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XX市推进区块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XX市推进区块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区块链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技术,在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信用社会建设等方面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当前,XX正在全面推进“五个中心”建设,需要包括区块链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赋能实体经济,以更好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作用。因此,需要客观分析在推进区块链更好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制定符合区块链发展规律的政策建议。一、当前区块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对区块链的认识有待进一步解放思想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时间不长,引发了对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出现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区块链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受到影响。首先,“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屡禁不止,其引发的负面效应让区块链背负重压。近年来,“伪区块链”项目招摇过市,真假难辨,甚至有些企业或个人打着区块链的旗号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等非法活动,后果恶劣。某种程度上讲,这些都与区块链没有任何联系,但却让区块链成为这些非法行为的“替罪羊”,社会大众谈“链”色变。其次,区块链被滥用,其技术作用被无限放大,导致“物极必反”。例如,加密数字货币、分布式分类账、智能合约等技术,其实都是在区块链网络上运行的应用程序或架构,并不是区块链技术与生俱来的固有部分,但在现实中这些技术被等同于区块链技术,造成区块链技术泛化、滥用,造成对区块链技术认识上的困惑。再次,区块链技术的基本工作原理尚需进一步被正确普及推广。被调研的企业反映,在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过程中,经常碰到客户对区块链技术一知半解甚至误解,导致企业常常需要花费时间向客户解释区块链技术的基本工作原理,以及与其他技术的差异,这些都影响到区块链技术的现实应用。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存在错误观念。例如,一些部门认为现有的技术可以满足工作需要,没有必须引入区块链技术。一些部门对区块链的应用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疑虑,担心本单位应用区块链技术后会影响到部门利益。诸如此类的认识阻碍了区块链技术创新和应用步伐。(二)区块链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企业注册核名存在问题。在调研过程中,许多从事区块链业务的企业纷纷反映,企业在注册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类目的时候,无法在企业名称中出现“区块链”字眼,在经营范围类目中无法增加区块链业务类型。相比广州、北京而言,XX工商政策中支持区块链企业发展的态度不明朗。二是联盟链的身份问题有待解决。联盟链是区块链最本质的应用之一,但目前根据区块链技术发展规律要求建立的联盟链,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行业组织或者社团组织,但由于业务性质特殊,无法获得法人地位,没有受理部门,导致无合法的法人主体支持运营,严重影响到区块链的大规模推广。三是缺乏区块链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真正实现了从“信息互联网”向“价值互联网”的转变,但由于缺乏具体场景的支持,真正体现区块链特性的价值流转在实际应用中不能顺畅通达,导致市场规模化不足、相关技术的验证和迭代无法有效展开。(三)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和应用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数字化进程滞后。上链数据具有较强的可信性,但在数据上链之前,存在大量链下数据的交互,如何保证上链之前数据的可信性,还存在很大的挑战。具体来看,为了保证链上数据的可信性,要求打造区块链应用的闭环环境。其中一个基础性前提条件就是要实现在数据采集、交换等环节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更多采用或者实现机器对机器。但是,目前众多领域数字化进程缓慢影响到区块链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二是相关标准缺乏。各个底层链生态各自为战,合作较少,缺乏区块链架构框架、设计开发的标准;未能形成合力。三是区块链技术本身是各种技术的集成,充分体现了复合性特征,这就对人才本身提出较高要求,但现有技术人才不管是在存量还是增量上都无法满足企业需求。四是缺乏针对区块链技术成体系的课程和系统性培训。五是区块链技术应用存在“落地贵”。长期形成的信息化系统整体成本大,用区块链替换现有的遗留信息化系统成本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块链技术实施的步伐。六是缺乏统一的针对区块链、智能合约的安全检测的审计机制。(四)政府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与以往新技术应用不同的是,区块链技术的产业应用往往突出表现为跨企业、跨部门、跨行业以及跨区域协同的特征,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更加积极有序引导,形成政策合力,才能够实现各参与方同步参与,实现区块链协同效用最大化。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存在两头热、中间温,即政府高层和基层倾向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中间层面的相关政府部门依然还在学习区块链的过程中,对其具体应用尚存在谨慎态度。二、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为了更好促进区块链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应用,XX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来推动,以更好实现新旧动能转化,实现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一)进一步优化区块链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首先,进一步明确企业注册核名政策。除了国家禁止的有关“币圈”的经营活动之外,明确企业名称可以出现“区块链”。同时,在经营目录上坚持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鼓励区块链企业坚持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其次,对于联盟链的法人主体地位,可以参照一般行业组织来进行规范管理,对于比较成熟的联盟链,可以进行法人主体试点,实行“一链一策”。再次,定期举办国际高端区块链技术峰会,推动区块链行业紧跟全球区块链技术生态发展步伐,争取国际话语权。要充分发挥XX区块链领域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例如,可以考虑将XX区块链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基地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区块链专业示范园区,以凸显其在促进区块链产业生态系统中发挥积极作用和打造公链中的独特优势。(二)支持区块链基础技术与其他技术融合研究,支撑大规模应用创新,为持续创新奠定基础首先,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基础,对底层的共识算法、加密算法、分布式存储等基础技术要不断加大投入。其次,加强区块链技术创新,对高性能、隐私保护算法、安全多方计算、跨链交互、数据审计等关键技术领域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再次,推动公共开源组件的建设,在国密算法等具体的技术领域,争取形成一批具有通用性及可扩展性的公共组件,形成生态效应。最后,更加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与其他技术的融合发展,鼓励现有的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企业积极参与区块链企业技术研究,通过协作,在“区块链+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以及“区块链+大数据”等方面探索形成技术融合方式、途径以及标准等研究,从而形成完善的区块链技术应用生态。(三)加快创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促进XX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助力国家战略首先,积极发挥XX金融领域的独特优势,加快创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例如,在交易后场景应用,建立多方共同维护的交易后服务平台,通过共享账本、智能合约的方式提升对账、清算等交易后流程,提升交易后效率,形成国际标准,为国际金融市场业务以及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其次,探索推动央行数字货币DCEP在具体场景的积极应用。例如,可以把中国宝武生态圈作为数字货币在供应链领域的试点投放场景,通过类似试点,大力鼓励XX有关研究机构、具体企业积极探索与DCEP应用有关的区块链研究,夯实发展与金融科技产业有关的各项基础性条件,促进XX金融科技中心发展。最后,积极发挥区块链技术在央行数字货币DCEP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有效结合过程中的独特作用。要积极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展开合作试点,利用区块链技术所带来的信任优势,有效提升国际贸易效率,降低跨境支付对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的依赖程度,增强XX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话语权,为重塑国际金融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标题:XX市推进区块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5194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