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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制:让国企创业者对未来负责编者按:有人曾说,创业只是那些毛头小公司的事,对我们这样的国有大企业、国家的院所企业,只管守好自己的这一份“皇粮”。看来,市场经济的大潮还没有把这些“古董”的脑袋推醒。他们岂不知,如果大家都沉浸在这样的“皇粮美梦”中,终究有一天自己的铁饭碗中将不会剩一粒米饭。所以,树立创业观念,彻底进行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注定成了未来企业能否生存的法宝。其中,明晰产权,确定正确的股权和期权分配机制,尤为重要。而高科技企业作为众多企业发展的先锋队,其无形资产能否在股权中真正得到体现,解决管理阶层和科技人员的后顾之忧,便成为能否把个人或团队的利益全面与企业的利益捆绑起来的关键。也许,把这个问题解决好了,许多个人的创业积极性才能形成合力,变成企业的创业动力。6月28日,清华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公司成立之初,有一个特别之处便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公司奖励给四位科研人员的不是奖金而是400万股的股票期权。表面上看来,这是将个人成果以无形资产形式折价入股的一种做法,其实它却是股票期权制在中国国企中的良好变异。股票期权(stockoptions)是国外上市公司所盛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随着入世脚步的加快,国内诸多企业为求得更好的发展也纷纷进行了尝试。虽然国有企业在这方面较民营企业慢了一拍,但是从去年开始便有国有企业推行了这一激励方式,不过要是作为财政部首批的国有企业来说,清华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当仁不让是第一个进行这种尝试的国企。也正是在这种不断探索的过程中,股票期权给国企所带来的激励作用也逐渐变得明朗化。陷入泥潭中的国有企业在看见“股票期权”这一名词的时候,便意识到一切都已在柳暗花明之中期权(options)本义是一种可选择的权利,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任何一个事物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带着诸多的矛盾来到这个世间的,国有企业同样也不例外。20年前,国有企业在利润归属权和控制权之间很难找到自己对称的位置,“政企不分”曾一度使国有企业止步不前。20年后,经历了改革浪潮的国有企业虽然摆脱了这一困境,却又陷入了另一泥潭之中。现在的国有企业在目前的现代企业制度下正处于一种无比尴尬的境地。一方面,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实现了政企分离,可是另一方面,拥有了利润归属权的国家,因为不拥有控制权,所以无法保证有谁能真正地去经营这个企业,并为企业谋得应有的利润。而拥有国有企业控制权的经理阶层,他们在有责任的同时也有着强大的权力,似乎谁也不能保证他们这些人不会为自己谋私利,当然在不能获取企业利润的条件下,他们的积极性也更难得以淋漓尽致地发挥。所以,国有企业面临着两大令人困扰的问题:第一,如何消除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第二,如何发挥经营者的最大积极性。在人们看见“股票期权”这一名词的时候仿佛一切都已在柳暗花明之中了。从1999年年初到年底,上海市委组织部先后三次发文《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期股激励的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试行稿》,由此引发北京、武汉、深圳等地的冲击波,掀开了试行期股激励机制的序幕。二板市场的开设,将使国有企业实行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不再是泡影广义的期股激励,不仅仅适用于上市公司,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等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所有期股部分也是在经营者离任后延期兑现。期权从何而来?在国外主要有3个途径:第一,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第二,新增发股票的预留;第三,所有者割让。可是,到目前为止,我国不但没有出台为高级管理人员或职工持股计划增发新股的有关规定,而且还不允许企业采取第一种途径,因此对于国内所有企业来说,是否有权可期便成了首要问题。当然,这种情况下也并非无路可走,清华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就为所有的国有企业提供了一条“直通罗马”的捷径。“我认为在现实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我们公司所采取的对策应该是解决有权可期问题比较好的一种办法。”清华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赵先生对自己公司充满信心。据他介绍,公司内四位科研人员因自己出色的发明得到400万股的奖励,并非简单的折价入股,而是一种期权预留的形式,等公司在即将开设的允许期权制度的中国二板上市之后,董事会将进一步讨论制定出与期权有关的其他要素,如行权日期、考核体系、执行方式等。看来,公司的上市与否仍然是能不能很好地实行股票期权制的关键所在。对此,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博士生导师姜彦福也谈出了自己的看法。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姜彦福教授对时下为众企业所乐道的股票期权制同样也抱有很大的信心,他个人甚至认为,就目前国有企业所存在的问题来看,非实行股票期权制不可。但是,他也表示:“期股制度不能一概而论,期股制度在哪些企业内实行会更有效,即它实行的范围都应值得我们深入讨论。”姜教授认为,可以实行期股制度的国有企业主要有两种:第一,有上市前景的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第二,高成长的企业。“在上市公司内实行期股制度要好一些的原因在于期股的考核标准。对上市公司来说,可以规定当该公司的股票涨到50元的时候便可以执行期权,可是对非上市公司来说就很难指定标准了。”赵先生为我们进一步解释了姜教授的论断,“当然,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对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评估来寻找实现期权的标准,所以说要实行期权制同样也应在一个有发展前景的公司内。”或许有人要说,现在对上市公司谈股票期权制似乎有点言之过早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在即将设立的中国二板市场会推行相应的期权计划。所以,对那些计划在中国二板市场上市的国有企业来说,实行股票期权的激励机制已不再只是泡影。国有企业要真正地实行股票期权制并非一件容易事,“转变观念”、“利益之争”似乎都成为每次改制的最大困难股票期权制当然不仅仅意味着巨大的收入,更为重要的是,它解决了公司的所有者对经理人员一直耿耿于怀的心病——怎样让经理人员对公司的未来负责?从年薪制到期权认购,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一直都在进行之中: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大股东向其下属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以年薪制为主的股票奖励计划;上海则实施了经营者和员工共同持股;深圳、北京和济南、厦门等地的一些国有企业也积极尝试股票期权计划。可是无论是对外争取“债转股”,还是对内实施“期权股”,国有企业从去年开始便有了股票期权制的星星之火,到今年还没有真正燎原。为什么国有企业搞股票期权就这么难?专家们自有解释。“国有企业归国家所有,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谁又会真正替它操心呢?”姜教授的这句话说得颇有道理,既然是国家的东西那可得国家说了算,在政府部门没有任何政策出台的情况下,你敢轻易动它一根“汗毛”吗?想来谁也不愿冒这样的“政治风险”,所以说,要在国有企业内掺入一些私有制下的运作方式,首先需要转变某些人的观念。即使转变了观念,在国有企业内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同样也要有所担心,期权配置得不均匀“得罪”了大家可怎么办?“实行股票期权制可不能像撒胡椒面那样,就拿清华同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我们只对上层管理者和科研人员实行股票期权制。”赵先生似乎很不同意将股票期权搞成平均主义。可是就是这一不平均主义在国有企业内能行得通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是“利益之争”似乎已经成了每次制度调整时最难解决的麻烦,“国有企业内部与民营企业稍有不同,民营企业是个人的,自己的公司我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我所做的安排都有我的道理,职工也不会说什么。但这在国有企业内就不可能这么顺畅了,可能会造成职工心生不满的情绪,凭什么给他不给我?就我个人看来,在实行股票期权制之前,这一点也应有所考虑。”对国有企业改制问题有着多年研究经验的姜教授,所说之话句句都触动了国企的丝丝经脉。“另外,要实行股票期权制还要考虑到那些获得期权的人,是否真得有钱去购买股票?国企职工收入不高这是公认的事实,即使说你给100万股,可是你让他一时之间上哪儿弄这么多钱来呢?”虽然在国有企业内实行股票期权制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但是专家认为,就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来看,实行股票期权制已刻不容缓。为了提高公司凝聚力,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公司急需的人才,无论是在经济学家眼里还是在商家眼里,股票期权制都是一种很好的激励方式。期权是对劳动者的尊重,创造财富、促进企业和社会发展的人,能够通过这种方式享受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反过来这种激励方式又能充分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促进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样,在员工、企业和社会之间可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当然我们也希望这种从国外“变异”而来的激励方式,不要像当初的“奖金制”那样退化成“大股饭”。
本文标题:股票期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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