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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经济组织宏观国际经济合作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本章内容简介宏观国际经济合作是国际经济合作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微观国际经济合作的条件和重要的推进力量。国际经济组织是各国开展宏观国际经济合作的载体,与之相对应,微观国际经济合作的载体是跨国公司。宏观国际经济合作涉及众多领域和方面,尤其是在经济政治化、政治经济化、国际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许多传统上属于国际政治领域的问题,也具有了经济的属性。本章的分析,仍然集中于严格意义上的国际经济合作领域。根据国际经济组织的功能,国际经济组织主要分为三大类:(1)促进国际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国际经济组织,最为典型和最重要的是世界贸易组织;(2)促进国际货币与金融合作的国际经济组织,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代表;(3)促进区域国际经济合作的组织,具有代表性的有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各种组织。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1995——2005:WTO失去的10年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一、WTO成立的背景成立一个协调和管理全球贸易的组织机构,这一愿望和努力由来已久,最早溯源于1947年的《哈瓦那宪章》。GATT的主要贡献:削减关税壁垒;约束非关税壁垒;推进国际贸易规则的建立;促进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发展;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协调贸易摩擦,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GATT的主要缺陷:非法人主体,权威性和法律约束力有限;以管辖货物贸易为主,不能适应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缺乏权威性和系统化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等等。GATT在体制和功能上的缺陷,决定了它需要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替代并完善其功能。20世纪90年代,新的一轮经济全球化进入高潮,为WTO的组建提供了推力和拉力。对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而言,WTO是推进美国主导的全球化的重要步骤和工具;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部分国家在80年代、90年代上中期的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中,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因此也积极支持成立WTO的进程。二、WTO的宗旨、机构与法律框架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1.WTO的宗旨拓展货物与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提高全体成员国国民的生活水平,确保充分就业,合理、可持续地配置和利用世界资源。通过签署议定书和互惠安排,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消除贸易和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各种歧视,解决贸易争端,推进贸易自由化。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得到与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贸易份额和权益。维护GATT的基本原则,努力完成GATT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性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2.WTO的机构设置与运作方式部长级会议。WTO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总理事会。日常的工作机构,贯彻已经达成的协议,贯彻部长级会议的决议,处理包括贸易争端在内的工作性事务。下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三个分理事会。秘书处和总干事。秘书处是总理事会的常设机构,总干事为秘书处的负责人,领导总理事会的日常工作,总干事由总理事会任命。WTO的决策制度。与IMF、WB根据股权决定投票权的制度不同,WTO实行一国(成员)一票的投票制度。部长级会议决议和理事会会议记录需半数以上票数通过,部长级大会与理事会有关协议签署、修改和解释,需3/4以上票数通过。原则上,通过的协议对全体成员有效,从而改变了GATT“选择性”加入的做法,但成员根据例外条款,可以要求对通过的协议豁免。豁免必须在90天内提出并经全体一致通过。WTO的主要职能。通过组织多边谈判,推进贸易自由化;日常事务由秘书处处理。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3.WTO的法律框架WTO法律框架是各成员体权利与义务界定的依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以及WTO成立后达成的两个协议。货物贸易方面:GATT1994,是主体法律框架,包含了1947-1994GATT推进贸易自由化所达成的主体成果。农产品、纺织品与服装、TRIMs原本不属于GATT管辖,1994年达成协议。卫生与动植物检疫、TBT、反倾销(1994修改)、海关估价(1994修改)、装运前检验、原产地规则、进口许口程序、补贴与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原本就是单列协议或附件。GATS1994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各项附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1994及其附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DSB)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1994及其附件。东京回合的3个协议(民用航空器、奶制品、牛肉),原属于选择性参加。信息产品协议,WTO1996;金融服务协议,WTO1997。三、WTO的基本原则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1.非歧视、互惠与发展中国家优待非歧视(non-discrimination)是GATT1947的第一条条款,自然也是WTO的最基本原则,同时也是GATS、TRIMs所援引的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主要通过最惠国待遇条款(MFNT)和国民待遇条款(NT)体现。MFNT最简单的表述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特权与豁免,必须立即无条件的给予对方。NT最简单的表述是:缔约国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商品和运输工具以等同于本国自然人、法人、商品和运输工具的待遇。互惠原则也是WTO的最基本原则,非歧视只是“非歧视”,在非歧视的基础上,还要推进贸易自由化,那就是互惠。互惠也就是互利互惠,一般表述是:相互让与、关税减让的结果应使双方进出口量的增加大致相等。发展中国家优待原则。主要体现在1964年对GATT修改所增加的第四部分“贸易与发展”(36-38条),主要内容包括“非互惠”(GSP)、发达国家尽可能多地承担义务、谋求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GATS中则表述为“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这一原则已不包含多少实质内容。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2.关税保护、关税减让与取消数量限制这一系列原则是GATT/WTO执行得卓有成效的领域,尤其是在关税减让方面,是二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主要体现。关税保护原则是指各成员国只以关税作为唯一的保护手段,这一原则同时就规定了GATT/WTO反对以配额等数量限制手段进行贸易保护。关税减让原则。在规定只以关税作为保护手段的同时,GATT规定关税只能不断降低、不能提高的原则。即使个别商品在特定情况下必须提高关税水平,也必须以其他商品的关税减让为条件,以保证已经减让达成的关税总水平不上升。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数量限制是最典型、使用最普遍的非关税壁垒。取消数量限制包含着GATT取消非关税壁垒的原则主张。由于农产品、纺织与服装等一直被列为敏感产品(sensitiveproducts),不在GATT管辖之列,因此这些领域的数量限制一直存在。直到乌拉圭回合达成协议,发达国家同意将数量限制转为关税或关税配额。但在协议规定的取消配额期限2005年,美国、欧盟相继宣布对中国继续实施配额限制。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3.透明度、公平贸易和争端磋商解决原则透明度(transparency)原则。为防止成员方对贸易进行不公开管理从而造成歧视,透明度原则是非歧视原则和公平贸易原则的保障性规定。除妨碍法律执行、公共利益和涉及商业秘密以外的贸易政策法规,必须全国统一而透明。公平贸易原则主要体现在反倾销和反补贴方面。贸易争端的磋商解决原则。这是GATT/WTO的又一根本原则,其目的在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防止和反对单边主义。GATT时代,主要是将利益相关各方召集到一起进行协商,进入WTO时代以后,WTO在磋商的基础上,增加了仲裁的功能(DSB原意是争端解决机构,争端解决机制的缩写是DSM)。WTO磋商解决争端机制,既是一个程序法,也是一个实体法,经过仲裁,有关成员方可以“采取行动”。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4.合理保障原则与例外条款GATT/WTO规定,允许某一成员方在特殊情况下经全体成员允许,可暂时或部分停止应承担的义务。合理保障条款主要包括三大类:国际收支保障条款;幼稚工业保障条款;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动植物检疫、国家安全保障条款。除三大保障条款外,GATT/WTO还设有一系列例外条款。其中,区域贸易组织、边境贸易可以对GATT/WTO的最基本原则——非歧视实行例外;国际收支保障、幼稚工业保障可以对关税减让原则实行例外;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动植物检疫、国家安全保障条款可以对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实行例外;发展中国家可以对互惠原则实行例外;涉及公共利益、商业秘密、执法的要求可以对透明度原则例外;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基础研究、教育和基础设施的补贴,落后地区的专向性补贴,对农业的某些补贴,可以对公平贸易原则例外。总之,几乎所有GATT/WTO的基本原则,都有例外规定。这也是WTO被架空、例外普遍化的的症结所在。四、WTO的失败与改革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1.WTO成立以来几无进展1995年WTO成立之初,确立了三大任务和发展方向:继续推进贸易自由化;强化多边贸易体制;解决全球化带来的发展不平衡及社会问题。1996年新加坡第二次部长会议,通过了《信息产品协议》,发达国家提出了四个新的谈判议题,应该说开局良好;但1997年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时,只有84个成员国参加,东南亚国家只承诺有限开放。此后,WTO就未能再取得任何进展。1999年第三届部长会议(SeattleConference),由于各方对启动新一轮谈判的议题存在严重分歧,同时会场外的巨大抗议浪潮制约了会议主办方美国的作用,试图启动“千年回合”的愿望落空,会议以失败而告终。2001年第四届部长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发达国家以“绿屋会议”的形式,胁迫发展中成员通过了启动多哈回合(DohaRound)的部长会议宣言,由此种下了成员方分裂和矛盾公开化的阴影。2003年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第五次部长级会议,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毅然决裂,WTO分解为矛盾错综复杂的多个集团,会议以宣布失败而告终。2005,Hongkong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2.WTO各集团方及其矛盾的焦点WTO本身就是各利益方、不同利益集团进行重复博弈的场所,存在不同利益集团是正常的现象。世界经济形势变幻,各利益方自身的利益与诉求不断在发生变化,利益集团也不断进行着分化组合。总体而言,WTO存在两大利益集团:发达集团与发展中集团。矛盾的焦点是,“执行问题”与“四新议题”。在发达集团内部,美国主张推进“四新议题”和“环境与劳工标准”谈判,主张农产品全面自由化,欧盟、日本、韩国与美国在农产品问题上的立场截然相反,但美国的立场得到澳、新、加等15国凯恩斯集团的支持。日本最初提出“四新议题”,但现在转而支持发展中国家立场,日、韩与美国、欧盟在反倾销、钢铁、金融开放等问题上分歧较大。在发展中集团内部,原本与美国立场一致的中国转而支持印度、巴西等国家的取消补贴而后再谈市场准入的立场,形成“21G”;拥有52个成员的“战略产品联盟”关注热带农产品问题,以孟加拉为首的30国最不发达集团关注乌拉圭回合的发展援助承诺的兑现问题,东非、中亚产棉集团则宣称,棉花贸易问题不解决,其他问题一概免谈。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许坚3.发展中国家的“执行问题”发展中国家认为受诱签署了UruguayRound协议,作出了与自己发展水平不相称的减让,但发达国家并未兑现其承诺。当务之急是UR的执行问题,在许多发展中成员甚至尚未真正理解UR协议的情况下,不宜推进任何新议题谈判。发展中成员认为UR的执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农产品、纺织服装等劳密产品、其它非农产品的市场准入。UR的农产品协议核心要点有二:补贴转为关税,而后再减让关税;补贴分两类,直接补贴应取消,但农业研究、粮食保障、农民收入保障、救灾、落后地区支持,这些补贴可以保留。许多发展中成员无补贴,因而也就不存在转换成关税的问题;其次,与发达国家竞赛补贴,发展中成员补贴不起,“EU一头牛的补贴是非洲穷人收入的三倍”。纺织服装协议核心要点也是两个:配额转为关税,而后再减让关税,且有时间表;重要产品实施关税配额。问题有二:首先取消配额的并非发展中国家重点出口产品;关税反而上升了。其它劳密产品也有类似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什
本文标题:第七章国际经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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