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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2004年重大调整】首次发行新股、上市内资股发行程序、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内容。本章是绝对的重点章。分值应该在15分左右。证券发行(主体、条件、程序)、证券交易(主体、条件、程序、上市公司收购、禁止交易行为)、信息公开等必须掌握。第一节证券法概述证券――必须依法设置:依法签发、依法定格式书写或制作、记载内容合法证券上记载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具有同等功效的形式。二、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守法原则;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证券法。证券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政府债券另行规定。4、证券业与其他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2003年12月27日修改《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自用不动产投资、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2002年11月允许境外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等资产管理机构从事证券投资:一、必须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二、规定了严格的资格申请条件: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须达30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10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商业银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在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内,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5、政府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原则;6、国家审计监督原则:国家对证交所、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包括非国有的证券公司。第二节证券的发行【重点】一、股票的发行(一)股票的概念和种类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按其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特征:⑴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代表所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红利、参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还包括优先认股权。⑵股票是一种要式证券。记名股票应载明事项包括:公司名称、登记日期、股票各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数、股票编号。无记名股票只需记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⑶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⑷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金融工具。分类——(1)普通股和优先股(重点看普通股)优先股的股利须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不受盈利影响,当年利润不足的,由以后年度补足。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取得剩余财产。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股份的最基本形式。(即同股同权)普通股股东享有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2)国有股、发起人股、社会公众股(重点看发起人股)发起人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4)记名股、无记名股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对社会公众发行的,可为记名股,也可为不记名股。(二)股票的发行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3)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4)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5)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以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5%。(6)发起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7)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证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除外)(8)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预期利润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2004新增内容】(重点关注综合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票首次发行上市有关工作的补充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新股的条件作出了补充规定:(1)自2004年1月1日起,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整体改制可不受3年的限制。(2)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最近3年内应当在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和管理层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持续经营相同的业务。因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合并分立、重大增资或者减资等行为,导致发行人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关行为完成满3年后,方可申请发行上市。(3)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4)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5)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yangjobe〗关联交易额≤30%)最近1年和最近1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在产品销售或者原材料采购方面的交易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外购原材料金额的比例,均不超过30%。(6)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yangjobe〗依赖他人商业渠道交易额≤30%)最近1年和最近1期,发行人委托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进行产品销售或者原材料采购的金额,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外购原材料金额的比例,均不超过30%。(7)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资产(〖yangjobe〗依赖他人资产收入≤30%)最近1年和最近1期,以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方式,依赖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企业或者控股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入,均不超过其主营业务收入的30%。(8)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没有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担任董事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也没有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处领薪。(〖yangjobe〗高层管理人员独立)(9)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10)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以上的独立董事,并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员(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11)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应当有明确的用途,筹资额不得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倍。〖yangjobe〗股本总额和几个比例的计算:X=发行前股本总额Y=拟发行的股本数(公开发行的为Y1)Z=发行后的股本数Z=X+YX>=3000万元X/Z>=35%Y1/Z>=25%(4亿元以下)或Y1/Z>=15%(4亿元以上)发起人数>=5人国企改造,如果是部分折股,折股比例是否超过65%。2、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A、《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包括向社会公开募集和向原股东配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2)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以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限)。(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如果违反则不予核准。(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5)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及关联企业体现在人员、资产、财产上分开。(给资料判断是否三分开)(强化了公司法法人治理结构)(6)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7)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8)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9)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10)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11)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B、中国证监会规定:****重点掌握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除应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前11项+以下条件)(1)最近3年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关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考试时一般只需根据净资产分别计算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再计算平均值****〖yangjobe〗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因为非经营性损益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但规定以扣除后的净利润和扣除前的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体现的是谨慎性原则,说明只能扣除损失,但不能加上非经营性的收益。(2)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首次发行股票筹资不得超过上年未审净资产的2倍)(3)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关于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sg的说法好象是,资产负债率低的话,还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融资;资产负债率高的话,要保持资本结构的稳定,就得发行股票来筹资了。(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5)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增发股是否也包括在内?答包括在内。因为会股权稀释,要保护小股东利益。(6)上市公司及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7)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9)上市公司及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1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购买、……的通知》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重组完成后首次申请增发新股的,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其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可不受“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限制。〖yangjobe〗做题时应注意期限的规定,增发新股的,重点是关注最近12个月内的情况,如果是12个月前发生的,不会影响增发。应注意计算的几个指标1、最近3年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10%(重大重组后增发的为6%)2、最近1年加权平均资产收益率>=10%(重组后增发的为6%)3、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上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对重组后增发的不受此限;首次发行股票的不越过2倍)4、最近1年资产负债率>=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5、前次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70%C、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发行新股的申请不予核准:(1)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擅自改变招股文件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担保的行为。(不要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混了,这种情况是可以的)【解释】上市公司可以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提供担保。3、定向募集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除了要符合首次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资金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用途相符,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2)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3)从最近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没有重大违法行为(4)内部职工股权证按规定范围发放(5)其他条件4.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条件——(重点看第3点)(1)符合产业政策(2)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所得资金用途与募股时确定的相符,资金使用效益良好(3)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4)最近3年连续盈利(5)从前一次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6.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条件——(1)符合产业政策,属于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2
本文标题:证券法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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