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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二、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三、美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四、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五、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第一节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状况四、区域贸易一体化与多边贸易体系的关系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所谓区域经济一体化(RegionalEconomicIntegration),是指地理区域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实行的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征通过条约的形式,组成各种类型松散的经济联合,建立起超国家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制定共同的政策措施,实施共同的行为准则,规定较为具体的共同目标,实现成员国的产品甚至是生产要素在本地区内的自由流动目的:促进地区性的专业分工;发挥规模经济效益;迅速发展生产技术,不断提高成员国的机构经济福利。成员国要让渡一部分国家主权,由一体化组织共同行使,实行经济的干预与调节。制度化的经济联合1、按一体化的程度来划分1)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tradearrangements,PTA)—对全部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2)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FTA)—成员国间商品的自由贸易—各成员间保持各自的关税结构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3)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商品的自由贸易;—对非成员国的商品进口建立统一的关税制度—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比荷卢关税同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关税同盟(2010年7月)4)共同市场(commonmarket)—商品的自由贸易—共同关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5)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商品的自由贸易—统一的关税制度—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一体化的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6)完全的经济一体化(completeeconomicintegration)各成员国还统一所有重大的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福利政策、农业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及生产要素流动的政策,并有相应的机构来执行共同的对外经济政策。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PTAFTACUCMEUPEU区域一体化的组织形式2、按一体化的范围划分1)部门一体化(sectoralintegration)2)全盘一体化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3、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1)水平一体化(horizontalintegration)又称横向一体化,是由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接近的国家所形成的经济一体化形式。(北北型、南南型)2)垂直一体化(verticalintegration)又称纵向一体化,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形成的一体化。(南北型)据WTO的统计,WTO成员向其通报的214个区域贸易协定中,有83个是南北型的。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第一阶段:最初兴起-20世纪50年代,主要局限于欧洲,一体化程度较低-EEC(欧洲经济共同体)-EFTA(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英国、瑞典、挪威、瑞士、奥地利、丹麦和葡萄牙组成的自由贸易区。(1960年,七国联盟;1970年冰岛加入)-1948年到1994年,通报给GATT的区域贸易协定共有109项,其中西欧国家就占了76项,占总数的70%。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状况第二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较大发展-20世纪60年代,世界其他地区的效仿欧洲。-非洲:西非经济共同体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东部和南部非洲优惠贸易区-拉美:安第斯集团中美洲共同市场加勒比共同体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大部分限于停顿和解体。原因:1)进口替代内向型发展战略和区域化的目标相冲突;2)受进口冲击部门有强大的影响力;3)70年代以及80年代初期的国际环境也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区域化的发展。第三阶段:新的发展时期8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新的发展时期,进入90年代,达到鼎盛时期。——表现:1)一体化组织数量增多,组织规模扩大,程度加深。2)新现象:-垂直一体化-跨洲际的一体化向WTO通报并已实施的地区贸易协定到2011年1月,全球自由贸易协定有207个,80%是近十年出现的,2010年向WTO通报的就有16个。其中美国有13个自贸协定,19个自贸伙伴。中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已签协议的自贸区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中国-东盟中国-巴基斯坦中国-智利中国-新西兰中国-新加坡中国-秘鲁亚太贸易协定(优惠贸易安排)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冰岛中国—瑞士已签协议的自贸区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3年签署)中国-东盟(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巴基斯坦(2009年签署协定)中国-智利(2005年签署)中国-新西兰(2008年签署)中国-新加坡(2008年签署)中国-秘鲁(2009年签署)亚太贸易协定(优惠贸易安排)中国-哥斯达黎加(2010年签署)中国-冰岛(2013年4月16日)中国—瑞士(2013年7月6日签署)正在谈判的自贸区中国-海合会(2009年6月)(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科威特、阿曼、卡塔尔和巴林六个成员国。)中国-澳大利亚(2005年6月启动)中国-挪威(2008年9月启动)中国-韩国(2012年5月启动)中日韩(2012年11月开始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0+6)(2013年5月)海湾合作委员会正在研究的自贸区中国-印度中国-哥伦比亚1、世界贸易体系与区域贸易一体化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发展是在多边主义所倡导的无歧视原则的“例外”下进行的。无歧视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1)为何例外?——应对当时的政治现实——真正意义上的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多边贸易体制强调的“非歧视”原则并不矛盾。三、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多边贸易体系的关系2)GATT第24条是GATT处理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主要条款。提供了一系列约束区域贸易协议的规则。——GATT缔约方集体审议和评估区域协议;——要求区域协议必须达到削减内部大部分贸易的关税和数量限制的程度;——任何区域内成员对非区域成员的贸易政策总体上不能高于或更严格于建立区域贸易区之前的水平。2、区域贸易一体化和多边贸易体系的关系1)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发展对全球经济福利的影响有正反两方面。2)在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方面,很大程度上区域一体化和多边一体化的进程是互补的,而不是相互替代的。从发展目标上看,区域贸易协定和WTO都是在各自范围内“大幅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2011年7月20日,WTO公布的最新2011年度报告中指出: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的快速发展不仅能够满足调控全球生产的需要,并使非成员方受益,对区域外国家而言,为降低或削减一个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对自己国家出口的不利影响,最佳选择有三种:——加入该区域一体化组织,从一个区外国家变成一其中一员;——联合其他区外国家建立新的区域一体化集团;——联合其他国家一体推动多边自由贸易化,降低各国贸易壁垒,进而减低“特惠”性区域贸易集团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程度。第二节欧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欧洲联盟(EuropeanUnion),简称欧盟,当今世界起步最早、程度最高的经济一体化组织。(一)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Ⅰ“关税同盟”阶段欧洲煤钢共同体(1951年)欧洲原子能共同体(1958年)欧洲经济共同体(1958年)欧洲共同体(1961年)—欧洲煤钢共同体德、法、意、比、荷、卢*1950年5月,舒曼计划:联合经营法国和德国的煤钢工业,并欢迎其他西欧国家参加。*1951年4月,“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巴黎条约”)*内容:逐步取消成员国间煤钢产品的进出口关税和限额,成立煤钢共同市场;调节共同体成员国的煤钢生产。*1952年7月,条约生效。1957年3月,“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合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生效。—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六国试图将巴黎条约的原则扩大到其他领域的一个尝试。但因各有关成员国对核技术彼此实行保密,所以条约规定的内容大部分未实现,而只限于组织了一些研究项目。—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全面的关税同盟—欧洲共同体1967年7月1日,三大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实现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EC,EuropeanCommunities)。Ⅱ“欧洲共同市场”阶段1969年建立欧洲共同市场,但是仅实现了商品的自由流通和共同农业政策,人员、劳务、资本还不能自由流动。Ⅲ“欧洲统一大市场”阶段1985年3月,欧共体执委会主席德洛尔提出建立单一欧洲市场的宏伟蓝图。1992年年底,欧洲统一大市场由理想变为现实,成员国内部基本实现四大流通。1993年1月1日,欧洲统一大市场正式启动,在欧共体边境内部逐步实现人员、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Ⅳ从“共同市场”到“经济与货币联盟”1969年,就开始提出建立经货联盟的动议,拟在1980年前分三个阶段实现。1979年,提出建立欧洲货币体系的设想,成员国间的汇率:可调整的钉住,对外:联合浮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进入国际金融市场,允许银行和证券交易所进行欧元交易;2002年1月纸币与硬币正式流通;2002年7月。欧元取代各成员国的货币开始流通,经货联盟建成。Ⅴ欧洲联盟的建立1992年,欧共体12国政府代表签署了“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即“欧洲联盟”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生效,欧盟正式取代了欧共体。Ⅰ6国:德、法、意、比、荷、卢Ⅱ第一次扩大(9国):1973年1月1日,英国、爱尔兰、丹麦加入Ⅲ第二次扩大(10国):1981年希腊加入;Ⅳ第三次扩大(12国):1986年1月1日,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洲经济一体化向南扩展,成员国的经济差距扩大。Ⅴ第四次扩大(15国):1995年,瑞典、芬兰、奥地利加入Ⅵ第五次扩大(25国):10个中东欧国家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三个候选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土耳其。Ⅶ第六次扩大(27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2007年1月1日。Ⅷ第七次扩大(28国):克罗地亚,2013年7月1日(二)欧盟的不断扩大Ⅰ6国:德、法、意、比、荷、卢(二)欧盟的不断扩大Ⅷ第七次扩大(28国):克罗地亚,2013年7月1日Ⅶ第六次扩大(27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2007年1月1日。Ⅷ第七次扩大(28国):克罗地亚,2013年7月1日Ⅵ第五次扩大(25国):10个中东欧国家于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三个候选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土耳其。Ⅴ第四次扩大(15国):1995年,瑞典、芬兰、奥地利加入Ⅳ第三次扩大(12国):1986年1月1日,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欧洲经济一体化向南扩展,成员国的经济差距扩大。Ⅲ第二次扩大(10国):1981年希腊加入;Ⅱ第一次扩大(9国):1973年1月1日,英国、爱尔兰、丹麦加入(三)欧元区1998年5月3日,欧元区正式成立,共有11个成员国: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意大利、芬兰、爱尔兰。2001年,希腊正式加入欧洲单一货币,成为欧元区的第十二个成员国。(15国中,除英国、瑞典、丹麦外,都是欧元区成员)2004年新加入的10个成员国都承诺启用欧元,承诺将在2007年至2010年间加入。2007年1月1日,斯洛文尼亚加入欧元区。2008年1月1日起,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加入欧元。斯洛伐克(2009年1月1日)、爱沙尼亚(2011年1月1日)拉脱维亚(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加入欧元区,成为欧元区国家第16、17、18个成员国。欧元汇率截至2014.5.261欧元(EUR)=0.8089英镑(GBP)1欧元(EUR)=1.3619美元(USD)1欧元(EUR)=1.2206瑞
本文标题:第五章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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