作的指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统一管理和指导的职能。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好发展规划,抓好试点示范,搞好分类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为专业合作组织的成立、登记、运行等提供辅导和咨询服务。要深入实际,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为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规范管理,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运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积累发展机制。县乡两级农经机构应尽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监管服务制度,建立完整的专业合作组织档案,时刻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动态,加强指导和服务。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引导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加大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财政资助是农村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保障。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除政府资助外的各项资金来源面窄量少,资金短缺已成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2007年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获得资金支持54.50万元,与贵阳、遵义等投入的二、三百万相比差之甚远,应当加大财政扶持力度:(1)政府应设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发展项目资金。在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为创办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2)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作为贷款贴息,以低息贷款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在各种综合性和专项投资、拨款、贷款、基金项目中,应列入支持合作组织的相关项目;(4)政府涉农项目的申报可以适当地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倾斜;(5)实行对新办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给予补助,为农服务的大宗固定资产投入贴息,对从事一定经营活动、确有还贷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担保。2、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税收减免。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4项税收优惠政策,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
本文标题:2023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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