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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清产核资经济鉴证主讲人:冯凌中介机构清产核资经济鉴证第一部分清产核资工作简介第二部分清产核资文件体系第三部分中介机构如何开展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第四部分清产核资报表第一部分清产核资工作简介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历程二、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原因三、中央企业清产核资目的四、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内容五、中央企业清产核资特点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历程国有企业大规模清产核资已开展了五次第五次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简介1998年至2002年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情况二、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原因资产不实、财务不清、信息不准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内容全面历史遗留问题仍很多,损失挂账仍很多重点突出推动中央企业尽快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业绩考核、绩效评价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打基础三、中央企业清产核资目的摸清“家底”,促进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核实损失,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创造条件核实事业单位情况,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核实境外企业情况,规范境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快推动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四、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内容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失认定资本核实完善管理五、中央企业清产核资特点清产核资要求提高清产核资范围扩大财产清查内容全面损失认定范围增加损失尺度适当放宽损失处理尺度放宽第二部分清产核资文件体系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三、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一、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共8章55条,主要是从清产核资范围、内容、程序、工作组织、工作要求和法律责任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是开展清产核资的基本制度依据,确立了制度的框架、确定了政策基调、界定了工作范围、明确了工作方式与方法“办法”中还分别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社会中介机构三方的责、权、利进行了明确,增强透明度,方便企业对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以保证清产核资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二、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共13章88条,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中有关工作程序与工作内容所做的进一步细化,旨在向清产核资的具体操作者说明应该如何开展清产核资,是指导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从申请立项、清理核查、结果申报到资金核实、帐务调整、建章建制全过程的操作规范三、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12章59条,是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中有关企业清产核资清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进行核实和认定工作所做的进一步规定,主要是明确损失认定所需要提供的证据,提出损失认定的原则,确定各类资产损失认定的标准与方法等四、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7章36条,主要是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中有关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对有关损益提出鉴证证明的内容做出进一步细化,明确企业如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清产核资工作的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中介机构如何做好各项损失及挂帐的鉴证、如何做好清产核资结果的审计以及如何出具审计报告、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中各方主体的责任。是一个专项规定。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14条,是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中有关资金核实的内容所做的进一步规定,明确企业清产核资清理出来的损失和挂帐等工作结果要上报审批,上报之前要经过专项审计,上报时要按规定报齐材料,批复后要按照规定调整帐务、产权登记、工商注册登记,并要求加强各类损失的实物处置管理。第三部分中介机构如何开展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一、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的主要内容二、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的作用三、损失挂账鉴证四、财务专项审计五、清产核资的政策把握六、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一、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的主要内容损失挂账鉴证专项财务审计协助资产清查提供咨询服务二、中介机构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的作用对企业而言:规范企业清产核资行为对企业损失挂账提供证据对企业内部管理提供帮助对国资委而言:帮助国资委对企业的清产核资结果把好关三、损失挂账鉴证(一)损失挂账鉴证的中介机构种类(二)损失挂账鉴证的实质(三)对原制度损失挂账鉴证的内容(四)原制度损失挂账鉴证的步骤(五)原制度损失挂账鉴证的依据(六)原制度损失挂账鉴证的政策把握(七)八项资产的预计损失经济鉴证(二)损失挂账鉴证的实质对损失挂账发生的事实进行核实对损失挂账的发生金额进行确认(三)损失挂账鉴证的内容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项资产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各项潜亏及挂账(四)失挂账鉴证的步骤及时取得外部证据提供相关损失及挂账的内部证据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相关损失及挂账的发生事实和可能结果进行鉴证损失及挂账的金额估算及确认整理证明材料,形成经济鉴证材料出具鉴证意见书(五)损失挂账鉴证的依据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企业内部证据内容其他中介机构的鉴证证明(六)原制度损失挂账鉴证的政策把握1.原制度的损失挂账,必须是实实在在发生的,尚未发生的不能认定为损失挂账2.会计技术性差错不能确认为损失3.母公司对子企业长期投资损失的确认原则4.企业内部往来不能作为损失5.企业违规经营造成的挂账不能作为损失挂账处理(六)原制度损失挂账鉴证的政策把握(续)6.国家特种储备物资不属于清产核资范围7.企业的有问题负债比照资产损失挂账认定8.对于专项固定资产可以以企业内部技术鉴定为依据确认(集团级)9.存货的进项税转出可以作为损失处理10.原制度损失挂账与预计损失不能重复11.对于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损失挂账的处理问题对八项资产进行损失预计的原因对八项资产进行损失预计的原则(七)八项资产预计损失的经济鉴证四、财务专项审计(一)专项审计工作的内容(二)专项审计与损失挂账鉴证的关系(三)负责审计的事务所的审计权责(四)处理好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五)清产核资审计与决算审计的关系(一)专项审计工作的内容1.对账面数进行审计2.对企业损失挂账进行审核3.对其他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企业的特定事项内部证明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4.对企业的内控制度进行审计5.出具审计报告(二)专项审计与损失挂账鉴证的关系1.对于非会计师事务所:2.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参加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三)负责审计的事务所的审计权责1.主审所的审计业务量原则上要达到50%;2.对参审所要负责3.对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和损失及挂账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4.应认真遵循相关执业道德规范(四)处理好和客户的关系1.严格遵守清产核资政策2.灵活把握清产核资政策3.明确双方的权责(五)清产核资审计与决算审计的关系两项工作可以结合起来进行决算审计中发现的损失挂账的处理决算审计报告如何反映清产核资内容两种审计报告的范围五、清产核资的政策把握对于经过鉴证,仍无法确认的损失,可以作为预计损失对于企业的负债,比照资产损失认定方法进行认定价值重估工作一般不开展对于损失挂账的处理,尽量核减权益六、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种类审计报告格式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单户)审计报告中的附表第四部分清产核资报表一、报表构成与主要内容二、编制范围三、报表的具体填报四、基本要求二、编制范围基本要求: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目标一致,即要全面摸清中央企业“家底”,原则上是集团公司及所属全部子企业:与决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区别:比决算报表编制范围广级次问题经批准,因特殊原因不参加此次清产核资的子企业,也要编制本报表的相关内容(不是全套报表)四、基本要求基建账要并账基建单位要转表企业在填制本套报表时的金额单位为元,但集团公司上报时以万元为金额单位。本套报表中所有的损失挂账及盘盈或潜盈(包括资产和负债)均以正数反映。本套报表中的“核权益”指标,若是核减权益则以正数反映,若核增权益以负数反映。集团公司上报本套报表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合并口径上报,但所有的损失挂账及盘盈是简单叠加汇总口径。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清产核资经济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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