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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涉外经济法第一节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一、对外贸易概述1.国际贸易的概念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或者国家与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2.对外贸易管理法对外贸易管理是一国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对该国进出口贸易实施鼓励、许可、限制、禁止、监督、奖励和促进等一系列活动。对外贸易管理法就是调整上述一系列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我国对进出口的管理1.管理的基本原则自由进出口为主,对某些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实施限制。2.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三、我国对进出口的管理(一)对外贸易经营者1、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主要法律特征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2、在货物和技术领域,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二)进出口许可制度所谓货物进出口许可制度是指,凡属国家规定凭证进出口的货物,必须事先申请领取进口货物许可证,没有取得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货物不得进出口的一种外贸管理措施。1、出口许可制度(1)出口许可证的管理商品一般实行一批一证制,但下列情形除外:①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商品;②补偿贸易项下出口商品;③大米、大豆、玉米等二十七种商品。(2)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出口商品配额当年有效(另有规定者除外),各类进出口企业应于当年12月16日前向发证机关申领当年的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有效期内只能报关使用一次;不实行“一批一证”制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除外),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可以多次报关使用,但最多不能超过12次,由海关逐批签注出运数;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不包括转口部分),每一份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过期作废。2、进口许可制度(1)一般进口类:免领进口许可证,海关凭有关进口单证查验放行(2)限制进口类:(3)禁止进口类:在下列情况下,对外经济贸易部不签发或撤销已经签发的进口货物许可证:①国家决定停止进口或暂停进口的货物;②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的进口货物;③不符合有关双边贸易协定、支付协定内容的进口货物;④不符合国家卫生部门、农牧渔业部门规定的药品、食品、动植物、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卫生标准、检疫标准的进口货物;⑤其他有损国家利益或违法经营的进口货物。(三)进出口配额制度配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或出口施予数量上或金额上的限额。1.进口配额(ImportQuotasSystem)又称进口限额。它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对于某些商品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数量或金额,事先加以规定的限额。超过规定限额的不准进口2.出口配额是对出口商品在数量上或金额上施予额度的限制。出口配额可以分为“自动”出口配额(被动配额)和主动配额。其中“自动”出口配额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家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年)某些商品对该国出口的限制额。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限额即不准出口。从实质上说,这是不得不实行的被动配额,故在“自动”两字上加上引号。四、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1、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概念专门的进出口检验机构和其他指定的检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对外贸易合同的相关关规定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安全性能、卫生方面的指标及装运技术和装运条件等项目实施检验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与贸易合同、有关标准规定一致,是否符合进出口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简称商检。2、检验范围(1)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2)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3)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4)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2、检验程序(1)报验(2)抽样(3)检验(4)签证3、进出口商品免验条件:(1)申请免验的进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2)申请免验的进出口商品质量应当长期稳定,商检合格率连续三年100%;(3)商品用户对申请免验的进出口商品没有质量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ENTRY-EXITINSPECTIONANDQUARANTINE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品质检验证书QUALITYCERTIFICATE编号No.:发货人:Consignor收货人:Consignee品名:DescriptionofGoods标记及号码Mark&No.报验数量/重量:Quantity/WeightDeclared包装种类及数量:NumberandTypeofPackages运输工具:MeansofConveyance检验结果:ResultsofInspection我们已尽所知和最大能力实施上述检验,不能因我们签发本证书而免除买方或其他方面根据合同和法律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其他责任。Allinspectionsarecarriedoutconscientiouslytothebestofourknowledgeandability.Thiscertificatedoesnotinanyrespectabsolvethesellerandotherrelatedpartiesfromhiscontractualandlegalobligationsespeciallywhenproductqualityisconcerned.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一、订立合同的程序和步骤1、交易磋商的含义、方式及内容指进出口双方就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进行谈判,以期达成交易的过程。口头磋商书面磋商(1)主要交易条件: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等内容;(2)一般交易条件进口商品价格构成进口货物的FOB价、海运或其他运费、保险费、进口税费、目的港码头捐税、卸货费、检验费、银行费用、报关提货费、仓储费、国内运杂费、佣金和预期利润等等。三种主要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FOB价=实际进货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CFR价=实际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国外运费+预期利润CIF价=实际进货成本+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预期利润2、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合同的商订一般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合同商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两个环节。买卖双方均可发出询盘,买方询盘又叫递盘,卖方询盘又叫索盘。询盘对买卖双方无法律约束力,但在商业习惯上,被询盘一方接到询盘后应尽快给予答复。(1)询盘(邀请发盘)Inquire(2)发盘(要约)Offer发盘的含义——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思表达,即构成发盘。发盘有卖方发盘和买方发盘之分。后者习惯上称为“递盘”。发盘既是商业行为又是法律行为。(3)还盘(反要约)CounterOffer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就是说,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其法律后果:使原发盘失效;可能构成新的发盘(4)接受(承诺)Acceptance接受的含义——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以声明或行动向对方表示同意的行为。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除非有相反证明,如双方惯例等。接受和发盘一样,既属于商业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生效的要件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接受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合同何时成立?一是有效接受的通知到达发盘人时;二是受盘人做出接受行为时1、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合同的当事人的意思必须真实2、合同生效的条件三、订立合同的形式与合同内容1、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可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2、书面合同的类型正式合同、确认书、协议、备忘录、定单3、书面合同的内容约首部分基本条款约尾部分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发方名称和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包括品名、品质规格、数量和重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等内容。包括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第三节国际货物运输一、国际海洋运输(一)国际海洋运输的概念及特点国际海洋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船舶通过海上航道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港口间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优点: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缺点:易受自然条件和气候影响、风险大、速度慢它是国际货物运输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运输方式。目前,海运量在国际货物运输总量中占80%以上。海运49.40元/万吨公里铁路77.93元/万吨公里航空8100元/万吨公里航空1400公里/小时汽车40-60公里/小时铁路32-46公里/小时海运18-28公里/小时(二)国际海洋运输的方式1、班轮运输(定期船运输)班轮运输的含义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班轮运输租船运输2、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租船运输的含义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航线及挂靠港口,而是根据船东与租船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按贸易需求安排船期、航线和港口。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三)海运提单1、海运提单(B/L)的含义、性质和作用B/L是指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到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货物收据物权凭证运输契约的证明2、海运提单的内容提单正面内容:记载事项——分别由托运人和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填写。提单背面内容运输条款——作为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以及承运人与收货人及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有关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国际法协会、1924年《维斯比规则》——国际海事委员会、1968年《汉堡规则》——联合国、1978年铁路运输特点二、国际铁路运输不受气候影响、运量大、速度快、风险小、手续简单1、国际铁路联运2、国内铁路运输指内地对香港和澳门地区的铁路运输。三、国际航空运输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航空快递航空运输的方式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不受地面条件限制航空运价:一般按重量(公斤)或体积(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以较高者计算。1、集装箱运输的概念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现代化运输方式。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四、国际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箱管作业场地2、多式联运在集装箱运输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种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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