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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聘用单位(甲方):XXXXXX区总工会受聘人员(乙方):聘用单位(甲方):XXXXXX区总工会法定代表人:xxx地址:XXXXXX区南城大道199号受聘人员(乙方):xxx性别:女民族:汉族出生年月:籍贯:XXX县毕业院校:XXX学历:大学本科学位:文学学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一、聘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自20xx年8月16日起至20xx年8月16日止。(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二、聘用岗位和职责要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岗位意向,决定聘用乙方从事新闻宣传、文秘、综合管理等工作。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完成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甲方可以重新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也可选择其他岗位。三、工作条件和岗位纪律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XXX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保守有关秘密。四、工资报酬、保险及福利待遇(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及各种补贴,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并按规定调整工资标准。(二)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三)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二)乙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本合同。(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2.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甲方被撤销、解散的;4.乙方退休、退职;5.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六、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八、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劳动合同书(全日制用工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大中专毕业生)用人单位(甲方):受聘者姓名(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单位与临时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住二、受聘者姓名(乙方)性别民族联系电话(家)(手机)出生时间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聘用岗位需要,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和要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管理制度,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条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2、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定时工作制。3、实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四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第五条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第六条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六编〔20xx〕35号文件规定,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每月元。薪酬包括:。第七条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打卡支付工资,不得拖欠。五、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八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薪酬中代为扣缴。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建立聘用人员带薪休假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10%执行(缴存基数为基本工资)。第十条乙方因工死亡、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乙方因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依法服兵役的,可以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因学习、就业、健康等其它方面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本合同:1、聘用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用人单位没有岗位安排的;2、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或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2、聘用人员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3、聘用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未尽事宜,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七、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4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工作岗位、内容和工作条件:1、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第四条工作报酬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元人民币。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七条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
本文标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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